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孝有三”都是指哪三不孝
【三不孝】指陷亲不义,不求仕宦,无子绝祀。
【意思】三种不孝顺父专母的行为。
【出自属】《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汉 赵岐 注:“於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用现代白话文来表述就是:一、对父母的过错“阿意曲从”,使父母陷入“不义”;二、家境贫困,父母年老,却不愿当官求俸禄以供养父母;三、不娶妻子,没有儿子,断绝了后代。
【其他说法】指“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
【出自】元 本 高明 《琵琶记·张大公扫墓遇使》:“他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这三不孝逆天大罪,空打醮枉修斋。”
㈡ 不孝有三是哪三件事
不孝的三件事是: 一是不能侍亲(孝敬父母,爱护家人),二是不能事君(恪守本分,行忠义之事),三是不能立身行道,成为道德高尚的君子。这句话出自孟子对于舜的婚姻评价,《孟子》里记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这句话解释为,不孝的事情有很多种,没有尽到后辈的责任是最大的一种。舜娶了妻子没有告知父母,是没有尽到做儿子的本分。君子认为舜虽然尽了忠,但还是要告知父母。
出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传说中,舜帝的父母不贤,导致舜帝一直没能娶妻,舜帝最后只好不告知父母,自行娶妻。
孟子评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对于该段文字的解释,目前有两种观点:第一,东汉赵岐在《十三经注疏》中将“后”解释为后代的意思。第二,后代学者对该文有不同看法和译法,倾向于将“后”理解为“尽后代的责任”。尚无具体的学术性定论。
㈢ 孟子的“五不孝”是哪五不孝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养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释义:孟子说,通常视为不孝的情况有五种。
1、四肢懒惰,不能赡养父母是第一种。
2、常常酗酒赌博而不赡养父母这是第二种。
3、贪钱吝财,只顾老婆孩子,不管赡养父母此为第三种。
4、放纵自己,天天声色犬马,使父母遭人白话指指点点而感到羞辱,是第四种
5、在外面逞强好勇斗狠,连累了父母,这是第五种。
(3)不孝顺的资料扩展阅读:
不仅有“五不孝”还有“三不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
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白话问解释就是: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㈣ 中国古代有三不孝是什么
【三不孝】指陷亲不义,不求仕宦,无子绝祀。
【意思】三种不孝顺父母的行为。
【出自】《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汉 赵岐 注:“於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用现代白话文来表述就是:一、对父母的过错“阿意曲从”,使父母陷入“不义”;二、家境贫困,父母年老,却不愿当官求俸禄以供养父母;三、不娶妻子,没有儿子,断绝了后代。
【其他说法】指“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
【出自】元 本 高明 《琵琶记·张大公扫墓遇使》:“他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这三不孝逆天大罪,空打醮枉修斋。”
㈤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哪三大不孝
“三不孝”: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战国孟子的《孟子离娄上》。
原文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译文
孟子说:不孝顺的事有三种,其中以不能尽到后辈的责任最为严重的。舜不先禀告父母就娶妻,就因为担心没有子孙,因此君子认为他没有禀告如同禀告过了一样。
(5)不孝顺的资料扩展阅读:
《孟子》一书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再传弟子共同编写而成,记录了孟子的语言、政治观点(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贵君轻)和政治行动的儒家经典著作。孟子曾仿效孔子,带领门徒周游各国。但不被当时各国所接受,退隐与弟子一起著书。
《孟子》有七篇传世:《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上下;《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
㈥ 求几个不孝的古代故事
在中国封建法律中,不孝是一种独立罪名。《唐律·名例》规定,
不孝罪包括:“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供
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
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就是:检举告发祖父母、父母犯罪行
为的;骂祖父母、父母的;背地里诅骂祖父母、父母的;祖父母、父
母生存期间自己另立户口、私攒钱财的;对祖父母、父母不尽最大能
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满足的;父母丧事期间自己娶妻或出嫁的,
父母丧事期间听音乐、看戏的;父母丧事期间脱掉丧服穿红挂绿的;
隐匿祖父母、父母死亡消息,不发讣告、不举办丧事的;祖父母父母
未死谎报死亡的,这十种情况,都属于不孝的犯罪行为,都应受到严
厉的惩罚。
先从告言和诅詈说起。告言,是揭发检举的意思。“父为子隐,
子为父隐”,祖父母、父母犯了罪子女必须设法包庇隐瞒,是法律赋
予的权利,也是孝亲应尽的义务。如果祖父母、父母犯了罪,子孙不
但不设法包庇隐匿,反而揭发检举,便被视为不孝行为,科以刑事责
任。《唐律·斗讼》规定:“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
诅,是诅咒,指用迷信方法祈祷鬼神加害于自己所仇恨的人。按
《唐律疏议》解释,背地里祈求鬼神加害祖父母、父母的行为,“以
谋杀论”。就是比照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规定处罪,要判斩刑。
詈,是辱骂,历代法律对于普通人的骂人行为并不认为是犯罪,
唯独明律规定“凡骂人者,笞一十”。唐律本来不认为骂人行为是犯
罪,却在《唐律·斗讼》中规定:“詈祖父母父母者绞。”骂一句就
判死刑,可见对不孝犯罪的惩办严厉到了极点。
所谓“别籍异财”,不仅指另立户籍、私攒钱财,也包括“吃小
锅饭”在内。《唐律·户婚》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
异财者,徒三年。”“诸居父母丧兄弟别籍异财者,徒一年。”自唐
以后直至清代,都把子孙别籍异财视为犯罪行为。明律对别籍异财的
惩罚较唐律稍轻。《明律·户役》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
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
异财产者,杖八十。”清律与明律完全相同,只是在律后增注里说:
“或奉遗命,不在此律”。“其父母许令分异者,听。”看来,不仅
父祖临死前留下遗嘱许可分异的可以分异,就是父祖还活着许可子女
分家的,也不认为是犯罪,显然比唐、宋时代宽容一些。
供养有缺,依《唐律·斗讼》规定:“诸子孙违反教令及供养有
缺者,徒三年。”明、清律稍轻,均杖一百。什么叫供养有缺?《唐
律疏议》解释说:“谓可从而违,堪供而缺者。须祖父母、父母告者
乃论。”就是说,按照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本来可以供养父祖吃穿
得好一些,而供给了较次的衣着和食物的,就算是供养有缺,不一定
达到挨饿受冻的程度。供养有缺的罪名,属于亲告罪,不告者不理,
祖父母、父母告发时才追究刑事责任。
重视孝道的中国古代社会,把父祖丧事看作天塌大事,家庭和国
家都对之十分重视。官员家发生了父祖丧事,皇帝即给长假准许回家
守丧,叫作“丁忧”。正因为把父母丧事看得很重,所以在父母丧期
内发生的一些轻微的违反礼制的行为,都被视为不孝的犯罪。父母的
丧期是三年。在这三年期间,做子女的应当全然与世隔绝,必须排除
一切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享受欲念。按照礼制的要求:父母死亡,子女
在头三天不能吃饭,第四天起一直到下葬为止,每天早晚只能各喝一
遍粥,送葬结束后也只能吃粗茶淡饭,一直到丧期终了方能饮酒食肉。
因此,在父母丧期内,子女一切享受和娱乐行为都被视为不孝的行为。
“法出于礼而入于刑”,礼制的要求渗透入法律之中就把父母丧期内
子女的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加以惩罚。《唐律·户婚》规定:“诸居
父母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妾减三等,各离之。知而共为婚姻者,各
减五等。”可见丧期嫁娶,不仅限于家有丧事一方当事人犯罪,对方
当事人也要受到惩罚。在法律上把丧期嫁娶叫“违律嫁娶”,违律嫁
娶是无效的婚姻,必须解除婚姻关系,“各离之”。明律与清律沿袭
唐律精神,将丧期嫁娶列为十恶重罪的不孝之中,仅是刑事责任轻一
些,婚姻关系也必须解除。
与丧期嫁娶有关联的还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诸居祖父
母、父母丧生子,徒一年。”第二种情况是“诸祖父母、父母被囚禁
而嫁娶者,死罪徒一年半,流罪减一等,徒罪杖一百”(《唐律·户
婚》)。就是说,在为祖父母、父母守丧期间生孩子的要受惩罚;祖
父母、父母犯罪在押期间娶妻或出嫁的,都比照丧期嫁娶给予刑事制
裁。
丧期生子要判徒刑,在没有避孕措施的当时来说,就等于在父母
三年丧期中不许夫妻间发生性交关系,实在违反自然规律,不近情理。
在实际生活中,丧期三年不许男女过性生活,人们往往不能遵守,丧
期生子在所难免,生了孩子怕受法律制裁,只好偷偷溺死。明太祖朱
元璋鉴于社会上溺婴事件太多,而且三年不许生育不利于人口繁殖,
影响丁税收入,发布诏书废除了这条禁律。在朱元璋主编的《孝慈录》
序言中说:“古不近人情而太过者有之,禁令服内勿生子,朕览书度
意实非万古不易之法。若果依前式,人民则生理罢焉。”尽管废除此
禁律的动机可能主要是出于统治利益的需要,不能不说朱元璋作了一
件合于自然规律、符合人情的好事。
子孙于父祖丧期有与哀痛心情相违的行为,也认为是犯罪。《唐
律·职制》规定:“丧期未终,释服从吉,若忘哀作乐,徒三年;杂
戏徒一年,即遇乐而听及参加吉席者,各杖一百。”不仅丧期未终脱
掉丧服或奏乐取乐的要判徒刑,就是遇见娱乐活动不加回避听取乐声,
或者被邀参加宴会的也责打一百大棒,可见把给父祖守丧的事看得多
么重要。
子孙在外地居官或经商,得知父祖死亡消息“匿不举哀”的;为
了急于当官,在父祖丧期届满前“冒哀求仕”的;以及出于某种动机
谎报父祖死亡的,按照《唐律·职制》规定,对于这几种情况都处徒
刑一年,当官的要解除现任官职。
前面展示的是不孝行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从中可以看出其中
许多是不近情理的荒诞的规定,以现代眼光看是不可思议的。可见以
吃人的礼教为指导思想的古代法律,实在是野蛮、愚昧的法律。还需
指出,犯了不孝之罪,不论身分高低都要受到惩罚。国家对贵族官吏
的特殊人物加以特殊优待的议、请、减、赎制度,对于犯了不孝罪的
人是不适用的。
㈦ 三不孝指的是什么
1、若不懂得顺从父母的意思,违背父母的心意,陷害父母于不义,是为一不孝。2、当父母亲年老,为人子,若因家里没钱,无法侍奉父母亲,使其三餐无法温饱、生病无钱看医,或者无功名,不能考秀才进士求得一官半职,为家扬名吐气,是为二不孝。3、孟子以为,为人子,若不娶媳妇,传宗接代,沿袭家火,过年过节,无后代为祖先扫墓、祭拜是为三不孝。出自《孟子 离娄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赵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7)不孝顺的资料扩展阅读三不孝,旧谓三种不孝顺父母的行为。(1)指陷亲不义,不求仕宦,无子绝祀。《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汉 赵岐 注:“於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2)指“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 元 本 高明 《琵琶记·张大公扫墓遇使》:“他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这三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 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 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释义: 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 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 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出自汉代经学家赵歧所做的《十三经疏》,对孟子的话进行了注释。 拓展资料: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传说中,舜帝的父母不贤,导致舜帝一直没能娶妻,舜帝最后只好不告知父母,自行娶妻。 孟子评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对于该段文字的解释,目前有两种观点:第一,中国古典训诂学,经文注疏学通常认为,"后"是后代的意思,《十三经注疏》,《四书章句集注》皆持该观点。第二,有些现代人对该文似乎有不同看法和译法,倾向于将"后"理解为"尽后代的责任"。尚无具体的学术性定论 在孟子的原话中并没有讲明其他的两种不孝是什么。到了东汉,赵岐在《十三经注 》中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这个解释是中国自古通行的权威解释。不孝逆天大罪,空打醮枉修斋。
㈧ ‘不孝有三”是指哪三不孝
“不孝有三”所指如下。
一不孝:不能事亲(孝养父母、爱护家人)。
二不孝:不能事君(恪守本分、忠义行事)。
三不孝:不能立身行道,成为有道德的贤人君子。
“不孝有三”出自《孟子·离娄上》,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话。
(8)不孝顺的资料扩展阅读: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人们常挂在嘴边的名言出自《孟子·离娄上》,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这句话通常被解释为:不孝顺的事情有三件,其中又以没有子孙后代最为重要。
娶妻本应先告诉父母,舜没告诉父母而娶尧的二女为妻,就是因为担心绝了后代,所以在明理的君子看来,虽然没有禀告父母,就和禀告了父母是一样的。后人对孟子这些话的原意存在不同解读,争议点主要集中于“三”和“无后”。事实上,孟老夫子仅仅说了“无后为大”之不孝,对“三不孝”中的那两种不孝没有直接点明。到了东汉时代一位叫赵岐的经学家才又为他做了补充。
赵岐在《孟子注》中说:“于理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其意即: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后来,宋代朱熹的《孟子集注》又提出了另外两件不孝:一件是“贫不仕”,家里贫穷,不出去做官发财来养父母,另一件是“陷父母于不义”。再加上孟子说的“无后”,凑成“不孝有三”的三件事。“不过,基本以赵岐的三孝为准。”谢教授还指出,除了“无后”外,对于孟子口中的“三”,有人理解为“多”的意思,并非具体数字“三”。
㈨ 古人不孝的故事
倪九是浙江省青田县人,虽出身贫寒,但由于经商得法,薄有积蓄,渐渐成为当地的小财主了。他自幼丧父,早年母亲为生活重担的逼迫,曾在富户人家充当奴仆,才茹苦含辛的把他养大成人。照道理讲,倪九现在生活宽裕,应该知道如何孝养白发苍苍的老母,报答天高地厚的深恩。
可是倪九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对于老母很瞧不起,认为老太婆是奴仆出身,极为低贱。倪九听了妻子的枕边絮语,竟把老母深恩抛在九霄云外,视母亲像眼中钉一样。
夫妇二人的想法,老母本来是做奴仆的材料,索性就把老太婆当作下女看侍,一切家庭的打扫,厨房的烹饪,厕所的整洁等大大小小杂事,都要视茫茫而发苍苍的老太太独负责任,倪九夫妇却享受著安乐的生活。
有一天倪九家中准备宴客,早晨天色刚亮,倪九夫妇醒在床上,还不起身。倪九却在床上,高声大叫,呼唤隔房的老母说:“快起身!快起身!今天要宴客,怎么还不起身!”从大叫的声音中,可听出倪九对老母颇有怒意。
可怜的老太太正在好梦方酣的时候,给儿子大声叫醒,只好揉著昏昏沉沈的睡眼,拖著疲乏的身子,起身到厨房去烹鸡煮饭。忽然一霎那间,天空中狂风怒吼,接著疾雨倾盆,附近山上的大石。
在狂风暴雨中裂开,飞落在倪九寝室的屋上,顿时屋梁倒塌,倪九夫妇都被巨石压死。他母亲因为在厨中烧饭,幸而安然无恙,邻居的人,都认为这是倪九夫妇不孝的报应,证明因果的可畏。
(9)不孝顺的资料扩展阅读: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误传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影响最广的,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
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认为最不孝的,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十三经注》。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翻译成现代文:
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说孟子没人情。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
正因为这种误传,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老百姓为了不断后,无论世家还是贫民,都无所不用其极。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
㈩ 不孝有三,是指哪三件事情
不孝有三,是指:
1、第一不孝是说:明知父母做错事,还曲意顺从、迎合他们,结果陷亲于不义,是不孝顺的表现。战国时期齐国有一个名将叫匡章,他的父母失和,父亲杀死了母亲,埋在马厩下面。
父母失和,大打出手的时候你不阻止,母亲被父亲杀死,那么,父亲死后,还让母亲埋在马厩下面,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纵容父亲为恶,让父亲得到一个不义的名声,就是不孝。
2、第二不孝是说:一个人生在贫家,还留恋家庭的温暖,不肯到社会上去奋斗。按古人的话说,叫做“不谋求一官半职”,这是很不孝顺的行为。这一条比较好理解,因为女子要体现“孝”,就应该给父母更好的生活。“亲老”恋家,可以理解为待在家里“啃老”。
3、第三不孝就是民间认为最严重的一条——无后。无后,是指没有儿子。中国人最讲究宗祧继承。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祭祀祖先,必须由家族中的男人主持。没有儿子,就会“断了香火”。就等于是断子绝孙。
(10)不孝顺的资料扩展阅读: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本义是:不孝有很多种,无后属于比较严重的一种。而不是说不孝的情况只有“三种”,其中最为不孝的是无后。
自从东汉的赵歧注释《孟子》之后,“不孝有三”正确的理解就变成了:明知父母亲做了不正确的事,而不阻止;明知家中贫困,还不思上进,不肯努力提升自己的生活环境;不结婚生子,导致家中祭祀无人主持。家族后继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