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三八婦女節對男女平等有什麼不利影響
這並沒有什麼不利影響,反而有利~~~有些人或者會覺得有點不公平~有婦女節而男的就沒有!其實這全都是因為以前的人重男輕女的原因~搞3.8婦女節都是要男女平等!!
日前,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對男女退休年齡不平等的規定提出的違憲審查建議,就是對這種情況的反映。當前,社會對女性在入學、招聘錄用、社會職業分工、提拔晉升、下崗、退休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歧視。而退休年齡的不平等,就是其中最明顯而相當嚴重的一種。
退休年齡不平等的規定損害了婦女的經濟權利和利益。女性早退休工齡較短,與工齡掛鉤的公積金、養老金等福利待遇受到影響;有的單位為減員實行鼓勵提前退休政策,這種情況下如果男性提前退休會享受很優厚的工資和退休金待遇,而女性則沒有;由於退休年齡早,從而客觀導致對女性就業年齡歧視加重,女性40歲以上再就業難,有的招聘甚至「35歲以上免談」,等等。
同時,它對女性政治權利的實現造成不利影響。隨著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職業生涯相對縮短,女性比男性早退休大大影響了晉升機會,從而影響了女性參與管理國家的政治權利。
勿庸置疑,男女退休年齡不平等的規定是與憲法相違背的。它違反了憲法第33條「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規定。更具體違反了憲法第48條第一款規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它還違反了2005年8月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7條的規定:「各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
為什麼這種歧視的現象在歷來主張男女平等的我國還得以繼續呢?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是,當時給女性早退休是一種照顧女性的措施,現在主張平等退休的只是少部分知識分子和幹部,不代表廣大一線勞動女工。就是說,有關部門還堅持認為這個上世紀70年代的文件是照顧優待女性,而不是歧視。
毫無疑問,我們不能否定當時立法的良好動機。但是,在中國社會經濟體制發生了根本變化之時,它沒有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勞動觀念的根本變化———在計劃經濟下,人們盼望少勞動(生活差不了多少);在市場經濟下,人們知道只有通過勞動才能有更好的生活。強行規定女工早退休是否構成歧視,不是憑有關部門的感覺,而是廣大婦女的感覺,越來越多的婦女通過法律訴訟來尋求平等的退休權利就是回答。
即使我們假定仍有多數勞動一線的女工願意早退休,那麼,我們在實行男女同齡退休政策的同時,規定女性在本人申請後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權,這樣既保障了男女平等的工作權,又特殊保護了婦女的權利,豈不是兩全齊美嗎?如果我們的三八婦女節不僅是放個假,而是給辦點實事,如在明年的三八婦女節宣布廢除女性提前退休的規定,那將是對「三八」精神的最好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