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山东省退休职工大病保险政策

山东省退休职工大病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24-07-09 21:00:27

㈠ 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政策

一般职工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超过规定的数额后可以再通过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
大病保险是建立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上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大病保险报销的是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埋散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不含起付标准以下和个人负担的部分,大病保险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实行基本诊疗费同步结算服务,解决了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极大的减轻了参保职工的经济负担。
大病医保报销的具体政策: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但以下几种情况却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弯正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二条
霍乱、鼠疫等甲类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部支付。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暴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人民政府拨专款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医疗补助。
为解决前款规定以外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清拦费用问题,省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实施补充医疗保险

㈡ 山东省退休职工大病保险政策

为了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减轻用人单位管理成本,市人社局对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政策进行调整。截止2017年元月1日,退休人员缴纳大病保险费已满或超过12年的,不再缴纳大病保险费;未满12年的,一次性缴齐所差年限的费用。已经退休人员在一次性缴足上述费用后,今后不用再缴纳任何费用,即可正常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费待遇,更不会再因企业今后改制、关闭或欠费等因素而受到任何影响。友情提醒,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须个人一次性全额缴纳,应该缴:8×12×12=1152元;如果是有单位的退休人员,就只负担个人部分,应该缴:1.6×12×12=230.4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㈢ 2022年退休大病医保新政策

2022年退休大病医保新政策具体如下:
1、根据规定可知,参加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所累计的缴费能够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的职工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2、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退休职工的工龄不满15年,可享有医疗药费报销75%;
退休职工的工龄满15-21年以下,可享有医疗药费报销80%;
退休职工的工龄21-30年以下,可享有医疗药费报销85%;
退休职工的工龄30年以上,可享有医疗药费报销90%;无论任何方式的住院,一律计收住院的床铺费用,医院未收的由公司进行收取,其中住院床铺费可报销60%。
(2)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大病医保可以报销9万到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可支付95%,个人自付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㈣ 退休职工大病保险范围

法律分析: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 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措施,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㈤ 山东地区的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为多少,可以报销多少钱呢

退休职工的统筹基金压力比例比落款压力占比提升三个百分点,个人负担占比减少三个百分点。建国前工人的统筹基金压力占比较退休职工的压力占比提升五个点,个人负担占比减少五个点。

除此之外,假如归属于大病医疗保险类型,且本人已全额交纳大病医保险,还可以享有重病医疗费报销,最多可达90%。自然,普通门诊在青岛也能报销,费用报销率是60%,一年最大费用报销1120元。

但是,在此前,山东将执行医院门诊互帮互助规章制度,对其门诊报销开展新的变化。比如,在大自然水平内,医院门诊起始点不可超出我省员工年平均工资的2%,最高处不可超出省员工年平均收入的5%。依据数据信息,山东省平均收入为87749元,即门诊报销算起线为87748*2%=1755元,最大算起线为87749*5%=4387元。

门诊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不少于50%,退休职工不少于55%。最终,在治疗期间,退休职工应记牢保存初始花费收条、诊疗支出明细表、出院记录等凭据,并且在一年内进行费用报销,这将会完全免费影响到医保褔利。

备齐之上材料到当地社保中心有关部门申办,经审核,资料完整、对符合条件的,就能及时申请办理。申请者申请办理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减本社保年度内划归医保私人帐户金额,再核准应报销金额。

㈥ 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政策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政策内容如下:退休职工申请大病救助,可以进行补助的疾病种类有:各类癌症、急、慢性肾衰、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肝功能衰竭;糖尿病晚期、系统性红斑狼疮、人工关节置换、脏搭桥术、肝功能衰竭、严重烧伤、眼角膜移植、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颅内手术、冠心病、心脏、肝、肾、胰腺移植等。其中,对于一些符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阅读全文

与山东省退休职工大病保险政策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女40岁交养老保险 浏览:98
中老年人养生的家庭小妙招 浏览:850
病重老人忽冷忽热怎么回事 浏览:543
如何从父母户口本中单独立户 浏览:797
个人交养老保险为什么没有医保 浏览:593
赵雅芝60岁还演戏 浏览:838
入冬老年人会有什么不适 浏览:385
青岛老年大学课程 浏览:499
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浏览:109
老人低压49怎么调理 浏览:471
50岁男人喜欢添下面 浏览:333
打hpv之前身体需要做哪些体检 浏览:438
跟父母解释不清时怎么调节情绪 浏览:292
企业高层退休年龄 浏览:790
荔浦敬老院 浏览:27
新疆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 浏览:651
孝顺不忘本 浏览:85
广东佛山顺德退休人员工资计算法 浏览:10
80岁祝寿贺词 浏览:962
新疆退休职工丧葬 浏览: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