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外公外婆吗
外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外公外婆。但是有前提条件:外孙女在当事人的父母无力赡养外公外婆,而本人有能力赡养的前提下,应该赡养外公外婆,否则一般应由父母来承担该义务。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对子女虽未全部死亡但生存的子女确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也应予以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㈡ 外甥女有义务赡养外公外婆吗
法律分析:外甥女没有义务赡养外公外婆。但是当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人,也就是其子女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且外孙子女具有赡养能力时,外孙子女需要承担对于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除了需要给予老人经济物质上的帮助外,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也要对外祖父母加以关心和照顾。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㈢ 外孙外孙女有义务赡养外公外婆吗
法律分析:外孙外孙女有义务赡养外公外婆,但前提是外孙子女有赡养能力,且外祖父母子女已经去世或者其子女确实没有能力去承担赡养义务,否则一般情况下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应当是由其子女来负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㈣ 外孙有赡养外公外婆的义务吗
外孙有没有赡养外公外婆的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子女去世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等没有赡养能力,这时候外孙需要赡养;
2、外孙有负担能力,其才能向祖父母给付赡养费,因为其外孙依法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赡养姥姥的义务;
3、子女在世或者有赡养能力,外孙没有赡养义务的情况。
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指成年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是指成年子女在精神上和生活上对父母的关心、帮助和照顾。赡养扶助的义务主体,一般是成年子女。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㈤ 外孙有义务赡养外公外婆吗
法律分析: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有前提条件:外孙女在当事人的父母无力赡养外公外婆,而本人有能力赡养的前提下,应该赡养外公外婆,否则一般应由父母来承担该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㈥ 外孙有赡养外公外婆的义务吗
外孙在特定情况下有义务赡养外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由成年子女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只有在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外孙子女才需要对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1、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老人具有第一顺序的赡养义务的应当是其成年子女,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权要求其给付赡养费。
3、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隔辈的外孙子女需要对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在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并且该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情况下,该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赡养义务。
4、因此外孙对外婆的赡养义务是第二顺位的,只有在该外婆的所有子女均死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并且该外孙能够承担赡养的义务时,该外孙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但是,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晚辈,均应该对老人尽心尽意地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㈦ 父母去世外孙有义务赡养外公吗
法律分析: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有前提条件:外孙女在当事人的父母无力赡养外公外外婆,而本人有能力赡养的前提下,应该赡养外公外婆,否则一般应由父母来承担该义务。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