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有权不让子女继承财产吗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子女属于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享有遗产继承权。但相关法律也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禅陪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在有遗嘱的情况下,立遗嘱人死后,就由遗嘱中指定的人来继承或者获得遗产。故此,如果父母不愿意让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便可以利用遗嘱这一工具来实现自己的想法,在生前安排好自己的死后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猛模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贺知蠢、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❷ 独生子女,因为爸爸死在爷爷前面,无法继承全部遗产怎么办
这就是我经常说的,为什么继承问题都很复杂,因为涉及到亲情,涉及到人性。
明明是自家的房子,就因为没有遗嘱,继承房产时还要让一百年不联系的亲戚们签字才能处理,作为普通人,在悲痛欲绝的时刻还要面临这样的抉择,谁能不憋屈?
因为题主没有说明这套房产的具体情况,姑且认为这套房是其父母的共同房产。
题主父亲去世后,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其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分得该房产的部分份额。
也就是说,题主的母亲、题主的爷爷和题主都是可以继承该房产的,并可以分得一定份额。但题主爷爷而后去世,爷爷继承的份额又再次面临继承分割,因此这其中又涉及到了爷爷的子女——三个姑妈和一个大伯。
这也就是为什么,题主若想要过户这套房产,需要这么多人签署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好了,接下来说说,这种情况下题主现在应该怎么办。
想要顺利过户,肯定是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同意将房子过户给题主才可以。但既然姑妈们和大伯都有部分的继承权,那么除非他们自己同意放弃继承,否则这事儿是没办法胁迫的。
建议题主可以把所有的继承人都召集到一起,看看能否达成和解。但其实现实生活中,能通过协商达成私下调解的并不多,如果有必要,可以让律师介入协助谈判,能够私了肯定是最好。
如果继承人们不愿配合,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最终判决房产继承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会判决房产归某位继承人所有,其余继承人按比例分得房产的折价款。
当然了,这只是基于题主上述信息给出的法律建议,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综合来判断。如果继承的房产类型复杂,比如像北京有很多军产房、央产房的情况,或者房产本身价值比较高,亲人间又对分配比例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建议一定要尽快让律师介入处理,在不伤害亲人间感情的前提下,稳妥又体面地继承父母留下来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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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父母立遗嘱,把房子全留给了我,其他子女不同意怎么办
【1】一心为老人尽孝,老人临终前却被大哥“抢”走老李有仨孩子。
这仨孩子里面,照着老李的话说:“就数老三最懂事”。老李这么说是有原因的。三个孩子长大成人之后,都分家出去住。平时老大和老二就回来看望的少,日常生活中,老三惦记的最多。
后来年纪越来越大,需要照顾的地方越来越多。谁都知道老年人照顾起来麻烦,老大老二索性连个电话都不打了,反正老人曾经放出过话来:老三好。那就让老三一个人去照顾吧!
老李有时候跟老伙计、老朋友聊天的时候,也倒倒苦水,而且多次表达过要把自己的房子全留给老三一个人。
老大、老二后来听到了“风声”,回去找老李有意无意的“理论”过好多次。这么些年了,老李不糊涂,知道俩儿子怎么想的,也跟俩儿子很明确的说了:
“这么多年,就老三一个人管我,我决定了,把房子全留给老三,你们别惦记”。
后来老李病倒了,每天老三都定时定点的回家,伺候老人吃喝、洗漱。有一天晚上下班,老三一进家门,喊了几声“爸”都没回应,把老三吓坏了,赶紧满屋子找,没找到人!老人的身体状况,根本自己出不了门。无奈之下,老三给大哥打了个电话。
谁知电话接通,老大听到老三着急的话音,回了一句:
“哦,我知道了。我把爸接我这儿来了,你别管了。”
老三一听就急了。爸这么大岁数了,还折腾老人。而且老大这种做法,企图很明显——老父亲这大半辈子都没从他那儿得到什么关心,这重病了,居然主动把老父亲接过去,还能有什么想法?
老三赶到大哥家,先看了看父亲的状况。看到父亲萎靡不振、精神涣散的表情,老三心里特别难受——老父亲已经没法说话了,但是从父亲表情中,能看出极度的不满、甚至非常愤怒。
老三不想打扰父亲,要拉着大哥出去说话。老大拿捏住了老三的软肋,不出去,非要有什么话当着父亲面说。
老三忍住没跟大哥吵,摔门而出。随后的日子,老三要过来看老父亲,谁知每次来都被拒之门外!
先问问自己:把父母的财产全部继承下来,心安理得么?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要把自己赡养父母的证据收集、保存好。不是为了“表彰”自己的孝心,而是为了证明自己做了对的事儿、证明其他人没有做到应该做的事情。
从证据类型上,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据类型与“赡养”结合起来,可能包括的内容包括:
这种做法,也同样适用于老人订立过遗嘱、但是遗嘱有瑕疵的情况。
老人留下过遗嘱,怎么能够多继承、全继承?
这种情况下,就要依据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判定依据,如上所述。
在当今社会,有一句话个人还是比较认同的,这里与大家做一个分享:
“人人都要做雷锋,但是不要让雷锋吃亏”。
放到家事之中,可以这样套用一下:
“人人都要孝敬爹娘,但是不要让真正尽孝的子女吃亏”。
❹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房产怎么办
独生子女并非一定能或一定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是否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关键要看父母是否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因此如果父母没有留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❺ 如何阻止前妻的孩子继承财产有什么好的办法
通过遗嘱分配财产是阻止前妻孩子继承财产的好办法。
想要阻止前妻的孩子继承遗产,就要让自己的丈夫力和遗嘱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而这个继承人氏迅只能是自己与丈夫的子女,不能是前妻的孩子,这样的遗嘱只要经过公证或者走法律手续,以后就是合法有效的,在需要分配遗产的时候就会按照遗嘱执行,前期的孩子就会失去遗产的继承权,只是如何说服丈夫要多动脑筋。
把遗产赠予他人也能阻止前妻孩子继承遗产,但这个被赠与人是否安全合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深入考虑,不能一时冲动,避免把财产作为他人以后无法追回,其实最好的赠与人就是自己和现任丈夫的子女,也可以让丈夫把财产全部赠与到自己名下。其实阻止前妻孩子继承财产的最好办法歼敏此就是搞定现任的老公,只要他不同意继承,前妻的孩子就会失去继承权。
❻ 父母可以不让子女继承房产吗
父母完全可以不让子女继承房产,当然要在父母在世的时候就到律师事务所去拟一份遗嘱,等父母百年之后他们的遗产可以充公或者捐给贫困山区或者做公益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