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 是全家共有还是儿子单独
是父母出钱的就算在儿子名下还是父母的,除非父母做了公证说明赠予儿子才是儿子的
『贰』 新婚姻法中说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是一方个人财产。如何举证
父母为出资子女够房举证的最简单的界定方式是:银行转账记录,买房款从一方父母的银行账户转账到房产公司的账户,这就能证明房款是由一方父母支付的。如果是以现金方式交付,那就要证明一方父母是什么时候取的钱?买房时的证人等等。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叁』 父母买房登记子女名下,子女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个普通人大学一毕业就已经二十多岁了,如果还要读研,那出来工作的时候年龄可能会更大,甚至走出校门就要面临结婚的问题。对于刚出社会没多久的人来说,要靠自己的能力买一套婚房是一件非常难的事,特别是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大环境下。所以很多人结婚都是父母买好房子,双方的家长再添置一些家具之类的,让小两口先把日子过起来再说。结婚的时候大家都是欢欢喜喜的,谁也不会想到以后还会离婚,还会为房产的事闹得不可开交。我们这边的风俗是男方婚前买好房子,婚后会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而装修一般是由女方出。所以父母出资买房要看如何登记的,不同的情况离婚时分配也是不一样的。
婚姻法对婚前婚后财产以及个人财产都有明确的规定,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在子女名下的行为司于赠予行为。所以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赠予的,主要是看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这种赠予如果只是给个人的,不能算入夫妻共同财产里面。
『肆』 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子女名字,如何保证父母权益
父母出资的房子,除了写子女的名字,也是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的。
如果是子女婚前,由父母买的房子,那么本身就是婚前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
『伍』 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还是共有
你这问题无非来是问“出资”与“名份源”的关系。法律上没必然相关性。
房产的“赠与”,发生在房产已经登记在A的名下后,再由A转让给B他人的方式之一。与之对应的其他转让方式是房产买卖、继承;
房产”共有“关系,要么是在房产证上体现,发生于申请登记之时,要么是属于配偶关系(在房产证上没名字也没影响),属于法定共有。
对于房产,不是”父母“出钱了,法律就认定是父母买的房(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没这样简单。此情形,只说明父母赠与子女的是“钱”而不是“房”,性质不一样。
结论:父母要想体现“赠与房产”,只能以自己名下的房产证为据(而不是出钱为据),在办理了“赠与”公证后,经申请,转移至子女名下;
父母要想实现“房产共有”意图,需在购房合同上,除了子女之外还写上自己的名字,最后体现在房产证上。
『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夫妻婚后是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是在仅支付购房首付款时,要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你父母的名下,那房产所有人属于你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登记在你的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认为是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登记在你们夫妻两的名下,也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在仅支付购房首付款时,看父母出资购房时是否明确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自己子女意思表示,则认为属于对夫妻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是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认为是其子女的赠与,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是如果父母支付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通常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其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两的名下,则认定为是对夫妻两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柒』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写子女的名字,要怎么证明属于一方的私有财产
可以出具一份赠与协议,指定赠与一方个人,且房产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保留其父母的付款证明即可。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父母出资,写的又是父母的名字,那就是父母的财产和你们没关系。
(7)父母出资买房如何登记在子女名下扩展阅读:
父母无偿赠与子女房产,提供户口簿即可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
根据公告,父母无偿赠与子女不动产,只要户口簿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提供户口簿即可办理免税手续。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加强对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管理,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发多个文件,就办理免税手续所需的证明资料进行了明确。
但由于两个税种所要求提供的免税证明资料存在差异,且可供纳税人选择的证明方式不多,给纳税人办理免税手续带来了不便。为此,税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对有关证明资料进行了简化和规范,统一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免税证明资料,并增加了证明资料的可选择性。
公告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须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了统一和归并,并区分离婚分割财产、无偿赠与亲属、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继承或接受遗赠4种情形,分类列示,消除了原管理规定中两个税种免税证明资料的差异。
有利于规范税务人员操作,方便纳税人对照提供。公告还进一步简化了办理免税手续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值得关注的是,为避免因政策误读而增加纳税人负担,公告特别重申了公证资料的核心内容。”上述负责人解释,由于财产关系的转移,涉及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多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要的证明资料是划清税收征免界限的关键。
因此,公告对于特定情形的赠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将公证资料列入了证明资料范畴,但办理免税所需的公证资料只需证明双方的亲属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或有权继承(接受遗赠)即可,无须对财产本身进行公证。
公告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热线、纳税人学堂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及时回应、准确答复纳税人咨询,做好培训辅导工作,避免纳税人多头找、多头跑。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查询证明信息,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
『捌』 婚后父母出资(全款)给子女买房,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玖』 父母出资登记在孩子名下房子归谁
婚前买房1、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例:A和B准备结婚,A父母出全款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A名下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既然是婚前父母出全款,房子又登记在A一人名下,A拥有房子的产权,这个婚前财产没跑了。2、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例:A和B准备结婚,A父母出首付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A名下,婚后由A一人还贷这种情况跟上面的类似,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产权归A。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B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3、婚前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例:A和B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买套婚房,登记在A、B两人名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50万被认定为对A、B的赠与,如果担心将来发生意外情况,可以在赠予合同中约定某项条件,例如分手,一旦条件达成,双方父母可以主张要回赠与资金。4、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例:A和B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A、B二人名下。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10万被认定为对A和B二人的赠与。婚后买房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例:A和B结婚后,A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A名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全额出资,其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因此A父母全款出资,房子是A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例:A和B结婚后,A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A名下,婚后由A、B人还贷。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A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A,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3、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例:A和B结婚后,A父母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A、B名下。这个就很好理解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4、婚后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例:A和B结婚后,A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2人名下,婚后由2人还贷。房子属于A和B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出资的首付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