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后买房首付比例不同
法律分析: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㈡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付全款跟付首付差别巨大
中国年轻人买房有个有趣的现象,子女买房父母出首付,买完房子帮子女还贷款的父母也大有人在。涉及到父母出资房子的问题,情况复杂多变,特别是婚后买房子的话就更麻烦了。父母出全款和出首付的结果完全不一样,如果离婚了,产权到底怎么分?
举几个常见的婚后出资买房的例子就更能看明白了。
1、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2人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2、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出资指的是全款,其实这条法律是考虑了我国现实国情,制定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给子女买房,都是希望子女婚姻幸福美满,是对子女的物质支持,小明父母拿的全款,产权证上写的是小明一人的名字,所以房子是小明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2人名下,婚后由2人还贷。
这种双当父母都出资的情况比较好理解了,房子属于小明和小丽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出资的首付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4、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名下。
这种情况就更简单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说来说去,父母真是为子女操碎了心,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父母心疼子女甘愿拿出积蓄给其买房,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很多父母都欠缺合理的规划,对一些关键问题都是两眼一摸黑。
首先是,没考虑出钱买房后自己的生活是否受影响
有的家庭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子,不惜动用自己的养老钱,等自己生病急需用钱的时候却没了保障。在这提醒广大父母,疼惜子女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要在保证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当支持子女,要不然房子虽然买了,生活出了问题,真是得不偿失。
其次是在出资时没有明确是赠与还是借贷,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借钱给子女和赠与给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借钱形成的是借贷关系,依据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从界定出资性质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这一推定的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因此只要父母能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出资人是以借贷作为出资本意时,法院就会以借贷关系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这就需要父母能拿出来借条之类的出借证据证明,否则都会被认定为赠与。
而赠与形成的是赠与关系,需要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条件和索回赠与资金的要求,在家庭关系不稳定的情况下,这样更有利于以后的诉讼。当然,在实际生活当中,相当一部分父母都是出钱让子女买房,并不会签订明确赠与或借贷的字据,毕竟是给自己孩子买房,没必要算计那么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只能法庭见。建议父母在出资的时候就明确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按相应规程办理,出现问题也更容易解决。
最后一个关键问题是,不了解出全款跟部分出资的判断依据
对于出资全款和出资部分主要有两个法律依据,就是上面说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一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二条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另一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两条法律,前者设定的出资情况是全款;后者是部分出资,这种情况需要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的意思表示,要不然会默认为赠与双方。
总的来说,在实际判决中,确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关系,全款还是部分出资,赠与一方还是双方,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和解释(二)的规定,然后就是作为出资方的父母是否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出资情况和赠与、借贷情况。出资的差别、借贷跟赠与的差别,让分配结果也大不相同。
父母给子女买房是处于情分而非本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适当帮助子女,但不要过度透支自己,同时还要明确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把话都说清楚省的以后出问题解决起来也麻烦。子女也不要认为父母给自己买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是否给自己买房,都要懂得感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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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买房子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要区分情况,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㈣ 新婚姻法父母首付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参照新婚姻法我们总结了如下,关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最新规定的6种具体情况:
一、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该房产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财产分割时,男方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二、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
这种情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女方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则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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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这里要注意,即使是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而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四、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应认定为该房产为其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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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六、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
㈤ 婚后父母出钱买房付首付10万,我和媳妇出资5万,贷款基本上是我在还。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共同财产,均分。
买房行为发生在婚后
父母首付十万虽然有赠与性质,但是没公证为单独赠与 1 人
刷卡的凭证,并不能证明这次刷卡行为形成赠与
所以,你就准备均分吧。
别难过:
你媳妇的青春都给了你了,你对她应该有点意思
她是你爱的,至少曾经是你爱的,给我们爱的人一点东西,让她过的好一点,不过份吧
㈥ 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买房为夫妻共有
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李泳蓉 记者 季雨 王瑞 )一年中,三月四月被称为楼市销售旺季。在这轮“金三银四”里,相信有不少为人父母的,想要在经济上支持子女,为他们购置一套房产的。按照以往《婚姻法》规定,无论婚前还是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只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过,《民法典》实施后,如果给婚后子女买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该房产视为夫妻共有。
【《民法典》实施后】
父母出资给子女婚后买房
无特别约定房屋视为夫妻共有
关于父母出资买房,2021年前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形:一种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种是,无论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约定。
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1062条也规定了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此可以看出,民法典实施后,对父母出资买房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大致可以归纳为:
1、男女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也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房屋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男女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则结婚后买的房屋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典型案例】
婚内买房父母“赞助”
离婚时被认定为借款需归还
在现实生活中,家人亲属经济支持买房的情况不在少数,亲属之间也很少有人会写借条。那么,父母为成年子女婚后买房而出资,在法院判决时,会怎样认定?究竟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呢?
案例一:
出资44万给女儿买房后小夫妻离婚
前丈母娘把小两口告上法庭追讨债务
小雪和丈夫阿鸿结婚多年,老公常年外地跑,家里的事情都是由她来打点。几年前,小雪在广州中心看中了一套房,无奈当时手里的钱不多就打住了,妈妈王姨见此,便跟女儿说自己可以帮她出资44万元付首付。买房的事情阿鸿也同意,小雪为免弟弟不高兴,于是根据划款时间,向妈妈写了三张借条,共计借款44万。
短短几年时间,小雪买的那套房子,市场价从160万元涨到了228万元。不想,小夫妻俩因感情破裂到法院办理了离婚和财产分割手续,而上述房屋他们二人要求各分114万元。王姨得悉此时感觉自己亏大了,于是便把女儿和阿鸿告上法庭,要求追讨44万元欠款。
法庭上,阿鸿表示自己完全不知小雪向妈妈借款一事,认为那是王姨的无偿赠与;而王姨提供的借条仅有小雪一人签名,并无自己的名字。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在中国社会,子女买房父母资助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该笔资助款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难以厘定,应属性质待定的状态,并要根据证据、社会习惯、公平等多重因素综合评判。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款项属借款性质,判决小雪和阿鸿向王姨偿还借款44万元。
案例二:
为子女婚后买房出资30万
法院认定为借款需归还
2021年,南通海门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项某夫妇婚后买了一套房,项某的母亲林阿姨出资3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谁知不久后,项某夫妇离婚了,而当时买房的30万,二人并没有还给林阿姨。住房就登记在女儿和前女婿名下,林阿姨认为自己年老体弱身体多病,也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女儿和前女婿归还她的出资款。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认定30万购房款属于借款,判决两被告归还林某30万元本金。法官表示,虽然夫妻是否离婚、或是否写过借条,都不会改变出资款的借款性质,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父母出资时最好对款项性质进行明确约定。
【律师建议】
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
最好提前签署相应的协议
民法典实施前,一方父母想给自己子女单方买房,只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即可。然而民法典实施以后,这招不管用了。那么,若是父母想资助子女婚后买房、买车,又想避免财产损失,应该怎么办?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表示,建议最好以下两点:
1、在子女结婚前给孩子买房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畴,其中就包括了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如果父母希望给子女的财产以后不会被拿来分割,则应该在孩子结婚前把财产赠送给孩子。只要是在孩子登记结婚之前购买而且只登记您孩子个人名下,离婚是不分的。因为这代表父母是将房、车赠送孩子个人的,与其日后的配偶没有关系。未来即使孩子们要分手要离婚,这些财产也属于孩子个人的,不用进行分割。
2、结婚后赠与财物给子女,需与子女签署相应的协议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之规定,如果没有相应的协议,则婚后父母出资支持子女购买的房屋将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有明确的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
所以,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希望支持子女的房屋仍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的话,则需要与子女签署相应的协议,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该出资/赠与系对XX单方的赠与,与其配偶无关”。如果没有协议,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们一旦离婚,则该份出资购买的房屋也要进行分割。
㈦ 新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为其个人财产,是得付全款还是帮子女付首付就可以
当然是全款,如果只付首付,还款是他们夫妻共同还房贷的话,将来房子还有对方一部分
㈧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首付
法律分析: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 夫妻共同债务 ,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如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㈨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
法律分析: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贷款是由孩子偿还的,不管登记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事先没有特殊书面约定的,产权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原则是一人一半。有书面约定给一方的,首付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款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㈩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非多 全款首付差别巨大
中国年轻人买房有个有趣的现象,子女买房父母出首付,买完房子帮子女还贷款的父母也大有人在。涉及到父母出资房子的问题,情况复杂多变,特别是婚后买房子的话就更麻烦了。记得之前有个朋友问过,婚后父母给他出资买了房子,万一他离婚了产权到底怎么分?
调查后发现,父母出全款和出首付的结果完全不一样,举几个常见的婚后出资买房的例子就更能看明白了。
1、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2人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2、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出资指的是全款,其实这条法律是考虑了我国现实国情,制定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给子女买房,都是希望子女婚姻幸福美满,是对子女的物质支持,小明父母拿的全款,产权证上写的是小明一人的名字,所以房子是小明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非多 付全款跟付首付差别巨大!
3、婚后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2人名下,婚后由2人还贷。
这种双当父母都出资的情况比较好理解了,房子属于小明和小丽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出资的首付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4、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名下。
这种情况就更简单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非多 付全款跟付首付差别巨大!
说来说去,父母真是为子女操碎了心,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父母心疼子女甘愿拿出积蓄给其买房,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很多父母都欠缺合理的规划,对一些关键问题都是两眼一摸黑。
首先是,没考虑出钱买房后自己的生活是否受影响
有的家庭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子,不惜动用自己的养老钱,等自己生病急需用钱的时候却没了保障。在这提醒广大父母,疼惜子女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要在保证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当支持子女,要不然房子虽然买了,生活出了问题,真是得不偿失。
其次是在出资时没有明确是赠与还是借贷,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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