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双亡后子女未成年
从《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看,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婚姻法的五专项基本属原则之一。如果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有负担能力,为了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由他们平均承担抚养责任。因为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看,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当然也可视为同一顺序的抚养义务人。从本案看,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争着抚孩子,都是满腔爱心使然,双方完全可以协商解决,其前提是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因此,请你务必作好你父母的思想工作,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妥善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必要时,也可由人民法院裁决
② 父母双亡子女如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管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也有抚养该子女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亲兄、姐,对弟、妹有抚养义务。同样道理,该子女将来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也有赡养的义务。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④ 国家对于父母双亡的儿童有怎样的政策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⑤ 父母双亡后子女的监护权
基于以上情况,那么这个未成人的监护权首先考虑归其成年兄姐。如果没内有兄姐,或者兄姐无能容力监护,那么可以考虑如大伯等亲属。但是由大伯来监护,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大伯自己愿意;二,得到未成年人父母所在的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同意。
⑥ 经历过父母双亡的孩子会是什么样的
我现在长大了但是一想到我的父母,我就很难受会哭。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就控内制不住会想他容们,就像今晚我梦到了我们一家人住过的房子。醒过来什么都没有,只有自己一个人。我很想孝顺我的父母,给他们买衣服,关心我的母亲,给我的父亲买车,让他们幸福。但是一切都回不去了
⑦ 对于父母双亡成年的儿女国家有什么政策的
对孤儿成年后的住房、就业问题。民政部等部门明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对农村孤儿,要求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
⑧ 父母双亡,子女如何继承父母遗产
父母双亡且当时没有立遗嘱,需要按照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和钱款。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为继承的第一顺序,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也就是即使是女儿,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也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8)父母双亡子女扩展阅读:
可以多分或者少分遗产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
3、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尽扶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并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则不应因此而减少其遗产分配份额;
4、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