1. 第一次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及繳費程序
(1)情況一:初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1、所需資料: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辦理程序:參保人攜帶本人的戶口薄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地村協辦員處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由鄉鎮勞保站及時錄入城鄉居保業務系統。(參保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3、業務辦結時間:10個工作日侍做拿辦結
(2)情況二:續交養老保險費
1、所需資料:第二代身份證
2、辦理程序:續保人員可憑身份證及社保卡到指定銀行網點直接繳納保費。
3、業務辦結時間:可當天辦結
二、關系轉移接續辦理程序
(1)省內轉移所需資料
1、填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老搭參保表》;
2、身份證、戶口簿、戶籍關系轉移證明及其復印件。
(2)省外轉移(跨省轉移)所需資料
1、填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出申請表》、《接收函》;
2、身份證、戶口簿、戶籍關系轉移證明及其復印件;
(3)辦理程序
轉出(入)人員持上述相關材料到村協辦員處提出轉移申請,由村協辦員報鄉鎮勞動保障站,由鄉鎮勞動保障站上報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審核,再由鄉鎮勞動保障站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審核並辦理轉移手續。(省內轉移參保人不需到轉出方辦理手續)
(4)業務辦結時間
從鄉鎮上報之日起45個工作日辦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 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胡臘實施。
2.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怎麼開通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由政府為主導、城鄉居民自願參保,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參保人年滿60周歲後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首次參保人員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本人的銀行存摺復印件,將資料帶到戶籍所在地社保局申請辦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並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選擇繳費檔次,足額預存保費即可。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是按年度繳費的,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
各地主要的繳費方式不同,有通過銀行代扣繳費、到銀行直接繳費、村協辦員代收保費等方式。如果是間接收費或代收費的,一定要索要社保費專用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