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孝敬父母的故事
事例一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事例二
东汉时的黄香,是历史上公认的“孝亲”的典范。黄香小时候,家境困难,10岁失去母亲,父亲多病。闷热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赶打蚊子,扇凉父亲睡觉的床和枕头,以便让父亲早一点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钻进冰冷的被窝,用自己的身体暖热被窝后才让父亲睡下;冬天,他穿不起棉袄,为了不让父亲伤心,他从不叫冷,表现出欢呼雀跃的样子,努力在家中造成一种欢乐的气氛,好让父亲宽心,早日康复。
事例三
在全国以实施“跨世纪教育工程”而著称的上海建平中学,一个13岁少年的题为《妈妈,我就是你的眼睛》的发言,使全国女市长考察团的26位成员潸然泪下。这位同学9岁时,母亲双目失明,他幼小的肩膀过早地承受了家庭的较多责任和义务,为了买一盘母亲喜欢的沪剧磁带,他利用休息日在上海的街头整整跑了6个小时!
事例四
老一辈革命家朱德著文《回忆我的母亲》,以无限的深情赞颂了母亲无比的爱和高尚的品质。毛泽东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昼夜兼程,他抚摸着母亲的棺木放声恸哭,悲痛之中挥笔写下《祭母文》:“吾母高风,首推博爱”。宋庆龄孝心至诚,在母亲灵前“饮泣不已”。陈毅探母,执意要给瘫痪在床的母亲洗衣服。李鹏事母至孝,每逢假日,李鹏夫妇总要带上母亲喜爱的食物,到母亲处请安问好。
② 古代孝敬父母的故事。
1. 孝感动天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
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③ 怎样引出对长辈的孝顺的新闻或故事
子路借米孝敬父母的故事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 古人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造成尊老爱幼的淳厚民风,这是我们新时代学生的责任。 子路,春秋末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尤其以勇敢闻名。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 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这点要求了吗? 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事例二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 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④ 我国历史上有哪些孝敬父母的人和事一定要是孝敬父母
事例一 :子路借米孝敬父母的故事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
古人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造成尊老爱幼的淳厚民风,这是我们新时代学生的责任。
子路,春秋末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尤其以勇敢闻名。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
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这点要求了吗?
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事例二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事例三
东汉时的黄香,是历史上公认的“孝亲”的典范。黄香小时候,家境困难,10岁失去母亲,父亲多病。闷热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赶打蚊子,扇凉父亲睡觉的床和枕头,以便让父亲早一点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钻进冰冷的被窝,用自己的身体暖热被窝后才让父亲睡下;冬天,他穿不起棉袄,为了不让父亲伤心,他从不叫冷,表现出欢呼雀跃的样子,努力在家中造成一种欢乐的气氛,好让父亲宽心,早日康复。
事例四
老一辈革命家朱德著文《回忆我的母亲》,以无限的深情赞颂了母亲无比的爱和高尚的品质。毛泽东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昼夜兼程,他抚摸着母亲的棺木放声恸哭,悲痛之中挥笔写下《祭母文》:“吾母高风,首推博爱”。宋庆龄孝心至诚,在母亲灵前“饮泣不已”。陈毅探母,执意要给瘫痪在床的母亲洗衣服。李鹏事母至孝,每逢假日,李鹏夫妇总要带上母亲喜爱的食物,到母亲处请安问好。
事例五
在全国以实施“跨世纪教育工程”而著称的上海建平中学,一个13岁少年的题为《妈妈,我就是你的眼睛》的发言,使全国女市长考察团的26位成员潸然泪下。这位同学9岁时,母亲双目失明,他幼小的肩膀过早地承受了家庭的较多责任和义务,为了买一盘母亲喜欢的沪剧磁带,他利用休息日在上海的街头整整跑了6个小时!
⑤ 包拯有多孝顺
包拯对父母非常孝敬恭谨,处处为二老分忧解愁。,让老人安乐是他最高的心愿。这使他很受乡邻的赞誉,声名远播,有口皆碑。甚至包拯到了晚年,欧阳修还说他“少有孝行,闻于乡里”,可见影响深远。
⑥ 现代人该怎样孝顺父母
你能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你是一个有孝心的孩子。
孝顺父母,回要从两个方面。答
一是自己,自己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精神饱满地努力工作。夫妻和睦相处,共同教育好孩子,让父母放心。儿女过得好是对父母最大的安慰!
二、父母。在保证父母足够的物质需要之外,要多给与老人亲情的慰藉。现在的年轻人,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大。
但是,别忘了要在百忙之中,多抽出时间,夫妻带着孩子常回家看看。陪父母说说话,帮助父母做一些需要帮助做的事情。两代人思想观念不同,要理解老人,孝顺孝顺,顺着老人,不跟父母争吵,不惹父母生气,让父母过得开心快乐,就是最好的孝顺。
父母若是有病,及时带父母去医院就医,以免贻误病情。床前耐心伺候。父母健在也是儿女的福分。
⑦ 孝敬母亲的历史例子
事例一
子路借米孝敬父母的故事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
古人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造成尊老爱幼的淳厚民风,这是我们新时代学生的责任。
子路,春秋末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尤其以勇敢闻名。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
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这点要求了吗?
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事例二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事例三
东汉时的黄香,是历史上公认的“孝亲”的典范。黄香小时候,家境困难,10岁失去母亲,父亲多病。闷热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赶打蚊子,扇凉父亲睡觉的床和枕头,以便让父亲早一点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钻进冰冷的被窝,用自己的身体暖热被窝后才让父亲睡下;冬天,他穿不
⑧ 关于包拯早年至孝的故事
包拯吃鱼的故事
包拯早年丧母,是嫂嫂将他养大,包拯称她为嫂娘。
包拯考中进士要到外地做知县。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为他做了条红烧鲤鱼。包拯要嫂嫂和侄儿包勉同吃,嫂嫂没答应。他只好吃掉一面鱼肉,剩下的留给包勉吃。吃晚饭时,嫂嫂又将剩下的鱼给包拯吃,他就将鱼的另一面给吃了。
第二天,嫂嫂问包拯昨天吃的两条鱼那条好吃些。“昨天那条鱼很好吃。”包拯说。嫂嫂一听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给你做了两条,你怎么能说只吃了一条了呢?”包拯见嫂嫂发火了,连声又说:“请嫂娘息怒,我记错了!嫂娘息怒,我记错了,昨天是吃了两条鱼。”
嫂娘听了,知道包拯孝顺,不惹自己生气,但却严厉地对包拯说:“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给你吃了一条鱼!我一说两条,你为啥不敢坚持呢?今后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脸色就歪曲事实,不敢秉公执法,势必当的是昏官!”
包拯听了嫂嫂一番话,方知昨天嫂嫂给自己吃鱼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说道:“嫂娘教诲,黑子我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后来,包拯为官果然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
以民为贵 开仓放粮
在包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时,常常不辞辛劳,深入下层体察民情,救民于水火之中。江南地区有一次发生了旱灾,百姓们饥饿得难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下令开仓放粮救济,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当时的惯例,开仓放粮是件大事,必须事先请示皇帝,等批准以后才能打开粮仓救济百姓。但当时情况紧急,如果将文书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来,要等上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边派人急奏朝廷,一边就果断地开始放粮了,终于使很多百姓免于灾难。 还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围受灾,百姓已缺粮断炊,而地方的官吏们为了虚报政绩、讨好上级,以利升迁,便隐瞒灾情,置人民生命于不顾。不仅如此,还反过来逼迫百姓们交粮卖米。包公了解到灾情后,就给皇帝写下了《请救济江淮灾民疏》,要求立即纠正不法官员误国害民的行为,并予严惩。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称为 \' 再生父母 \' 。现在仍然在上海地区上演的戏剧《陈州放粮》就是根据这件事编写而成的,并非凭空设想。
巧判小孩
有两个妇人为了一小孩而闹上了公堂,县官判定两人一人拉小孩的一只手,谁拉赢了那个小孩就是谁的,在经过一番拉扯之后,其中一位含着泪松开了手,但是最终县官却把小孩判给了那位妇人.别人不明其理,问之,县官说到:”谁会忍心让自己的小孩受到伤害啊!她放手是因为她心疼她的孩子!你没看见她是含着泪的吗?后来包拯就把孩子还给了这位母亲!
参考资料:<包拯传>
巧断浮江尸
包公知池州的腊月一天,发现江面上浮尸一具,奇怪的是尸体只是上下浮动,并不随流而下。包公命役差打捞起来,原来尸首被麻绳扣在一扇石磨上,死者右手还抓着一把带头皮的头发。包公命贵池知县审理此案。知县查明那扇石磨是祝圣寺庙产,当即差衙役去寺中捉拿当家师玄灵和尚,但得知玄灵老僧已投井身亡。知县以“凶犯谋财害命,江浮冤尸,畏罪自杀”为由,呈州府销案。
包公私访回来,见县官草草结案,呈折中破绽百出,当即命衙役鸣锣,传谕全城:“包公升堂审磨盘罗!”消息传开,轰动全城,男女老少都涌到州府衙门前面,观看包大人断奇案。包公见全城百姓到的差不多了,传令:“凡今天来看断这桩血案的乡亲,不管男女老少,必须人人头顶青天,手抚心口,脱帽解巾,以敬神灵!”围观的百姓纷纷脱下帽子或解下头巾,包公居高临下,看得明白,只见一个头缠黑头巾,脸青眼肿的家伙缩头想溜,当即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凶犯哪里逃,拿下!”衙役抓住那家伙,扯去头巾,头顶上果真少了一撮头发,连头皮都撕掉了。
原来,杀人凶犯名叫王九,系当地有名的无赖。死者原是江北的一家客商,赚了许多银两,准备回家过年。途中到王九家借宿,王九遂起谋财害命之心,趁商人熟睡之机,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商人拼命挣扎,打肿了王九的脸,打青了王九的眼,抓下了王九的一把头发,仍不免一死。王久扛着尸首往江边去,路过祝圣寺,偷了寺中一扇石磨,把尸首栓在石磨上,抛进大江里。哪知他做贼心虚慌慌张张地没有把麻绳扣紧,江水一冲,麻绳松颈,尸体浮出水面。王九听到包公打捞浮尸的消息,吓得魂不附体,因为他偷石磨时被玄灵法师看见了,自知难逃包公之手,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把玄灵法师推到井里,杀人灭口,来个死无对证。但是王九哪里想到商人手中的头发与和尚光头为料事如神的包公提供了破案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