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前夕因公受傷,鑒定為傷殘9級,接著退休後公司該不該賠償
退休前夕因公受傷,鑒定為傷殘9級,接著退休後公司應該給予相應的賠償,因為是因公受傷的,不是自己生痛或摔的,所以在退休時應該給予賠償
㈡ 退休後傷殘鑒定可獲的賠償嗎
是可以獲得賠償的,如果是工傷就需要根據當地政策決定,如果是侵害事故,就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執行即可。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㈢ 退休人員再就業出現工傷,能做傷殘鑒定嗎,,
不是工傷,屬於人身傷害,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司法鑒定機構的選擇,由聘用單位與退休人員協商一致,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㈣ 做了傷殘鑒定後,如果公司有給本人續簽合同到退休,退休後能得到補償嗎
退休後,根據傷殘等級,參考如下法條,享受 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㈤ 關於退休工傷鑒定和賠償
一次性傷殘復補助金:9級按制本人工資的9個月發給。
關於傷殘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資,規定是這樣的: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繳費工資是應得工資(包括加班費、各種補貼等),不是實得工資。
也就是2012年發生工傷的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9級傷殘的,分別為6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就是說,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以解除勞務關系的那年的去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數。
上述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上海市工傷保險條例》
具體細節還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12333
㈥ 工傷鑒定後退休得不到傷殘鑒定的等級賠償
【復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第二制項,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
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工傷認定後,
按本人傷殘級別和本人的退休前的工資必須進行了發放。
【3】在退休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區的標准,也必須發放。
【4】只要到了退休年齡,就不用再就業了,
單位「不用發放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了。
㈦ 退休返聘人員出了工傷怎樣做傷殘等級鑒定
這個情況比較麻煩,退休返聘人員不用繳納工傷保險費,社保也不會負擔工傷醫療費用、賠償費用等;本人認為,只能屬於人體傷害事故。傷殘鑒定是可以做的,傷殘賠償只能由聘用單位負擔的。
㈧ 十級傷殘鑒定離退休還有2個月有什麼賠償
工傷職工鑒定為十級傷殘,離法定退休年齡2個月,出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一下待遇:
1、以本人工資為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
2、如果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解除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所在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按各地規定,在全國大部分省市,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按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職工標準的10%至20%享受。享受之後工傷保險關系終止,舊傷復發不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3、如果不解除勞動關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但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魯政發【2011】25號第二十五條 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分別支付本人22個月、18個月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36個月、30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為:七級13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7個月,十級4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為:七級20個月,八級16個月,九級12個月,十級8個月。
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准基礎上加發50%。
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所需資金,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㈨ 傷殘人員是退休的賠償金如何計算
傷殘人員,退休沒有補償金,也早就取消了傷殘退休的規定,都按照正常人員同樣計算,如果是鑒定1到4級的,退出工作崗位, 領取傷殘津貼,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正常退休,退休費低於傷殘津貼的,工傷保險給予補足,鑒定到5到6級的,按規定用人單位給予安排工作,實在安排不了的,也可以和1到4級一樣,享受傷殘津貼,到退休的時候,辦理正常退休,如果鑒定為7到10級的,除了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照常上班,到辦理退休的年齡,辦理正常退休,
㈩ 有傷殘鑒定到了退休年齡單位的不能賠償嗎
如果你是在退休年齡之前因為工傷達到傷殘等級,是由工傷保險賠償的,單位不參加工傷保險,由單位賠償,如果你不是工傷,就不給賠償,和你退休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