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規定的退休時間是按檔案還是按身份證算呀
以本人檔案出生時間最早記載的時間為准。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第二條規定
1、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2、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我國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但為保護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權益,法律規定: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並分別規定了8年至10年不等的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要求。
根據我國養老金計發辦法,養老金是按照退休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以繳費年限為計算比例,同時考慮個人賬戶記賬金額以及平均繳費指數等因素計算的,提前退休因繳費基數低和年限少,最終拿到的養老金偏少。
② 企業管理崗位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管理崗位如何界定企業自行界定管理崗位合法嗎
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是:
(1)正常退休。男年滿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特殊工種退休。從事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高空作業工種累計滿10年,井下、高低溫工種累計滿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種累計滿8年,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按照崗位和身份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具體辦法是: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工人崗位工作,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如達到55周歲之前符合在工人崗位連續滿5年這一條件時,也可根據本人申請,按其滿5年時的實際年齡辦理退休。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不滿10年的,按50周歲執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管理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
企業職工退休時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③ 退出幹部身份按工人退休有什麼規定
相關退休規定如下:
1.45歲至50歲的幹部(指定幹部)從解僱到生產崗位連續工作三年以上,未恢復管理職位的,按照職工的退休年齡退休;
2.45歲以下變更為管理崗位(聘任制幹部),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和滿5年以上,按幹部退休年齡掌握;
3.50歲以上的幹部被解僱的,其退休年齡原則上應當相同,仍按幹部退休年齡,但被解僱的工人超過三年的,本人申請可以辦理退休。
(3)申請按企業職工身份退休擴展閱讀: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④ 企業工作8年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後自己交社保退休按50歲還是55歲
女性自己交的社會保險一般是按55周歲退休。女性參保人員首次參保時,其身份為城鎮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如參保後到企業工人崗位工作,與用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按企業職工身份繳費滿兩年及以上的,經本人申請可按照企業女工人的退休年齡(50周歲)辦理退休。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4)申請按企業職工身份退休擴展閱讀
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⑤ 企業職工退休申請書怎樣寫
退休申請書
×××××單位:
本人×××,生於××年××月××日,於××××年××月××日將屆滿50歲,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年齡。根據本市有關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申請退休。請單位依照相關規定及本人的實際情況,為本人辦理退休的相關手續。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將繼續按照相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直至正式退休。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月××日
附:本人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女 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 參加工作日期:××××年××月××日
本人醫療手冊(卡)編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派出所所屬街道:××××××街道辦事處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附:戶口簿、身份證、醫療手冊(復印件)。
⑥ 城鎮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應具備什麼條件
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1、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3、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6)申請按企業職工身份退休擴展閱讀:
1889年,當時的德國總理奧托·馮·俾斯麥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工人養老金制度,之後被全世界廣泛應用。雖然當時建立的目的不是體恤民情,而是為了鎮壓社會民主主義運動。
第二次世界大戰是全球退休制度改革的一個節點。在此之前,西方國家的退休制度主要表現為由政府部分自營的各種年金制度;戰後,由於政府預算負擔劇增,各國就相繼改成由保險機構專營的社會保險制度了。不過,也有國家兼有社會保險制度和年金制度,比如美國。
至於我國,「退休」一詞最早見於唐宋,是官員獨享的,那時國家還會發放一定數量的退休金,金額的多少與其官職、功績和皇上偏愛程度有關。
⑦ 退休時怎樣認定是幹部還是工人身份
企業職工退休按崗位確定幹部與工人身份。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46條、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第二條規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打破「幹部」和「工人」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
在管理、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按幹部身份退休;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工人身份退休。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崗位等。
審核是管理崗位還是工人崗位,主要依據檔案中的勞動合同、獎勵申報表、處罰決定、任免職務通知等資料審核。
(7)申請按企業職工身份退休擴展閱讀:
勞部發[1995]309號「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勞部發[1995]309號「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六條 關於在企業內錄干、聘干問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各種不同的身分界限隨之打破。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崗位等。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時,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⑧ 公司可以在女職員50歲後再認定工人身份辦理退休嗎
實際上現在檔案保險處已經備案,更改工人身份不能一概而論,應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具體操作;
參照煙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按魯勞社函[2006]311號文規定
1、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如達到55周歲之前符合在工人崗位連續滿5年這一條件時,也可根據本人申請,按其滿5年時的實際年齡辦理退休。
2、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
3、企業內部退養的女職工,在辦理退休時,內退期間原則上按內退時的崗位認定。根據本人申請,內退期間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
4、原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工作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視同費繳費年限)已滿10年的女職工,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並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辦理退休時,如符合本通知上述有關規定的,可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其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期間,根據本人申請,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
各地保險處規定有所差異請咨詢當地保險處
⑨ 我企業退休(女),幹部身份,因故申請按工人退休批准時53周,問我工齡應算至50周歲,還是53周歲謝謝。
現在哪裡還講什麼工齡啊,現在退休只認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回,視同繳費年答限需要工齡認定,那是以前階段了。有工作年限,沒有繳費年限,就不算,有繳費年限沒有實際工作,照樣計算。
因此,如果是一直連續繳納了養老保險費,就當然按照到53歲周歲時的累計繳費年限來計算你的養老金啦,而且以後每年在調整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時,也會按照你到53周歲時的累計繳費年限調整的。
但是你在53周歲退休時,養老金自你正式退休時開始發放,以前的不補發。
⑩ 企業職工按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能變回企業身份嗎
1、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即使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勞動關系自然終止,企業同職工沒有勞動關系,自然不再為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員工繼續繳納五險。員工可以按照當地的社保政策以個人身份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直至累計繳費達到15年後,自行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2、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現行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和各地的社保規定,企業沒有法定義務為到達退休年齡而因繳費年限不足不能辦理退休或不能享受退休醫保的人員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4、出於人性化考慮,企業在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支付這類人員一定的經濟補助。但這不是法定義務,僅是承擔社會責任。
5、第二個問題屬於重復參保,重復參保的人員,目前只能選擇其中一種養老保險享受待遇。員工在戶籍地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屬於自願行為,同企業無關。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繳費8年,可以折算為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一年。
6、友善提醒最好不要以單位的身份提出申請,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繼續參保繳費,這意味著企業有可能繼續承擔該員工的養老保險、(15年)醫療保險(30年)和大病醫保(終生)的繳費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