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親不撫養孩子怎麼起訴
父親不撫養孩子起訴的方法如下:
1、若是通過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一方可以向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2、若是訴訟離婚的,一方可以如蠢憑借離婚判決或者裁定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如果對方確實沒有支付撫養費的能力,可以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請法院變更撫養費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友橡困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父親不撫養孩子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好念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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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家暴怎麼起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受到家暴之後,一定要及時留存證據,比如證人證言以及警方的出警記錄,都可以用作證據來起訴家暴。
【家暴的證據】
關於家暴的證據,包括醫院的診斷證明、治療憑證,報警記錄以及鄰居、朋友的證言。具體的還需要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來收集,如果你不知道該如何收集相關證據的話,可以去當地律師事務所咨詢。
【個人建議】
家暴只有一次和無數次,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家暴情況的話,一定要及時的報警處理,這樣才可以更好的幫助你降低損失,同時在遇到家暴之後,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自己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生活中為了更好的避免問題的產生,可以選擇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反映家暴問題。
【拓展資料】
遇到家暴該怎麼辦?
1、社會救助: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λ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2、民事救濟: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__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3、刑事懲罰:若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如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強奸罪等,應當依照刑法有關規定給予制裁。對於受害者的報案,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4、行政處罰: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③ 父母打孩子怎麼起訴
父母打孩子是一種家庭暴力,是一種犯罪行為,嚴重地侵犯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權。如果孩子受到家庭暴力,可以通過以下渠道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婦女兒童保護機構求助等。
1. 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受到家庭暴力,孩子可以報案到當地的公安機關,要求其開展立案爛旦調查,並對施暴者予以懲罰。可以撥打」110」報警,或前往派出所提交報案材料。
2. 向法院提起訴訟:孩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施暴者提起訴訟,並獲得法院的保護和支持。建議尋求專業的法律咨詢,在咨詢的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提起訴訟。
3. 通過婦女兒童保護機構求助:如果孩子感到內心有困擾或壓力,需要得到心理幫助和支持,可以尋求婦女兒童保護機構的幫助,他們會為受害者提供咨詢、安置和幫助等支持。
總之,父母打孩子是一種違法行為,孩子可以通飢扒擾過法律渠道去維護自己的權益。然而,雖然法律有明文規定,但是此腔在實際操作中,必要的法律保護和支持也需要社會更多的關注和努力。
④ 如何舉報父母打罵孩子
發現家長虐打兒童舉報方法如下:
1、可以及時報警處理;
2、也可以及時聯系當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來舉報。
虐待兒童是靜犯罪,其身體傷害通常不嚴重而心理、精神傷害尤其是對兒童成長的負面影響是巨大和長遠的。一旦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但周圍的公民、組織可以對此進行向教育行政部門、婦聯、共青團、社區管理機構或者村、居民委員會進行舉報,社區或村委會也要出面批評制止。如果不對虐待兒童作法律上的單獨評價與定性,並確定嚴厲的刑罰後果,此類行為必然層出不窮。如果虐待兒童行為沒有造成死傷後果,按照現行法律將很難追究大多數虐童者的刑事責任,即便這種虐待兒童行為的性質十分惡劣。虐待兒童的行為是法律的高壓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一、家庭暴力證據的收集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2、在家庭暴力發生後,若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3、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當然上述所有的證據列項只是對通常情況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體情況。建議受害者在發生這樣的情況後,及時的向法律專業人士比如說警察、律師等等進行咨詢,看應當調取什麼樣的證據。
二、家長打孩子到什麼程度才犯法
家長打孩子,孩子的傷情構成輕微傷及以上的,則該家長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若是造成輕傷以上傷害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家長打孩子會給孩子帶來什麼影響
父母經常打罵孩子,會讓孩子變得脆弱,感到孤獨無助;還會慢慢形成說謊的習慣;容易養成暴躁、煩躁的脾氣,容易偏執;性格變得比較敏感、自卑。
1、會讓孩子變得脆弱。因為打怕了,不管父母說的是對是錯,都對父母唯命是從,久而久之,會讓孩子變得自卑,懦弱。在感情方面也會和父母漸漸疏遠。
2、會讓孩子感到孤獨無助。會表現出不自信,在做事的時候,會對自己的能力感到懷疑,還可能不願意和小朋友進行交流,不願意和小朋友一起玩耍。
3、會慢慢形成說謊的習慣。由於經常遭到打罵,身心受到傷害,孩子為了避免挨打,就往往會說出一些欺騙父母的話,久而久之,就讓孩子養成說謊的習慣。
4、容易養成暴躁、煩躁的性格。由於父母經常打罵孩子,會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中形成一種錯覺,認為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通過暴力的方式來得到解決。所以,孩子會慢慢養成脾氣暴躁,經常會牢騷滿腹。有的家長動不動就打孩子,不但損害了孩子的自尊心,還使他們產生對立情緒和逆反心理。
⑤ 兒童被虐待 報案需要什麼材料
虐搭嘩待案件一般很難取得切實證據,有時身體檢查可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知宴行的跡象,不過案件調查的開始並不取決於是否掌握了證據,因此家長如懷疑孩子受到性虐待,需立即上報給當地公安部門,或與醫生取得聯系,無論是否已掌握證據。
《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刑法只規定了虐待罪,虐待兒童的,構成虐待罪。如果要取證的,可以從鄰居的證人證言、兒童的傷情狀態,醫院的證明,錄音錄像等方面進行取證。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應當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對於虐待兒童的行為會被認定為虐待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關於虐待罪的規定是: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祥旁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如果行為人出於對被害人進行肉體上和精神上摧殘和折磨的故意,在實施虐待行為過程中,造成被害人輕傷或者重傷的,其行為構成虐待罪;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並且在客觀上實施了傷害他人的行為,則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虐待罪。
⑥ 起訴虐童罪要什麼證據
犯沒轎銷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被害人的陳述、證言證言、視聽資料、錄音錄像。根據查詢《刑事訴訟法》枯游可知,起訴虐童罪要的證據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被害人的陳述、證言證言、視聽資料、錄音錄像。虐童,是虐待兒童的簡稱;虐待兒童行為分類中包括四種行為: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帆鬧顧。
⑦ 繼父家暴孩子怎麼起訴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余森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程序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銀毀返方式等;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四)第一、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第二,准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里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 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第三,拿著之前准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並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後,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第六,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第七,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法律依據
《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鋒飢扶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