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职或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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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二、经组织部门或镇(乡、公社)党委正式批准的村组织书记、村主任(大队长)、村(大队)主办会计的三种职务,且在村(大队)任职期间享受固定生活费或定额补贴的人员,被企业录用为职工的,其最后一次在上述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包括由组织安排在上述三种职务上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和成为企业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其中:缴费年限的最早起始时间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开始,以前的不再连续计算,1986年10月后在上述岗位工作的时间,必须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从1999年2月起执行)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对办理代理挂靠手续的上述三种职务人员,其缴费年限也可参照执行。
三、对已在市属国有、集体、划归企业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制职工中曾任过民办教师、合同制教师、顶编代课教师;乡村保健医生、赤脚医生(不含乡村保健员);参加社会主义教育的队员,被录用为职工后,其最后一次在上述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可与最后一次进本企业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凡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上述人员,其任民办教师等工作时间均可计算为缴费年限,1986年10月后在上述岗位工作的时间,必须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军龄可以计算为缴费年限,在1986年10月后的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不用补缴养老保险费,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军龄计算为工龄从93年5月起实施,在93年5月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有军龄的,不再重新计算。军人转入企业后非经组织调动而自动离职的,离职后又到其他企业工作的,因为在其第一次转入企业以后已经是一个职工,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工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之日算起”的规定,其本企业工龄同样应从再次转入企业之日算起,原来的军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五、在“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农村的子女,参加工作的时间和连续工龄,从年满十六周岁参加劳动或初中、高中毕业参加劳动之日起计算。
六、一九六二年至“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知青,参加工作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算,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七、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八、职工受刑事处分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实行养老保险以后,对职工被判刑刑满后重新工作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可前后合并计算。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从1992年1月起计算。被劳教的,其在劳教期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未开除公职的,其劳教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九、职工自动离职或被开除、除名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实行养老保险以后,自动离职或被开除、除名重新工作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可前后合并计算。职工被辞退后重新就业的,其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十、1969年冬、1970年春被退职下放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县属以上大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其安排工作后,退职下放期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并可与退职下放前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⑵ 企业单位职工被开除后,之前交的社会养老保险咋算
单位开除员工后 之前交的社会养老保险还会保留,交足15年退休后领取即可。回
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答三个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拓展资料:
关于员工被开除后养老保险的问题:单位无权扣掉相关社保的,因为这些费用已交至当地社保局专用帐户里面,所以你不必担心什么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⑶ 公务员开除后养老保险怎样计算
答:根据《关于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被辞退以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复函》(闽人社函[2009]288号)规定: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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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企业职工开除公职后养老保险怎么算
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养老保险该如何计算呢?
根据《关于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被辞退以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复函》规定:“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因此辞职就业后,可由所在企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然后携带公务员工作档案,到市社保中心两个确认办公室进行原先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
【辞职】:公务员的辞职,就是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辞去所担任的职务,离开公务员队伍,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辞职又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和自愿辞职以及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退】:(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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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假如被单位开除,养老金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即便是你被工作单位开除,那么曾经和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待遇,也应该有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你正常的参保交费,也就是说你在开除之前一直在这家工作单位工作了几年时间,那么这几年你就会拥有相应的社保待遇,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社保待遇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作为企业单位来说,都是应该无条件的来进行参保和缴费的。
被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那么要看这种情形,是不是企业单位的主动意愿,如果说是企业单位的主动意愿,那么你不但是可以享受到正常的社保待遇,同时你还可以享受到工作单位的经济补偿,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你在工作单位工作一年,那么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以此类推。但是还有一种情形就是说因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巨大经济损失,或者说是你自动离职,违反了工作单位的工作规定,那么这种情形是不能够享受任何的经济补偿待遇的,所以说被工作单位开除要看是个人原因造成的还是企业原因造成的,如果是企业原因造成的,那么是可以享受到经济补偿待遇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但是对于你之前的这个社保是没有任何的影响,当你和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那么作为你原工作单位的社保专员就需要做一个工作,就是需要将你的社保从原工作单位的工作当中减员出去。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你就可以正常进行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了,在社保关系转移的过程中,那么我们可以转移到自己的新工作单位,来参保也可以转移成为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保。
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可以有效的让自己正常的来参保,正常的累积自己的缴费年限,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了,如果说你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周年,那么我们都知道是不能够直接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所以说这个养老金的待遇主要还是根据我们的累计缴费年限来决定的。但是作为工作单位来讲,虽然可以有权利开除自己的员工,但是正常的来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待遇也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所以说你之前的社保待遇都不会出现任何作废的情景,相反你还可以正常的转移出来,正常的累计交纳自己的社保年限。
⑹ 公务员辞职后 如何计算养老保险
根据公务员的相关规定:
公务员辞职、辞职、再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基回本养老保险后,连续工答作年限可在辞职、辞职前在原机关计算,可视为同一付款期,并与实际付款期相结合。
因此,企业在公务员辞职就业后,可以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然后将公务员工作档案携带到当地社保中心的两个确认处,确认原工作年限的认定缴费年限。这样,原保险就可以转移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到新的单位或个人备案托管机构缴纳五险一金,只能办理社会保险,公务员在就医前肯定已经没有了。
(6)职退时交养老金怎么算扩展阅读: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1、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⑺ 因违纪被辞退,养老金怎么算
员工因为违纪被单位辞退,并不影响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只要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金满15年以上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⑻ 职工被单位辞退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职工辞职之后,员工的养老保险是先中止,但是劳动者可以进行养老保险的转移。而养老保险办理转移,需要当事人先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办理接续保险手续。如果劳动者辞职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进行续接的,那么失业期间养老保险的费用就需要由自己承担,否则的话就会中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