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的房子如何繼承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繼承父母的房子,繼承的方式通常有兩種。第一種方式是法定繼承。在父母沒有留下遺囑或者沒有和他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適用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位進行,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的,遺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配。子女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父母均過世,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父母的房子應當由其子女和父母的父母繼承,例如父母過世,子女有二人,父母的父母均健在即有四人,那麼繼承人共有六人,六人平均分配父母的房子。如果父母有兄弟姐妹,按照法定繼承規則,在父母的父母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過世後,父親的兄弟姐妹對祖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而母親的兄弟姐妹對外祖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可想而知,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如果家族親戚眾多,子女很大概率並不能完全繼承父母的房子。第二種繼承方式是遺囑繼承。這種方式父母可以將遺產在遺囑中規定全部交由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㈡ 父母都過世了房產怎麼繼承
一、父母去世後房產繼承的方法是什麼?
父母去世後房產繼承的方法是:父母如果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就按遺囑來辦,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則自己可以跟爺爺奶奶協商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產生遺產糾紛,則可走法定程序來繼承父母遺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