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服務體系的五大措施
一是加快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加強對新建小區社區服務用房規劃布局的審核,使小區規劃和社區養老場所做到同步規劃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充分發揮民政部門既管城鄉社區建設,又管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優勢,積極進行內部資源整合,統籌利用社區資源;制定並下發社區托老站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扶持和推進。市內社區普遍建立托老站、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康復中心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農村以敬老院為依託,增設日間照料和短期托養床位,並逐步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變,為農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短期托養等服務。
二是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推進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建立市、縣(市)區、養老服務機構三級聯網系統,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動態管理;健全核查監督機制,落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提高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的積極性,推進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三是加快推進「12349」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依託地方通訊信息平台,構建全市統一的「12349」養老服務信息網路,建設集機構養老、社區托老和居家養老為一體的沒有圍牆的「鄭州社會化養老院」,積極開展居家養老服務。
四是探索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及評估制度。加強調研,加緊制定和出台養老服務評估和補貼辦法,根據老年人經濟狀況和服務需求,分類實施養老服務補貼,推動老年社會福利服務由補缺向普惠型轉變。
五是探索建立政府購買保險制度。推動建立政府為養老服務機構入住的老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提高養老服務機構發生意外傷害風險的善後處置能力。
㈡ 完善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著力點有哪些方面
綜合國內外經驗以及我國養老服務業發展現狀分析,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著力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從增量入手,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明晰產權,鼓勵民營機構向專、精、優方向發展。從法律制度上保障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鼓勵支持民營機構提供特色服務,建成一批技術能力強、服務質量好、社會贊譽高的服務品牌,轉變一些人對民辦機構的不信任感。打通人力資源流通渠道,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在不同的養老服務機構流動時,不影響職稱評定、工齡累積、科研經費等與從業人員息息相關的利益,由市場引導優質資源的流動方向。其二,積極推動存量公辦機構管辦分開、政事分開。努力推動存量公辦養老服務機構管辦分開、政事分開,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實現各類機構競爭的公平性、有效性。推動存量公辦養老服務興辦機構成為完整意義上的獨立法人,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對其所有活動獨立承擔所有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養老服務機構之間只有規模大小、服務領域、服務水平之別,而沒有行政級別的高低上下之分。其三,以PPP模式為切入點,將政府和市場的優勢結合起來,提高養老服務供給數量和供給效率。建立PPP發展所需要的法律法規,健全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等相關機制,加強項目運作的規范性。規范市場准入、政府采購、預算管理、風險分擔、流程管理、績效評價、爭議解決、資本退出等環節。通過資金價值評估和定量評價,幫助政府部門通過對項目的資金價值的評價,進而做出相關決策,事前確定合作主體,事後進行績效評估。其四,打破體制機制障礙,大力推動醫養結合。首先,打通醫保在養老機構醫療護理中的使用通道,這是各地普遍反映的關鍵節點。這就需要破除民政、衛生、社保部門之間的利益壁壘,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推動醫療類養老服務醫保結算。其次,要充分挖掘現有醫療資源在養老服務供給上的潛力。支持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與養老機構合作,創建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等服務,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
引入社會資本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目前在落實具體支持政策時,大部分補貼只針對養老機構,而真正將重心放在家庭和社區養老服務供給上的還非常少。整體來看,不論是宏觀層面還是微觀層面,居家養老資金都嚴重不足。長期來看,必須依靠社會力量,以市場為導向,形成多渠道資金來源,擴大居家養老服務覆蓋面。下一步要轉變政策支持方向,加大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補貼力度,引導服務供給從機構養老服務供給的迷思中走出來。改變政府單一資金來源,發揮社會資本主動性。
建設信息平台,提高需求與供給匹配度。引導需求與供給匹配是當前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迫切需要完善的環節。在市場發展初期,政府可以著手於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為市場供給與需求搭建中介平台。一些地方建立起的虛擬養老院就是信息平台建設的一種,既節省了大量成本,又滿足了更多老年人對於居家服務的需求,使服務供給形式更加靈活多樣。而對於想要進入養老服務的社會主體來說,也節省了尋找消費者的成本,獲得了更大的潛在市場空間。
一是構建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員的教育體系。教育、人社、民政部門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技術院校開展養老服務學歷教育,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展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針對養老服務類專業招生難的現狀,相關教育、民政等部門對開辦相關專業的高等院校,在基礎設施建設、資源配置、招生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適當的培養經費,鼓勵更多的院校開辦相關專業。對報考養老服務類專業的學生,通過設立專業專項獎學金、減免學費、出台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等多種措施,吸納優質生源。
二是完善養老服務專業人員培訓體系,做好專業人才培訓工作。增加養老服務培訓方面的資金投入,一方面投資建設更多的專業培訓學校;另一方面通過各種補貼引導各方人員投入養老服務產業。加快完善養老服務培訓標准建設。推行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制度,實行持證上崗,加大專業化水平。參照護士職業資格,適時在專業技術類系列中設置與養老相關的崗位,並依此兌現工資。規范老年服務類行業資格認證制度,理順養老護理員資格認證體制及運行機制。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事關全局,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並不意味著政府不管不聞不問,一方面政府要收回生產服務的手,培育養老服務市場;另一方面要在增加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強化監管、增強配套服務等方面落實政府職能。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在養老機構快速發展的同時,保障養老機構的服務質量至關重要。
㈢ 現階段我國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有哪些政策
(根據民政部資料整理)自1999年我國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以來,老齡化加速發展,並日益呈現老年人口基數大、增長快,高齡化、空巢化趨勢明顯,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態勢。
截至2009年底,我國有1.67億老年人,其中:8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老人1899萬,佔11.4%;失能老人1036萬、半失能老人2123萬,占老年人口總數的18.9%;城鄉空巢家庭接近50%,部分大中城市到70%,農村留守老人約4000萬,占農村老年人口的37%;65歲以上老年撫養比約13%,有的省份接近18%。
預計到2015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2.15億,約占總人口的15%;2020年達到2.43億,約占總人口的18%。
一、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現狀
中華民族素有扶老助老的優良傳統,中國政府歷來重視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政治保持穩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政策法規體系初步建立,制度化水平不斷提高。1999年以來,先後頒布了《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關於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意見》、《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法規,使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走上了有章可循的軌道。
惠及老年人的范圍逐步擴大。逐步由「三無」和「五保」老人拓展到全社會所有的老年人。對於「三無」和「五保」老人,採取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相結合的方式,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為他們提供無償服務,供養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對於高齡老人,許多地區出台了高齡補貼制度。對於低收入老人,將其作為服務保障的重點,為他們接受居家或者機構養老提供低償或者無償的服務。對於經濟條件較好的老人,通過市場化運作,建設了一批檔次較高的養老機構,在居家養老中實行有償服務,滿足了他們的養老服務需求。
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
㈣ 什麼是養老模式,有幾部分組成
1、家庭養老,即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主要由具有血緣關系的家庭成員對老年人提供贍養服務的養老模式。主要在以東方文化為底蘊的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這種模式適合不願意脫離熟悉環境且子女有經濟能力、閑暇時間、照顧精力和照顧意願的老年人。
2、居家養老,即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會來提供養老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歐美等發達國家佔主要。該模式適合子女無暇照顧,有一定自理能力且不願意離開原有熟悉環境的老年人。
3、機構養老,即將老人集中在專門的養老機構中養老的模式。主要有:養老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
4、其他養老模式。1)互助養老;2)以房養老;3)旅遊養老;4)候鳥式養老;5)異地養老;6)鄉村田園養老
(4)簡述養老體系建設依據有哪些擴展閱讀:
2017年28日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國發〔2017〕13號)提出,到2020年,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健全。
(一)居家養老
和世界上任何國家一樣,我國將以居家養老為主。但是,我國家庭規模小型化和「4-2-1」結構家庭日益增多,傳統意義上的居家養老模式發生重大變化,需更多藉助於社區服務和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其中,長期照料、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老年護理服務蘊涵著巨大的社會需求。
優點:符合中國傳統的養老習慣和觀念,成本低。
問題:隨著中國家庭人口模式的變化,子女少老人多已經成為嚴峻的現實;居家養老越來越困難。
(二)機構養老
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
優點:集中居住便於管理和服務。
問題:投資大,回收周期長,盈利困難;監管困難,對經營中發生在機構內的傷病、死亡等重大問題沒有相應明確的解決辦法,時有糾紛困擾經營者;服務人員培訓難度大;入住者成本高,低收入家庭難以長期支撐;隨著老年人的增多,養老機構明顯供給不足。
(三)居家養老和社區服務相結合
是指在社區建立一個支持家庭養老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由社區服務人員提供居家養老的服務,而不是由家庭成員所提供。提供「三助」「兩托」「兩咨詢」服務:助餐、助理、助醫;日托及全托服務;法律咨詢和心理咨詢等。
優點:符合政府養老產業政策,鼓勵各種形式資本進入居家養老服務領域;符合大部分老人「養老不離家」的思想。
問題:資金和人員缺口大。投資回報率較低,後續支撐難度大;服務受眾廣,因而對服務品質和人員要求高,服務人員難以滿足要求;社區養老功能不全、服務能力不強的現象也普遍存在。
(四)居家養老與社會服務相結合
由政府購買服務,企業負責運營,是一種居家養老服務提升模式。老人住在家中,由社會來提供養老服務。通過信息平台整合社會資源,根據老年人居住、需求等情況,打造綜合服務型、護理康復型、嵌入照護型等各類功能型照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流動健康服務車、緊急救援、家政服務指派、體檢康復、送餐到家、上門家政等功能服務。
優點:居家養老能夠充分整合利用家庭、社區資源,使養老成本大大降低。
㈤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什麼時候提出來的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也就是《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經國務院研究同意,在2011年12月16日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貫徹執行。
㈥ 完善養老保險體系有哪些重大的措施
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為事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我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持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的戰略,為事業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完善事關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關繫到社會的穩定、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國家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建設還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增加參保人數,擴大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率
以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擴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范圍。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先保後征。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進一步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為全社會的老年人提供穩定、安樂的老年生活保障。
(二)調整養老保險繳費率,增加征繳力度
當前我國的養老保險繳費率設置很不合理,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了沉重的負擔。部分企業為了減輕財務負擔,通過各種手段逃避養老保險的繳納。這就給我國的養老保險管理帶來了混亂,既不利於員工的養老保險,也不利於企業的發展,給國家的管理工作也帶來了一定的困難。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國家設置合理的養老保險繳費率,讓企業能夠主動承擔員工的養老保險義務;同時,國家相關部門還需要增加對養老保險的征繳力度,改善對養老保險的管理,保證所有的企業都按照相關規定為員工定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
(三)推行彈性退休,發揮老年人的作用
老年人是社會的一筆巨大的財富,而我國剛性的退休制度卻讓老年人成為社會發展的一項沉重的負擔。部分學者和研究人員呼籲在我國開始試點推行彈性退休制度,對符合相關要求的老年人延長工作期限。這一方面可以發揮老年人在知識、經驗等方面的特長,為社會發展做出貢獻;另一方面,可以為老年人提供可靠的收入來源,減輕社會的養老保險的負擔,增加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延緩我國未富先老局面。
㈦ 5、中國養老服務體系的發展方針是什麼
中國養老服務體系的發展方針—積極貫徹優先發展
「十二五」規劃建議中鮮明地提出了「優發展社會養老服務」的要求。這一要求,貴在「優先發展」。我們要積極貫徹這一方針,會同有關部門按優先發展來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改革體制、改善管理,將有利於增強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能力、提高廣大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有利於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優良傳統、促進代際和諧、培育社會公德,對於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具在非常重要的意義。
㈧ 社會養老服務的體系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在民政部和全國老齡委的積極推動下,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有了較大發展。在各級政府的重視推動下,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簡稱養老服務體系,下同)初步形成。截至2009年底,全國各類養老機構4萬多個,涵蓋福利院、養護院、敬老院、榮軍養老機構、老年公寓等多種類型,養老床位289萬張,收養各類老人236萬。日間照料功能的社區服務中心1萬多個,留宿照料床位1.5萬張,日間照料床位3萬多張(2010年,民政部)。老年文化活動場所基本普及,老年學校(老年大學)超過4萬所。公安、司法部門普遍設立老年人「綠色通道」,老年人維權工作機制不斷建立健全,市、區(縣)、街(鄉)、居(村)四級法律援助網路建設基本形成。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等很多地方對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進行了經濟補貼和政策支持。雖然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廣大老年人的需求,無論是住養服務機構(即習慣意義上的養老機構),還是文化活動等服務機構,缺口都很大,發展中的問題明顯,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整體上處於初始探索階段。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整體上缺乏政策有效支持,發展途徑受阻。尤其在養老(住養)機構和照料機構的發展上,在很多地方陷入高需求低入住的怪圈,發展顯得十分滯後。現階段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第一,老年照料服務機構嚴重缺乏,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服務需求難以得到基本滿足。這是首當其沖的問題,事關老年人的生死存亡。根據調查推算,我國老年人口中喪失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即ADL缺損(在吃飯、穿衣、室內活動、洗浴、如廁等日常基本生活能力中至少有一項缺損,必須依賴他人扶助),並需要和願意入住照料養老機構的至少佔5%,即760萬,其中農村530多萬,城市230萬(2009年,魏津生,發展農村養老保障的幾點建議),但我國目前具有照料護理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是杯水車薪。我國養老床位可以入住的老年人數僅佔全部老年人口的1.74%,社區日間照料床位僅佔全部養老床位的1%(2010年,民政部),既遠低於發達國家的5-7%,也落後於一些發展中國家的2-3%的水平。第二,民辦養老服務機構運行無序,發展困難重重。一是許多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規模小、檔次低,多數是自由運行的「小作坊」。據江蘇省南通市崇川、港閘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調研資料顯示,三區27家民辦托老所,平均擁有40張床位。一些小型托老機構,房屋檔次普遍低,空間小,通風、採光條件差。公用附屬設施不配套,空氣污濁。27家民辦托老機構,實際入住率平均為58%,只有少數幾家入住率達到80%左右。這些養老機構除了給老人提供電視、撲克牌等外,無其他文化可言。老年人到這里就是等死,僅僅能達到定時有飯吃、死了有人報的最基本需要。有的小型養老機構開張多年,沒有營業執照,不符合條件,政府也沒有對策。此類養老機構處於無部門管理的自然狀態,形成了很多意外事故。媒體報道的各地 「黑養老院」,更能說明這個問題。作者曾經隨記者秘密調研過江蘇省睢寧縣的一個經民政局登記批準的養老院,看後讓人辛酸難過:十來個男女老人同住一個大房子,馬桶放在屋裡,蒼蠅遍屋,躺在床上的失能老人露出可憐無助的目光。「就這情況,要比住在家裡好得的多,起碼定時有人送飯,病重能簡單治療,死了有人通知家屬。」隨行記者說,「農村失去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是很艱難的」。二是民辦養老機構缺乏市場運行空間,需求的法律法規嚴重滯後。浙江省有各類養老機構1697家,其中登記民辦非企業的590家,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只有15家。養老機構都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沒有對應發展的系列法律法規,對民間資本的進入和管理造成障礙。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舉辦者對民營養老機構並沒有所有權,只對其初始投入資金享有被嚴格限制的權利,即喪失了資本自由流轉的權利、使用權以及剩餘索取權,有的只享受一定的監督權。公辦養老機構面對高收入的退休領導幹部,其設施先進,環境優美,低收費、不計成本的做法,導致了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困難,以及國家的二次分配不公。浙江省嘉善縣因土地資源有限、投資回報低、管理風險大等諸多因素,目前還沒有民辦養老機構,到2012年全縣50%的民辦養老床位任務很難實現。第三,養老服務(護理)職業培訓制度不健全,養老服務人員缺乏嚴重。2002年原勞動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制定頒布了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標准,對養老護理員的職業定義、培訓要求做出了規定,但至今養老護理員培訓沒有走上規范化。養老服務職業培訓的主管部門不明確,誰來培訓,誰來批准(資質),誰來發證,都不明確。如人力保障部門只負責非營利性職業培訓,而企業如果要加入養老護理培訓,無從申請資質。北京市工商行政部門對於企業申請培訓的審批經營范圍,目前只限於計算機培訓,其他培訓都需要主管部門的文件。我國養護人員缺口大,全國大約需要1000萬左右,而現有養護人員僅約100萬。我國養老服務人員當前最突出的問題是,養老服務人員知識水平低,專業化程度普遍低,待遇和社會地位低,從業數量不足,敬業精神不足,隊伍穩定性差,服務隊伍遠跟不上老年人的強烈需求。全國現有養護人員中有90%的沒有執業證書,絕大多數養護人員缺乏專業護理知識。第四,地方政府落實發展養老服務機構政策乏力,缺位、錯位、越位現象都存在。在養老服務機構建設中,政府缺位主要表現為政府在制定規劃、出台政策、落實政策等方面沒有行動或力度不夠。錯位主要表現為政府該管的沒管,不該管的到去管了。如近幾年一些地方政府出巨資興建豪華養老機構,入住的都是高收入退休領導等特殊群體,床位收費相對低,普通老年人排隊難進,使政府資源又變相成為這些特殊老年群體的二次福利。越位主要表現為政府越俎代庖,自己搭台自己唱戲。政府不重視扶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機構,而是自己直接組建養老服務機構,組織人員從事具體養老服務工作,導致養老服務社會化沒人管或管理不夠,政府政策推動養老服務工作滯後。第五,輕視對其他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受習慣觀念的影響,各地在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程度不同都將發展養老機構作為主體任務,淡化居家養老的系列服務、老年文化教育服務、老年優待服務等內容,使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為養老機構建設。有不少地方傳統地只把興建敬老院、養老院、社區老年服務中心作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內容,把其他養老服務內容和機構設施建設排除在外。第六,缺乏高效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管理體制機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量大、面寬的社會性系統性工作。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雖然由民政部門主管,但涉及到國土資源、財政規劃、住房城建、衛生教育、文化體育、公安消防等諸多部門,遠非民政部門一家說了算。加之民政部門工作人員過少,力量有限,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往往是力不從心。社會上有民營企業人士有興辦養老機構的意想,但苦於門檻多而高,牽頭的民政部門力量弱小而望而卻步。相應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在運行機制上是管理缺乏手段,協調缺乏效力,監督缺乏力度,服務缺乏合力。
㈨ 簡述加快發展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的思路
養老服務產業是各類服務主體圍繞老年人所開展的各類服務的集合,產業發展中存在財政扶持壓力大、產品供給不足等突出問題,必須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融合發展為手段,努力挖掘人口老齡化給國家發展帶來的活力和機遇,充分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推動養老服務產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中圖分類號:D669.6;F7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5853(2016)12-0190-01 引言 養老服務業是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個人等服務主體圍繞老年人所開展的各類服務的集合,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養老服務業包括圍繞老年人的吃、穿、住、醫、行、娛樂、保險等所有相關產業;狹義養老服務業專指為老年人生活保障和生活照料所開展的服務業,通常指民政部門所開辦或監督管理的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等。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目前,我國 60 歲以上的老年人已達到 2.22 億,占總人口的比重是 16.1%。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養老的消費需求將持續快速增長,養老需求逐漸放大,養老服務業特別是與養老產業相關產業的經濟效益凸顯,在改善民生、拉動消費、促進消費升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愈發重要。 2000-2050 年中國人口及老齡化人口比重預測 1 養老服務業發展現狀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養老產業發展,不斷加強對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先後制定出台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和金融、用地、稅費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逐年加大財政支付力度,積極推進養老服務業制度、標准、設施、人才隊伍建設,為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初步建立了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業對 GDP 的貢獻可圈可點,老齡產業市場總額已超過 4 萬億元人民幣,約占國內生產總值的 8%。縱觀產業發展現狀,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嚴重製約產業發展,滯後老齡化社會發展需求。 2 養老服務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1)資金來源形式單一。資金來源主要為公共財政支出和彩票公益金,其中,公共財政用於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支出主要包括養老機構建設、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等,在吸引民間資金和金融工具利用方面相對薄弱。隨著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大,財政用於養老服務方面投入勢必放緩。(2)養老服務產品供給不足。一是養老機構供需矛盾突出。護理型和醫養結合型等養老機構一床難求與大多數民辦養老機構床位閑置現象並存。2015 年,山東省共有 340 萬名失能老人,其中完全失能 100 多萬,護理型養老床位僅 5 萬張。二是產品鏈條不夠完整。現有養老產業所提供的產品僅能滿足老人的醫、食、住、醫、購物、保健、家政服務等基本需求,休閑娛樂、養生旅遊、精神慰藉等個性化服務需求需要支撐。(3)產業集群效應差。一是行業發展缺乏合力。養老服務行業整體處於探索發展階段,缺乏領軍企業和人才,行業之間缺乏關聯。二是市場准入和監管機制不夠健全。老年保健品、理療等行業存在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等管理混亂現象。(4)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不高。一是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氛圍不濃。由於政策制定滯後、宣傳不到位,加上養兒防老等傳統養老觀念影響,造成支持產業發展的總體氛圍不濃,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社會認同度低。二是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服務業的內在動力不足。社會組織力量薄弱、資金短缺,極大地影響了自身發展及參與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 3 加快養老服務產業發展的對策 (1)強化政策供給。一是強化規劃引領。結合老年人口的規模和養老服務需求規模,科學制定養老產業發展規劃,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為產業發展提供保障。二是強化土地供應。各級結合社區建設規劃設置社區養老設施,新建小區按標准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做到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優化閑置社會資源轉換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審批程序,優先安排專項用地指標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三是強化資金扶持。安排專項資金對各類養老機構實施同等扶持政策,免徵營業稅、耕地佔用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免繳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行政性收費;完善養老服務企業融資擔保機制,鼓勵銀行加大信貸支持。(2)強化宣傳引導。一是拓寬形式,廣泛宣傳養老服務產業優惠政策,提高全社會認知程度。二是培樹典型,引領帶動產業發展,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積極參與產業發展的濃厚氛圍。(3)強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府發揮主導作用,使居家和社區養老成為下一步政策重點。居家養老方面,通過降低登記門檻、購買服務、培育孵化等方式,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發展,為老年人提供專業化服務;建設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為老年人建立檔案和配備遠程終端設備,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的 OTO 服務模式,打造沒有圍牆的養老院。社區養老方面,採取規劃約束、資金扶持、社會參與等方式,加強城市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等社區日間照料設施建設。機構養老方面,採取資金扶持、補貼運營、公建民營、公建民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和運營養老機構。(4)強化產業融合發展。對接醫療、家政、保險、教育、健身、旅遊資源,加快推動養老服務與等其他領域融合發展。一是「養老+互聯網」。結合養老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完善政府行業管理、公共服務和宣傳推介功能,納入更多線下企業和社會組織。二是「養老+旅遊」。通過建設休閑健康養生養老綜合體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大力發展候鳥式旅遊養老。三是「養老+醫療」。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聯合設立內設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託管養老機構和閑置醫療資源轉型為護理院、康復醫院,推進醫養結合進程。 4 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對養老服務產業發展進行詳細分析,希望能夠為滿足老齡社會發展需要,從而豐富養老服務產業供給。
㈩ 什麼叫養老制度
中國的養老保險事業,從1951年政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開始,便和新中國相伴相隨。但長期實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新老企業負擔畸輕畸重、苦樂不均。進入80年代中期,我國的養老保險事業進入建國以來最活躍、改革力度最大的時期。其幾次改革舉措在養老保險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筆。到1998年底,新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包括了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國有8475.8萬企業職工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占企業職工總數的80.7%。有2727.3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了離退休費社會統籌,占企業離退休人數的98.5%。全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為1459億元,支付全國離退休退職費總額為2073.7億元。
社會統籌——均衡企業負擔
1984年,我國開始了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為主要內容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對企業按照工資總額的同一比例徵收養老保險費,使退休人員多的老企業從沉重的負擔中解脫出來。1991年,國務院頒布《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將社會統籌確定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從而使企業從各自負擔退休人員的「自我保險」變為社會互濟、共擔風險的保險。到目前為止,全國己全部實行了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其中,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包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立了省級調劑金制度。
三方負擔——權利和義務的體現
1991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改變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辦法,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職工個人也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繳費的費率從1991年標准工資的3%到1997年的不得低於繳費工資的4%,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財政建立社會保險後備基金,在必要時給予補貼。實行三方負擔,不僅扭轉了國家包攬過多、企業負擔過重、個人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的現狀,緩解了國家和企業雙方負擔的壓力。更重要的是轉變了人們的觀念,增強了個人的參與意識,使參保者個人始終關注著養老問題。
三個層次——責任的重新定位
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實行的是單—的退休金制度。職工退休後按月領取本人工資75%~90%的退休金,這是職工退休後生活的唯—來源。隨著向市場經濟的過渡,國家、企業、個人三者責任開始了重新定位,從而產生養老保險的三個層次,即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政府統一組織,基本保險建立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待遇水平以滿足基本需求為標准。目前基本養老金的替代率為60%。補充保險的建立是在國家政策規范下,由用人單位具體實施,重在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得到不斷的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個人儲蓄性保險由勞動者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依賴商業保險類機構進行的自願性養老儲蓄。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公平與效率的體現
1992年前後,當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工作基本完成後,各地不約而同地把下一個改革的目標轉向了養老金支付方法的改革。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首次提出「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以求在公平的前提下更好地體現效率,突出激勵機制。1997年7月,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確定個人賬戶規模為本人工資的11%。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記入個人賬戶(由目前的5%逐步增至8%)。其餘部分由企業繳費劃入。待遇支付分為兩部分:—是基礎養老金,相當於社會平均工資的20%左右;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支付標准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20。
全國統一制度——系統的管理體系建立
80年代中後期,養老保險制度出現了區域性管理,並產生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勞動力難以跨地區流動,阻礙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中央政府失去宏觀上的調控權,地區橫向攀比待遇水平,而分散風險的能力卻很弱;極易導致資金的流失。針對這些問題,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至此,完成了50年來由企業保險到區域保險再到全國統一養老保險的演變,從而在我國養老保險史上寫下了最完美的一筆。統—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標志為:統一和規范企業個人繳費率比例;統—個人賬戶規模;統一基本養老金支付結構和標准。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社會保險自身規律所決定,是勞動力資源配置走向市場化過程中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央政府加強宏觀調控能力的需要。1998年,行業統籌順利移交地方管理,為統一制度提供了必要的基礎。
參考資料:http://www.molss.gov.cn/theme/50years/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