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赡养法律咨询
从道义上来讲,从人情方面来讲,作为女儿,这个时候你出钱不出钱的,谁也说不不出什么来。当然了。如果如果他的财产实现说明给谁不给谁,当然会影响赡养人的情绪了。如果一分钱不给女儿,女儿完全可以拒绝赡养,
2. 赡养老人法律咨询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3. 老年人身体咨询
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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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建议低盐饮食,低脂肪饮食.一定要禁烟,酒,避免情绪激动.如果有高血脂必须专同时治疗啊.否则属降压效果不好.在当地医生指导下选择降压药如:心痛定.最好选择缓释片如波依定或硝苯地平缓释片口服,血压更平稳.多吃芹菜,尤其是其根,可以有降压作用,但是只是辅助治疗,不能作为主要治疗措施的啊.
前列腺癌的问题就很复杂了,涉及到外科和介入治疗了,一般的医院都不好处理
4. 老年人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你要咨询什么问题,请详细说;
具体需要根据你所遇到的问题来解决;
或者你可以直接说法律问题给律师解决;
建议你找律师具体咨询;
5. 赡养老人法律咨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由于可见,赡养义务主要包括:
1、经济上供养;
2、生活上照料;
3、精神上慰藉;
4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即使“老人是有房产的,而且也有退休金,这些钱够用了”。但给老人提供生活费用只是赡养的一个方面,要做到以上几点才是遵守法律的赡养。
6. 关于老年人的健康咨询
估计没有什么办法了,老年人健康最重要,所以他们认定保健品是好东西。
7. 赡养老人法律咨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回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答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由于可见,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虽然“我外婆是有房产的,而且也有退休金,这些钱够用了”。但给老人提供生活费用只是赡养的一个方面,你二阿姨的言行显然违法。
上海的虹口区的房产属你外婆的个人财产,如何处分是她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的。另外,遗产分割时,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的可以多分。
8. 法律咨询:有关老人的问题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专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属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9. 老人会经常咨询的心理问题是什么
1、自卑情绪
有强烈自卑心理的老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身体严重残疾,基本上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总觉得无地自容。另一类是自惭形秽,总觉得自己的形象不如人,家庭条件不如人,子女不如人等,比人低三分,自我封闭。
常做老年人心理咨询的专家表示,自卑心理最容易引发老年抑郁症这类心理障碍,给老年朋友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威胁,需要及时加以调整。
2、抑郁情绪
随着老年人逐渐衰老,情绪变化日益明显,有的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抑郁大多由于老年人受到慢性疾病困扰及死亡的威胁而产生,有的老年人则因生活单调或失去配偶,家庭不和,内心空虚而产生。
老年抑郁症患者的自杀风险相当高,并且因抑郁症患者发病时头脑清醒,自杀念头多能够成功付诸实施。因此消除老年朋友的抑郁情绪,是老年人心理咨询的主要目标之一。
3、恐惧和忧虑
老年人由于担心患病、生活不能自理、赡养及死亡等,心理负担加重,常会产生忧虑或恐惧感。如果这些情绪未经调整长期存在,则很有可能发展成老年焦虑症、老年疑病症等心理障碍。需要引起老年朋友和家属的注意。
4、孤独和寂寞
子女成年后要忙于自己的家庭和事业,而老年人却由于丧偶、独居、离退休、身体、心理及其它原因,社会交往减少,常感到空虚寂寞,心理上往往产生孤独感和失落感。
这让老年人常表现出两种情绪,要么沉默寡语,表情淡漠,情绪低落,凡事都无动于衷,要么急躁易怒,易发脾气,对周围的事物看不惯,为一点小事而发脾气。这类负面情绪是医生做老年人心理咨询时最常遇到的心态。
所以这些就是老人们都特别关注的心理问题啦,如果你也想知道的话,这些都是值得去关注的,老人还是比较关注这些的,所以需要大家去注意啦。
10. 60岁以上老人要领国家补助要去哪里咨询
在老年人福利方面,应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津贴补贴,使80岁或90岁以上的高龄老专人获得福利津属贴,能为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综合性照料服务,为有退休金的老年人提供自费的养老福利服务,建立起发达的老年人服务系统,拥有大规模的老年护理工作人员队伍。以上是国家标准,60岁以上老人要领国家补助还在试行中,应当是到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