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养老院一年多少钱左右
1. 养老院的年费用大约在18,000到36,000元之间。
2. 公立老年公寓式养老院的费用通常在1,500至3,000元每月,全年费用约为18,000至36,000元,但此类养老院的床位通常较为紧张。
3. 养老院的收费通常包括床位费、餐费、护理费、医疗费用、押金、日用品费用、水电费和杂费等多个方面。
4. 不同养老院会根据其设施和服务水平来调整费用。
5. 在中国,大多数养老机构采用按床位计费的模式,养老机构的入住率通常在70%左右,利润率则在10%左右,多数养老机构属于微利经营。
6. 由于出租床位模式的盈利方式有限,仅靠每月的租金很难覆盖前期的投资和后期的服务运营成本。
7. 选择养老院时,幸福之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8. 前海人寿幸福之家深圳康养社区是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首家颐养结合型高端康养机构,位于宝安中心中央绿轴地带。
9. 该机构集养老生活照护、文化娱乐养生、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提供24小时全天候照料老人的服务。
10. 位于“前海·宝中”商圈核心,该机构享有城市中心的康养生活环境,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照料和管理。
⑵ 2021年养老护理补贴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后停止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上海市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下列人员,可在上海市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具有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在上海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在本市就业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出国境)定居人员;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在上海市的外来从业人员。并非所有的社会养老机构都可以享受补贴,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选对场地。新施工要完善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并取得房产证;改造、扩建自有房屋和出租房屋,应当具备房地产许可证或者租赁协议和五年以上的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养老设施符合《养老院建设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同时,设备设施、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方面均符合社会养老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养老机构的法人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此外,施工规模符合要求。
据介绍,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补助,办养老机构首先由社会在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区县民政局将进行实地调查,填写问卷。之后,区、县民政、财政组织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然后公开。最后,报市级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5月和10月,全市将组织两次开展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和审批工作。各区、县民政局应当在当月三十日前报告初审合格的情况。此外,享受建设补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养老机构,不得从事服务年限不满5年。
新建、改建、扩建自有住房增加床位100张以上,改造、扩建租赁住房增加床位50张以上。床位使用率在50%以上。
⑶ 养老院多少钱一年
18000到36000元一年。⑷ 个人申请养老院建设用怎样申请国家有哪些优惠政策
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
(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
(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
(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老年人护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贷款的支持力度。
(八)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其捐款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收费;对福利机构使用的救护车、生活用车等免征养路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电信业务、邮政业务、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
(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和在社区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养、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免收学杂费、书本费等各种费用;对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录取的孤儿,免收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住宿费,其学费主要以发放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法解决。
(十一)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14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82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并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民政、税务、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十三)重视和保护社会福利机构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抓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⑸ 养老院一年多少钱左右
北京的养老院费用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服务水平,基础设施,餐饮,环版境,养老院权的定位等等。
一般来说,复比较好的养老院费用跟一个城市的平均工资水平是挂钩的,也可以说养老院的价钱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城市生活水平的映射,比如说楼主所在城市平均薪资为五千元,制那么一般情况下该地的中高档养老院费用也是五千左右。对于百很多家庭来说,每个月投入这部分薪资换取老人24小时的持续细心照料是比较合理的,对于高档的养老院来说,费用自然会更高一些。
北京相较于其他城市度来说,生活水平、薪资收入等都要高些,养老院的费用较之于二三线等地方城市来说,自然是水涨船高。北京的养老院,做的比较好的有乐成养老,无论是基础设施、功能设知备、医疗保障、餐饮伙食、居住环境等方面都是业界拔尖,有口皆碑。 旗下的双桥恭和苑以及恭和老年公寓等可供选择,价位方面,自理老人的入住整体费用大概是7000起,在恭和苑的老人,公共活动空间较大,娱乐设施道齐全,吃得好,住得好,可以称得上是老年人的乐园了。
⑹ 养老院暴雷事件,受害者们应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呢
“本想以房养老,如今却面临钱房两空。”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自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个城市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来,一些打着“以房养老”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的骗局,让本就起步较晚的“以房养老”推广蒙上阴影。
非法集资骗局
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显示,我国城镇老年人住房拥有率为75.7%,但是同时老年人缺乏对风险的辨识能力,针对老年人的各类骗局非常多。
《国人养老准备报告》
当前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平均收入替代率尚不足50%,因此对大部分人来说,仅依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难以达到预期的退休收入水平。
虽然“以房养老”目前步履蹒跚,但“以房养老”这个模式本身仍然有前景。
养儿防老?
养儿防老是一句流传已久的古话,孝道是联结父代与子代代际关系的重要纽带。“重男轻女”观念的背后仍是老年赡养问题。在一个经济单位中生活,即从父居制。媳妇是从别人家娶来的,自己的女儿则要嫁到别人家去。
“中国大众养老观念调查”数据显示出,虽然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观念的认同度依然很高,但青年人对该观念的认可度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弱化。
“80后”这一代人父母已经进入退休年龄,80后群体既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又要赡养父母,而“90后”这一代人则出生在更为典型的“4+2+1”的家庭,这一代人,有着更为开放的生育理念,无形中也加剧他们的养老压力。
从20世纪80年代起,丁克家庭在中国悄然出现,到目前为止,近40年间,我国的“丁克一族”逐渐壮大,已经超过60万人。转眼间,中国的首批“丁克家族”也已步入晚年。早在1993年,美国的6180万个家庭中,就有3480万家庭没有子女,丁克家庭的比例远超50%。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深、社会保险负担日益加重的背景下,“以房养老”模式无疑充满了巨大的魅力。
2020年5月,两会通过国内首部《民法典》,明确新增了“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将房屋的“居住”使用属性单独规定为一项物权,今后,居住人可以凭借协议去办理居住权登记,登记后的居住权就可以对抗房屋权属证书,可以更好地保障“居者有其屋”。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一制度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只要居住权人不去世,购买人将无法取得房屋居住权。”
⑺ 民办老年公寓有什么政策扶持
可以享受开办补贴和运营补贴:
经民政部门批准办证的、运营一年以后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其中自建用房的机构,城市区每张床位补贴3000元,各县补贴2000元;
租用房屋进行改扩建的机构,城市区每张床位补贴300元,各县补贴200元。
按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老人的实际占用床位数,给予运营补贴:城市区补贴40元/床/月,各县补贴30元/床/月。
养老院的服务内容:
1.全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老人吃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
2.半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帮助他们健身以恢复他们的肢体功能。
3.完全不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喂老人吃饭吃药,每天最少3次帮助肢体活动,按摩、翻身、擦洗污渍等。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疮床垫,每月擦洗一次身体。对于一些特殊的老人经家属同意会增加一些服务项目。
特点一:
老年公寓能为中高经济实力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住条件和人性化的服务内容。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存在着一批占当地老年人口总数将近6%以上的中高收入老年群体,他们认为养老条件,无论从居住条件还是养老服务水平方面都不能满足他们日益提高的养老需求,因此他们逐渐关注能够满足其养老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老年公寓。
特点二:
老年公寓属于商业房地产范畴,具有“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特点。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均衡,人口贫富差距悬殊,并且属于低福利水平国家,所以政府主要关注并解决社会“低保”、“五保”等处于弱势的老年人群的养老问题,而对中高收入人群养老生活关注的较少,只有一些粗放的政策,并且在现实运用过程中可操作性差。
同时由于老年公寓属于新兴事物,它是老年人社会化养老和社会化投资并企业化经营的房地产开发的混合体,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操作方面相对滞后,所以一般开发商在税费减免、金融支持方面得不到相应的优惠,对于具有社会化养老性质的老年公寓,开发商需要完全按照市场条件解决项目立项、项目审批、资金筹措等一系列问题。由于以上原因,老年公寓运营需应遵循市场规律,走“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特点三:
老年公寓项目相对于一般房地产项目投资额大、资金回收期长。老年公寓项目不同于一般房地产项目,它不仅包括住宅本身,还包括许多服务配套项目,并且在设施、设备规划设计、安装方面都要结合老年人的特点,有专家称老年公寓的总体造价要比普通房地产项目高五成至一倍。
另外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比一般住宅更为复杂,一般住宅都通过住宅销售实现房地产开发的最终目的,而老年公寓则需要根据老年人市场需求的多种形式,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积可以实现销售,另一部分须满足租用、度假等需求,并且公共服务设施更需要通过经营来实现收回投资,因此老年公寓的运营模式要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保证其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