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就不能继承遗产了吗
《婚姻法》第24条规来定:“自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在父母子女关系中,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父母享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法律规定子女不得继承的情形外,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不得被剥夺,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行使。结合你的问题,儿子去世后,逝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无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均等的分得该逝者的遗产,若逝者未婚的话,其遗产全部由其父母继承;待其父母去世后,其父母的子女无特殊情况可均等的分得遗产,已先于父母去世的儿子的份额由其晚辈直系血亲(即其子女)代位继承,若该先于父母去世的儿子已结婚但没有子女,其妻对逝者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也应当分得遗产。以上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被继承者去世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遗产分配。
②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能继承遗产吗
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是妻子就是第一继承人的
③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能否继承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或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因此,你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你的女儿享有代位继承权,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来继承其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另外有一点要注意,即代位继承权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该遗嘱涉及到的遗产则不能适用代位继承,当然遗嘱未涉及到的遗产因适用法定继承,则代位继承仍可适用。
④ 子女先于父母亲去世父母是否能继承子女遗产
按法定继承,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
如果有遗嘱,应当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再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⑤ 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父母是否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
当然有权继承。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⑥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能怎样继承
从法律角度来说,你父亲和奶奶还健在,三叔的子女没权继承二叔的房屋。
⑦ 儿子先于父母去世,父母未继承其遗产,父母去世后,其去世儿子的遗产可以由其他子女继承码
儿子先于父母抄去世,父母未继承袭其遗产,父母去世后,其去世儿子的遗产可以由其他子女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5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