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幹部身份和工人身份退休時間有什麼區別
女幹部比女工人退休晚五年,男幹部和男工人退休時間相同。具體退休時間如下:
1、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1)企業退休有工人和幹部的區別嗎擴展閱讀
1、計算方法:
一般來說,影響我們退休待遇的因素,有繳費時間、繳費基數、個人賬戶余額等多種因素。
退休時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92年前沒有繳納社保,按視同工齡計算)
基本養老金=全省上年平均工資*(1+養老金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金=個人養老金賬戶/(男139,女幹部174,女工人195)
我們從公式中可以看
2、退休員工的養老金漲幅:
在每年的年初,人社部會根據情況,制定出今年的養老金上漲幅度,但這只是一個寬泛的平均比例,比如今年的制定漲幅是5.5%。具體落實要由地方來制定具體政策,大概在每年八月份左右發布。
具體上漲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每個人會上漲一個固定的保底錢數。
第二部分,根據繳費年限再漲一部分,繳費年限越長漲的越多。
第二部分,根據特殊情況上漲,比如年紀大的、艱苦偏遠地區的、建國前工作的等其他政策照顧的人。
到,工資高、視同繳費和實際時間長、繳費基數高,所以退休待遇也高。
2. 幹部和工人退休工資有區別嗎
法律分析:企業幹部和個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沒有區別,但因為個人情況不同會有區別。對於繳社保的人員是沒有幹部和工人之分,退休時其養老金的多少涉及到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當事人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工資等諸多因素,企業不因幹部和個人身份養老金有所區別,但因每個人情況不一樣,養老金自然有差別。一般說來幹部的工資比工人工資高,所以其繳費基數高,有相同的繳費年限下其養老金就高,要是繳費基數與工人相同,其繳費年限相同並同年退休,其養老金是相同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80%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5%發給;連續工齡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60%發給。退休費低於25元的,按25元發給。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35元的,按35元發給。
第三條 患二三期肺病離職修養的工人,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退休費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並享受原單位肺病人在離職修養期間的待遇。
患二三期肺病離職修養的幹部,也可以按照本條的辦法執行。
3. 工人和幹部退休待遇有區別嗎
法律分析:對於機關事業單位,理論上工人身份一般是執行的是工勤工資,幹部身份一般是職級工資,但這個並不是絕對的,很多工人身份也和幹部身份拿一樣的工資。退休金一般是在職的70%-90%視不同情況而定。
對於企業來說,如果繳費基數、年限等所有情況都一樣,男性工人和幹部沒有任何區別,女工人是50退休、女幹部是55退休,多交5年保險,到時候領的會比50退休那年領的多一些。但是,50退休漲5年,那個時候拿的錢,會比55退休的要多。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1]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4. 工人退休與幹部退休待遇的區別
就企業職工而言,主要體現在女性的退休年齡方面,並不涉及到具體的待遇計算過程和結果內。
1.根據目前規定,企業職容工男性無論工人身份還是幹部身份,其正常法定退休年齡均為60周歲,退休時的養老金計算也是一樣的。
而女幹部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為55周歲、女工人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為50周歲。同時,不論幹部還是工人身份退休,退休時養老金計算辦法也都是一樣的(當然每個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不一樣)。
2.退休時養老金證存在幹部退休證和工人退休證的區別。但退休後並沒有什麼影響
除了以上區別外,再無其他差異。
5. 企業有幹部和工人的區別么
工人和幹部的身份區別仍然存在,表現在一是檔案,二是,三是參公管理,四是福利待遇,五是退休年齡及待遇。
一、檔案不同:
區分工人和幹部身份,是計劃經濟的產物。在行政機關中,身份區別比較明顯,幹部使用行政編制,是公務員,工人使用工勤編制,不是公務員。同時,工人不能提拔任用,工勤編制也是隨空隨銷,也不能出現混編混崗的現象。
在事業單位中,工人和幹部的區別不是很明顯,都使用事業編制,可以混崗。
二、提拔任用不同: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管理之後,幹部可以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甚至工勤崗位任職,工人同樣也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時候在三個崗位之間轉換任職,
在那個崗位任職,就按那個崗位的要求,評定職稱或者擔任職務,享受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個人身份沒有什麼關聯區別。
三、管理崗位不同:
事業單位如果根據職能參公管理,工人身份的人員不能參照公務員,不管是在管理崗位還是在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這是事業單位中工人和幹部身份。
事業單位的工人,可以轉崗到管理崗位,卻不能提拔為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已經提拔了的,要逐漸退出實職,只享受職務級別對應的待遇。
四、退休年齡不同:
事業單位中,工人退休年齡和幹部退休年齡,男性統一為60歲,沒有區別,但女性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退休年齡為55歲,工勤崗位女性退休年齡為50歲,即女幹部退休年齡為55歲,女人工退休年齡為50歲,
6. 正式退休後「工人」與「幹部」身份在養老金待遇上有什麼區別
沒什麼區別,退休養老金待遇主要與繳費年限、繳費水平高低、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等因素有關。與職務、職稱等沒有關系。
7. 幹部和工人的養老金有什麼區別
工人和幹部的養老金,沒有任何區別,都是按照繳納養老保險年限和繳費基數以及退休上年社會平均工資計算,在計算辦法上,都是一樣的。
8. 幹部退休與工人退休有什麼區別
個人認為:企業早已沒有幹部一說,何況你在一線工人崗位上工作,理當按工人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即女工人50周歲辦理退休手續。這個問題具體要看你們單位勞動人事部門怎樣掌握了 ,但你有權提出就此申訴。 以下資料供參考: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根據這個文件,你應該以現崗位,女工50周歲退休。
9. 幹部身份和工人身份的退休待遇有什麼區別嗎
對企業職工而言,不因幹部與工人身份退休待遇不同,因為繳費年限、繳費工資不同而區別。
按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規定,養老金計算涉及到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當事人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工資等因素,與退休之前是幹部還是工人身份無關。
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有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構成:
1『基礎養老金 =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計算。
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