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劳务派遣员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劳务派遣工跟普通员工一样办理退休,手续如下:
1、年龄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退休(女的满50岁,男的满60岁)。
2、办理退休人员需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
3、社保局每月15日至月底审批退休人员的所有材料。
办理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Ⅱ 劳务派遣工算企业退休人员吗
劳务派遣工退休以后,是不是企业退休人员?先给出答案,劳务派遣工退休以后是企业退休人员,因为劳务派遣工和劳务派遣机构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提出这个问题,明显是对劳务派遣有错误认知,那么我从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动派遣的实质?劳务派遣工要注意的事项?三大方面为你分析。
劳务派遣工退休以后,一样是企业退休人员,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用工,但是权利上,没什么区别。
Ⅲ 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了离退休的人员,请问此类人员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合同还是退休返聘
这类人员已不受劳动法律调整。劳务派遣单位和你们单位与其签订的都是聘用合同,这是你们三方之间的事,完全按照你们三方之间的约定履行。
Ⅳ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被劳务派遣
返聘离退休人员发生的支出,可以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在计算应纳版税所得额时扣除,权并且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的基数。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Ⅳ 退休人员可以作为劳务派遣吗
退休人员只能签订劳务合同,请看好合同。
Ⅵ 劳务派遣员工退休后从哪领退休金,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缴纳了社保的话,员工退休后,如果符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话,是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领退休金的。
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话,员工个人自行到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话,退休后,如果符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话,是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领退休金的。如果你在当地的农保局缴纳社保金的话,退休后是可以到当地的农保局领取退休金的。
如果都没有缴纳社保费的话,那就没有地方领取退休金。
Ⅶ 劳务派遣员工到退休年龄可以在派遣公司退休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由派遣公司办理退休。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派遣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派遣单位办理退休手续。不过,现在退休职工管理已经社会化,职工退休后,并不由用人单位管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区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Ⅷ 劳务派遣员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吗
同工同酬,这个也包括退休金的。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构成虽然与一般员工一样,但发放工资的对象有两个。一个是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支付的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另一个是用工单位,支付的是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8)劳务派遣退休人员扩展阅读:
劳务派遣注意事项:
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本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但是本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做出了强制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Ⅸ 劳务派遣制员工法定退休年龄
跟其他劳动者一样,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从事特殊工种的可以提前5年。(一般是按过生日那天为准)。
劳务派遣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派遣员工也可以自行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休。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劳务公司是劳动者法定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因此派遣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协助办理退休手续。
届时劳动者需向经办人员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照片等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制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劳务派遣制员工也可以自行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休。目前多数劳务派遣公司采取这类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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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1、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