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人辦養老院國家會有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內。
1.設立方面:
建設補貼(一次容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經營方面:
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版的補貼,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1)私營養老院所得稅是多少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是指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
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的一種制度。
2.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權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② 養老院如何繳稅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養老院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的,養老院的自專用房產、土地免屬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簽訂的養育合同不徵收印花稅的。
通常情況下,只需要繳納兩個稅種。
一是企業所得稅,如果有利潤,應當依照25%稅率按季預交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員工工資收入超過2000元的部分,依照5%-45%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有貴院支付工資是代扣代繳。
③ 民辦養老院都繳納什麼稅
養老院屬於福利事業,屬於國家免稅單位。
1、免增值稅。
2、非營利性的養老院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
④ 民辦養老院都繳納什麼稅
摘要 養老院屬於福利事業,屬於國家免稅單位。1、免增值稅。2、非營利性的養老院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
⑤ 唐山的養老院繳稅標准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養老院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的,養老院的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簽訂的養育合同不徵收印花稅的。
通常情況下,只需要繳納兩個稅種。
一是企業所得稅,如果有利潤,應當依照25%稅率按季預交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員工工資收入超過2000元的部分,依照5%-45%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有貴院支付工資是代扣代繳。
⑥ 養老院需要交納什麼稅種,哪些是免稅的
1、免營業稅。
2、非營利性的養老院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
⑦ 關於私營企業納稅及稅收標准
企業的稅收分為很多種,包括企業所得稅,企業增值稅,企業印花稅等等,每一種稅收標准都是不一樣的。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6%)或營業稅(稅率3%-20%,按應稅內容劃分)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適用稅率,這里的適用稅指納稅人所在地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大中型工礦企業不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3%
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2%
5、水利建設基金(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
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7、印花稅 按購銷金額0.3‰
8、車船使用稅
9、房產稅
10、土地使用稅
11、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5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明確對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納稅人,免徵營業稅及政府性基金。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營業稅納稅人,季度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徵營業稅。
拓展回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不發西藏),各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加發南京、成都市稅務局,海洋石油稅務局各分局: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私營企業投資者個人收入調節稅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對私營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於從聯營企業分得利潤的納稅問題
(一)私營企業從聯營企業分得的利潤,在聯營企業所在地繳納私營企業所得稅;分得的虧損,在聯營企業所在地按《條例》規定彌補。
(二)聯營企業年終不分配利潤的,由聯營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根據企業實現的利潤,按協議分配比例核定私營企業的所得額,計算徵收私營企業所得稅。
(三)對私營企業分回的已稅利潤,私營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憑聯營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證明通知單」,不再徵收所得稅。
(四)對私營企業從聯營企業分回的免稅利潤,憑聯營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不再徵收所得稅。
二、關於減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徵收所得稅問題對私營企業減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除另有規定者外,均應並入企業損益,徵收所得稅。
三、關於私營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借款利息的列支問題
對私營企業從銀行(信用社)取得的流動資金貸款的利息,允許在所得稅前按實列支;對從民間單位或個人取得的流動資金的借款,經稅務機關審查核實後,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允許在所得稅前列支,超過部分不得在所得稅前列支。
四、關於私營企業將固定資產轉讓,變賣後的收益處理問題
私營企業轉讓,變賣固定資產所獲得的收入,減除其資產凈值和清理費用後的差額,列為當年度的損益。
五、關於私營企業與外商合資經營所得和從中國境外所得的征稅問題
私營企業與外商合資經營所得,應按《條例》規定徵收所得稅。對其在合資企業已繳納的稅款,准予扣除。
私營企業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比照上述規定辦理,但准予扣除的已納稅款,最多不得超過按《條例》規定計算的稅款。
六、關於原以集體企業名義登記的私營企業在重新登記為私營企業後,減免稅款的處理問題
凡是在《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和《條例》發布前,已按集體企業登記並享受減免稅優惠的私營企業,在其重新登記為私營企業後,原享受的減免稅稅款,應一律轉為生產發展基金,用於發展生產,不補繳私營企業所得稅;但私營企業投資者不論以任何方式撤回或轉讓的,按《規定》第三條(三)款規定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
七、對因各種原因按個體工商業戶或集體企業征稅,又重新辦理工商登記為私營企業的,自領取私營企業營業執照後,改按私營企業稅收規定執行。
八、關於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問題
(一)私營企業投資者及其職工的收入,凡達到應稅項目納稅標準的,應由企業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收入調節稅。
(二)私營企業因各種原因注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後,對企業資產超過投資(不含已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的稅後利潤投資部分)的增值部分,應按照《規定》第三條(三)款的規定,對私營企業投資者補征個人收入調節稅。
(三)私營企業投資者從聯營企業或從合資企業分得的利潤,回投資者企業所在地按規定繳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四)私營企業投資者將私營企業稅後利潤扣除用於生產隊發展基金部分後,必須先依4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後,方能用於超標准部分工資及其他福利、獎勵性各項開支。
九、上述各項規定自《條例》、《規定》實行之日起執行。
⑧ 養老院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符合非營利性組織條件並取得免稅資格認定的養老機構,取得屬於免稅范圍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⑨ 養老院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增值稅。
符合非營利性組織條件的老年服務機構,取得的養老服務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其他老年服務機構,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其取得的養老服務收入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暫免徵收養老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⑩ 個人辦營利養老護理院需要上繳哪些稅
2015年,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等十部委發布的《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對民辦養老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養老機構在資產重組過程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養老服務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優惠。對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老人護理等家政服務,在政策有效期內按規定免徵營業稅。對符合條件的民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民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經批准設立的民辦養老院內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顧的場所免徵耕地佔用稅。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