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了,如何办理异地医保
分析如下:
1、已开通凭医保卡异地医保结算的,不需要再办其他手续。
2、尚未开通异地结算的,应先到你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填写好登记表(一式三份)后,到你居住地找一家或两家有社保定点医疗资格的医院盖章签认,把盖章后的表格拿回原参保地社保局办好审批手续就可以异地看病报销了。
3、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1)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医保扩展阅读
医保异地结算的作用
1、长三角地区实行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措施,是对医保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对方便群众就医和人口流动非常有利。
2、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以解除异地就近就医无法结算的难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人到老年,有许多人随儿女离开原居住地,医保却无法迁入外地。
3、于是许多地区就用办相关证明去异地就医的办法,报销一点医药费。但报销时还得回到原所属地,耗时费力,很不方便。
4、因此,尽快推行医保异地结算制度,是得民心之举。只要管理部门想着老百姓,任何有利于群众的办法都能够推行。
⑵ 退休人员异地医保安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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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能否把她在山东烟台的医疗保险版转到北京来?
——权这肯定是不可能了。目前医保都是地方统筹,转不过来的。
或者能否办理成可以直接在北京就医,再回当地报销?
——可以的。办理医保异地安置。
具体说,就是当地领取一张医保异地安置申请表,可以在京选择医院(各地规定不大一致,一般是异地可以选2家),异地医保部门就是北京当地医保中心盖章后,到山东办理异地安置。
以后就可以在北京选的医院里看病,每年把这些费用寄回去报销。报销将按照山东的规定来审核,并按照山东的标准来报销。
北京的异地安置流程,供参考:
⑶ 如何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安置手续
长期居外审批 :
⑴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长期居外?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在符合相应申办条件的情况下,均可办理长期居外。
⑵参保人员办理长期居外需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在职人员被派往异地单位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异地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所在单位、异地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填写长期居外申请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及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原件办理。
单位或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属于下列长期居外情况之一者提供材料:①本人在当地的户口簿原件或住房产权证原件及本人申请。②配偶在当地的户口簿原件或住房产权证原件、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本人申请。另外配偶是现役军人的,可凭所在部队的证明材料办理。③成年子女在当地的户口簿原件或住房产权证原件、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本人申请。另外成年子女是现役军人的,可凭所在部队的证明材料办理。④亲属在当地的户口簿原件或住房产权证原件、相关部门出具的本人无子女无配偶或子女在境外地区定居的相关证明及本人申请。上述四种情况除需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填写长期居外申请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原件办理。
⑶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长期居外审批手续?
单位参保人员长期居外手续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办理程序是:单位经办人员持办理人医保卡到市医保局或所在分局领取长期居外申请表,询问办理长期居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经准备材料齐全后,报送市医保局或所在分局申请办理。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代办人办理。办理程序是:本人或代办人持办理人医保卡到市医保局或所在分局领取长期居外申请表,询问办理长期居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经准备材料齐全后,报送市医保局或所在分局申请办理。
⑷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几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办理长期居外的人员可在当地就近选择三所医疗保险定点的综合医院(一、二、三级各一所)就医。另外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肿瘤类疾病的参保人员还可以选择精神类专科医院或肿瘤类专科医院各一所。
⑷ 求助关于医疗保险异地安置
长期驻外地工作或者在异地安置退休的人员,想要享受医保待遇需要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并选择当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参保人本人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发生的符合本市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就可以按照规定予以报销了。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安置,那么只能报销急诊医疗费,其他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是不能个人去办理的。在职长期驻外人员需要向单位提出申请,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需要向社保所提出申请。之后,单位或者社保所的工作人员就会下载相应的表格,在表格中变更个人参保信息,由在职或退休,更改为在职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并登记参保人居住地、银行账号等信息。填写好相应信息,选择好定点医疗机构,将资料送到当地医保部门和选定医疗机构分别审批盖章。需要注意的是,在职长期驻外人员所选择的当地定点医院级别需要是二级及以上,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需要是一级及以上,如果当地有的社区医院未评级,是不能选为定点医疗机构的。随后,单位或社保所的经办员就可以携带上述表格到社保中心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完成后,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了。
之后,若是想要变更在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时,是不能网上办理的,还要向单位或者社保所提出申请,填报相关资料,然后按照正常业务流程到社保中心进行办理。后期工作调回时,也是由单位或者社保所来办理,办理流程和异地安置时差不多,将参保人的信息由“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变更回“在职”或“退休”即可。
参保人办理了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后,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由于在异地就医无法使用社保卡“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因此,需要参保人先个人垫付全部的医疗费用,之后再进行手工报销。
在此要提醒外地就诊的参保人,就诊后一定要保留好收费票据、处方底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等相关单据,以避免因单据不全而发生的拒付。同时,最好能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并且,手工报销的时间限制也不要忘记了,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次年1月20 日之前申报,逾期将不予报销。
⑸ 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因在异地发表住院治疗那么费用如何报销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是只在所在地有用,出了所在地使用也能报销。
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随时申请异地备案。符合办理异地备案的人员为:长期居住在太原市以外的离、退休人员;由于工作原因,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报销办理:
需要享受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先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申请办理的程序和材料为:
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备案居住地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在职人员办理异地备案,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派驻人员基本情况、长期驻外工作的地区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另外,还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异地安置人员正常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自己备好材料,包括《医疗手册》《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
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与《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各一份;
正规有效发票、出院证、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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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湖南异地安置退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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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太麻烦?以后可以直接结算啦。近日,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发布《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异地包括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该办法自9月1日开始执行。
三类人员可申请直接结算
《办法》所称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
其中,异地安置、异地转诊、异地急诊等三类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安置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异地急诊人员,指在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此外,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因突发疾病进行门诊急救或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除外),及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此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带住院相关资料(包括住院收据原件、出院小结/记录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按政策办理医保支付结算。
直接结算需登记备案,按参保地政策结算
《办法》指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其中,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应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凭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异地急诊参保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经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后,方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其在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待遇政策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
《办法》指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参保地政策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级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结算执行省级城乡居民医保结算支付政策,在市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执行市级城乡居民医保结算支付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省级协议医院和市州协议医院就诊时,执行参保地政策。
⑺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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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退休,杭州定居,可以回参保地(内蒙呼和浩特)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杭州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⑻ 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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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当去参加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手续。
办理程序:
由单位医保经办人到市医保中心个人帐户管理科领取《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转交申请人填写,并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选择居住地三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未开展医保,可选公立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盖章,交回所属单位。单位汇总盖章后,由经办人报送市医保中心加盖业务章确认。
如果是在单位正式退休并正式到异地居住超过半年1请携带当地的户口或暂住证或所在社区的证明到原所在地医保去填写异地居住申请表2在现居住地要选择两家定点医院,请所选医院的医保办签字盖章,再到现居住地的医保去盖章3回原居住地医保办理登记即可,以后如果发生医药费就可以在退休地医保报销.再过几年医保实行全国统筹就没这样麻烦了.
⑼ 退休职工医保取消异地安置以后,为什么住院登记时登记不上,还是显示是异地安置状态。
在本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异地就医费用,可以在异地按本地规定就地结算。
根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20号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便捷。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三、规范异地就医流程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六)规范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