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後打工遭遇工傷怎麼辦
如果是農民工的話,就算退休再去打工,在工作中受傷,也是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專理的。屬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
((2010)行他字第10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報送的《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你院的傾向性意見。即: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㈡ 退休人員再就業出現工傷,能做傷殘鑒定嗎,,
不是工傷,屬於人身傷害,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司法鑒定機構的選擇,由聘用單位與退休人員協商一致,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㈢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如何做傷殘鑒定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受傷不屬於工傷而是人身損害,不能認定工傷。
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主張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
㈣ 退休人員再就業出現工傷,做傷殘鑒定在那個部門做,,謝謝,
不是工傷,屬於人身傷害,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司法鑒定機構的版選擇,由聘用單位與退休人員權協商一致,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㈤ 已年滿60歲的退休職工,己享受國家的退九級傷殘。那麼傷殘費用該如何算呢算到多久
賠償:來九級傷殘=本人工源資×9個月。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㈥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如何賠償
除參加了工傷保險的之外,其餘按照人身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人社部發〔2016〕29號
二、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㈦ 在職已辦理退休人員工傷怎麼算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由於法律沒有兩次計算工齡的說法,所以最終應以社保確認的工齡為准。
㈧ 退休工人在干出了工傷能否傷殘鑒定
退休人員和單位的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不適用工傷賠償。按僱主責任賠內償。由僱主賠償人身損容害。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受傷不屬於工傷而是人身損害,不能認定工傷。
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主張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
㈨ 退休人員可以評傷殘嗎
好像可以評。
退休人員和單位的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不適用工傷賠償。
按僱主責任賠償。由僱主賠償人身損害。
退休不影響殘疾賠償金的取得,受害人即使退休,也能夠得到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交通費等費用,但是會影響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㈩ 已經退休了,公司返聘,受了工傷,怎麼賠償。有標准嗎
根據最高人抄民法院關於超過法定退休襲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傷亡的,能否認定工傷的答復
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