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孝字的来历是
1、“孝”字最来早出现在源3300多年前殷墟甲骨文中,由上面一个“老”字,下面一个“子”字组成。后来写时把“老”字的下半部取消了,就是现在的“孝”字。
2、“孝”最基本的寓意是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在上面为孩子遮风挡雨;孩子长大了,父母老了,孩子在下面背着父母,这就是“孝”。
1、“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这是《说文解字》这本书对孝的阐述。前一句是说晚辈对长辈的敬与养称为孝,孝是子女的本分。后一句主要说“孝”字写的就是老人与子女的关系。
2、“子承老”,“承者,奉也,受也。”是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从父母那里诞生出来的,然后不断接受父母的养育,长大成人;成人后应该对父母不断的奉献,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2. 孝顺镇地名的由来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是个千年古镇。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署长山县,县治即孝顺。距今已有1380余年了。唐懿宗咸通年间称孝顺乡,北宋在此驻军,名孝顺镇。元代建驿,又称孝顺驿。明万历时称孝顺市,清代又称孝顺街。孝顺历史悠久,为历代交通要道,商贸繁荣之地。孝顺镇地处金东义西结合部,距金华中心城市和义乌中等城市各23公里,是两市经济发展轴上的联结点。这里村多,人多,集市多,浙赣铁路横贯境内。公路四通八达,北有杭金衢高速公路和03省道在鞋塘管理处门前通过。东有金甬高速公路到鞋塘与杭金高速公路连接,并有通义乌的公路。西通金华、兰溪、衢州。南通武义、永康、温州。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新中国建立后,1949年12月设孝顺乡人民政府,隶属金华县孝顺区公所。1958年11月以区建公社,孝顺乡政府改称孝顺人民公社孝顺管理区管理委员会。1961年6月,恢复区公所,以原乡为基础建人民公社,改称孝顺人民公社,政企分设。1987年,孝顺设建制镇,为孝顺镇人民政府。1992年6月撤区、扩镇、并乡,原江沿、低田、金轮三个乡并入孝顺镇。2000年7月,根据省、县批复,孝顺、鞋塘两镇合并,成立新孝顺镇人民政府。孝顺镇驻地一直在孝顺集镇上,1999年2月迁至铁路北面新办公大楼。全镇设镇区、低田、镇东、镇南、镇西、镇北、鞋塘七个办事处,115个行政村,911个村民小组,一个居委会,共25984户,71549人。耕地面积52020亩,山林丘陵35000多亩。全镇区域面积128.7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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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十孝的由来
“孝”字源于中国古代的甲骨文,距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其原义为“奉先思孝”。儒家道统认为“孝”是百行之首,《论语》载:“孝梯也者,其为仁之本舆!”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是忠。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甚至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它是我国古代长期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 从秦汉开始,我国就建立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国,建成它并维护它要有两条保证。第一条,要保证对广土众民的大国高度集权的有效统治;第二条,要使生活在最基层的个体农民,安居乐业,从事生产。高度集中的政权与极端分散的农民双方要互相配合,减少对立,在统一的国家协调下,才能从事大规模跨地区的工业建设、文化建设,防止内战,抵御外患,救灾防灾。个体农民从中受到实惠,则天下太平。 农业生产是中国古代社会根据自然环境的合理选择。家庭是中国古代一家一户的基层生产组织,从而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小农生产的家庭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国家有保护小农的责任, “国”与“家”的关系协调的好,则天下治,反之则乱。保证实现国家、君主有效统治的最高原则是“忠”;巩固基层社会秩序,增加乡党邻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则是“孝”。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细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较,孝比忠更基本。 《十三经》中的《孝经》把孝当作天经地义的最高准则。后来北宋的张载作《西铭》,在《孝经》的基础上,融忠孝为一体,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把伦理学、政治学、心性论、本体论组成一个完整的孝的体系。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价值观的共识,起了积极作用,功不可没。 “五四”以来,有些学者没有历史地对待孝这一社会现象和行为,出于反对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罪恶之源,是不对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实际。 孝道是古代社会历史的产物,不能看作是古代圣人想出来专门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 古代农业社会,政府重道德伦理,体恤天下为人父母之心怀,所以有“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孝道贯穿始终,父母在世时要孝顺,亡故后常思念父母的养育恩德,为子女做榜样固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训条。子女刚出生时父母日夜守护,任劳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后对父母要“晨昏定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体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无不是父母”。
4. 孝的起源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二、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易经》:“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