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赡养父母从多少岁开始
子女赡养父母并不是说从多少岁开始的?法律规定的是65岁,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父母的身体情况以及经济来源能力角度去看病,不是说固定的,
㈡ 子女履行义务给父母养老 多少岁开始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随时可以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㈢ 子女什么时候开始赡养父母
赡养义务从何时开始
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父母一般默认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或是抚养自己的父母,再或是爱人的父母等是直接与自己相关的亲人。每一个家庭与氛围会有所不同,根据各自的家庭情况去对待父母的赡养。
日常相处,每一个家庭都可能拥有父母的存在,除非父母不在了。对一般家庭而言,未成家之时可以与父母同住,可以从日常的饮食、作息时间、生活习惯上进行互动。一起做饭;一起做家务;一起理财;一起旅游;一起讨论或分享各自的想法。
很多年轻人喜欢自由自的生活方式,与父母在一起反而不习惯或不自在的现象;这时可以从不同的面去考虑:1.双休时可以适当聚会;2.过年、过节可以与父母制定相应的共同爱好,如旅行、游玩、做美食、购物等;3.适当给予父母一些生活补贴,每月、每季节、每年给予相应的数量,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或是社会有益的活动。
㈣ 从父母几岁起,子女要开始尽赡养义务
在年龄上,法律没有做硬性规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回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答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所以说,当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就要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子女不是做得太过分,没有哪个父母愿意把自己的子女推上法庭的
至于一个月最低标准要多少钱,也没有统一法定的标准,一般以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子女本人经济能力为参考。不过我觉得,如果自己有能力,生活富裕,应尽量让父母生活得好,因为无论自己每月给多少钱父母,相对父母的养育之恩来说,都是不可相比的
㈤ 问从多少岁开始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时,父母年龄多少岁了。
首先我国并没有抄赡养法。赡养规袭定在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当中。1、定义没有能力赡养,是以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准。只要高于该标准的都视为有能力赡养。所以你父亲的哥哥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的收入无法赡养。否则必须履行赡养义务。2、我国《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也就是说,你奶奶在确定你大伯没有赡养能力的时候,可以由你有能力赡养的堂兄弟姐妹赡养。如果你大伯有赡养能力则不能要求你的堂兄弟姐妹赡养。3、法律依据如上。3、
㈥ 赡养老人是从多少岁开始
赡养老人,不论多大年龄,只要老人生病了或者没有劳动能力了,作为子女就要赡养照顾老人了,这是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㈦ 父母多少岁开始赡养
法律分析:具体来说,子女需要赡养父母,主要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而子女就要满足已经成年,而且具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条件。换句话说,子女已满18周岁的话,能够独自生活,同时具有一定经济负担能力,就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子女是否已经结婚,就算不与父母共同居住,也需要承担法定的赡养扶助义务。而且赡养扶助的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义务,还包括了生活和精神上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㈧ 法律规定子女赡养父母时,子女需要多大开始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赡养老人属于法定义务。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最后!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