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墓碑上應刻到第幾代人
正常來說,墓碑上一般都是刻有三代人的名字。因為三代人以後大家的關系真的是很復雜的,而且這種稱呼的話也是比較多的。尤其是對於現代人來說,三代以後關系真的是非常的復雜,而且人又多,根本就沒有辦法在墓碑上面把這些東西都刻進去,而且對於長輩的錢稱呼來尊敬長輩是不合適的,所以呢隨著人力背人的更改,稱呼也會隨之改變,所以目標只能刻三代人的名字。
不過每個地方的習俗是不一樣的,呃,有可能有的地方刻了兩代人的名字,有的地方刻有四代的名字,所以這個地方不同的話,那麼他課的內容應該也是有所差距的。
樹立墓碑有講究。現在很多人家子孫為先祖豎碑,本人就樹立墓碑中的一些常識,提出與大家共商榷。
1、子女為父母立碑的不能自稱孝子。
2、受人之請題寫墓誌銘、碑文,不能寫某某某題,只能寫某某某敬書、沐書等謙遜的語詞。
3、碑文以魏碑、新魏、正楷、張遷隸為宜,一般不用行草,但名人除外,正常碑文用字從電腦上出字比較合適。
4、碑文、題字內容一律不用標點符號;
5、埋有遺體、遺骨、骨灰的稱墳墓;沒有遺體、遺骨、骨灰而豎碑的稱紀念碑;沒有遺體、遺骨、骨灰而有逝者生前使用過衣冠鞋帽的稱衣冠冢;
6.無論豎式,卧式碑一律頂格刻字,分節時以又一個頂格為標志,頂格表示對逝者的尊重;
7、碑文刻字一律陰刻(凹刻)。
墓碑的也講究有很多種,可以根據當地的一些寫出來進行定義,其實不管是刻字也好,或者是關於風水呀,習慣呀,以及講究這些都是有一些說法,只要能表達清晰,自己舒心,讓刻字的這些東西你都能描述的非常豐富就可以了 。
以上就說這么多內容,希望之前在生活中能夠幫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有一個好心情。
② 我父親和大伯給我爺爺奶奶立碑,落款立碑人都寫誰要寫幾代人
一、輩份:有三種情況,長輩、平輩、晚輩。其排列順序是,有晚輩的就不要以平輩的名譽立碑,有平輩的不要以長輩的名譽立碑,往生者既無後輩有無平輩時,才以長輩名譽立。
二、次序:主要是往生者晚輩,其排列順序是:
1、(原則上只寫同姓祀奉人)次序:子→女→孫男→孫女→曾孫男→曾孫女→選孫男→玄孫女→以此類推
2、(特殊關系家庭,可以寫異姓)其次序:子→女→媳→婿→孫男→孫女→外孫男→外孫女→曾孫男→曾孫女→以此類推
三、長幼:只在平輩之間,兒子和兒子排在一起,女兒和女兒排在一起,排列次序,如:先長子(最左),再次子,而後三子,以此類推。女兒也是一樣,從長女開始,再次女,而後三女。
例如:往生(逝世)者有五個子女,老大明忠(男)、老二明貞(女)、老三明孝(男)、老四明智(男)、老五明惠(女),排列就應該是:長子明忠;次子 明孝;三子 明智。長女 明貞;次女 明惠。明貞排行雖然是在二,在次序上她應該是長女,老五明惠,就應該是次女。在墓碑上,男在左面,女在右面。這就是同輩排列次序,不可倫亂。
孫輩以年齡最大的為長孫,(長子的兒子,不一定就是長孫,孫輩的長幼排行和父輩是沒有關系的)然後依次排列,
四、特殊:繼子應該排在,兒子的後面,女兒的前面,寄孫女,應該排在孫女的後面,外孫男的前面。
③ 立碑人一般寫幾代人
立碑人一般寫幾代人
按照中國以前的風俗,墓碑的落款只能署男性後代子孫,現在很多地方都可以把直系女性後代也寫上,也是可以的。為輩分高的人或者去世很久的人立碑,由於涉及的人比較多,難免各家有些特殊情況,需要按照當地的公序良俗書寫。應該遵循公正、大局、合理的原則。需要注意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全家友好商議,最終由現存活的直系子輩(按照長幼順序)決定。
2、後代子(女)孫(女)比較多,特殊情況比較復雜時,最好按照統一的直系血親原則署名,以免觸犯忌諱。比較常見的特殊情況和忌諱包括:(1)媳婦是否署名?最好不要署,因為婚姻關系是法律關系,非先天存在的關系,存在後天解除的可能性,一旦有解除婚姻關系的現象發生,容易對墓碑發生口角;(2)過繼子孫、入贅子孫、養子孫、繼子孫(與過繼子孫意義不同,是因為父母改嫁後產生的關系)等,一般需要過繼子孫和入贅子孫的人,都是沒有親生子的人,如果一定要為這種情況的人立碑,可以署過繼子孫和入贅子孫的名字,但要書寫清楚與墓主人的關系,養子孫、繼子孫等最好不要在墓碑上署名,以免觸犯墓碑人後代(種系)不純(雜)之忌諱;(3)出嫁女、孫女等直系女性後代可以寫,但其配偶最好不要寫,理由同(1),外孫(女)等最好也不要寫,這屬於旁系血親,與墓主人有血緣關系,但按照中國父系社會的傳統,屬他姓之後代(種系),最好不要混在一起寫;況且這種情況混在一起,必然成為百家姓,被人貽笑大方;如果一定要寫,必須寫清楚與墓主人的確切關系(如外孫、外孫女等);(4)直系血親最好都寫上,以表明墓主人後代人丁旺盛,種系延綿不絕。
3、關於出資,原則上即可以按照支系均分,也可以按照人數均分,由長輩決定即可,但要保證每個人都要交納墓碑費用,可多可少,有家庭條件好的願意多出也是可以的,畢竟花費不僅僅在墓碑上,還要花費其他費用。
4、至於墓碑的價格,就不好一概而論了,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可貴可廉,表達的是心意,而不是攀比。
④ 墓碑上應該刻哪些後輩的名字,外孫名字是否也要刻
可以刻。落款:特指出資建造此墓穴者,即使出資者是墓室主人,也宜具寫自家子女及孫輩曾輩的名字,常見的有:「孝男某某、某某、某某,孫某某、某某、某某,敬立」 。
沒兒子,只有女兒的,則寫「孝女某某、某某、某某,外孫女某某、某某、某某,敬立」,落款位置在左側三分之二寫起,字體大小一般與日期一樣,「敬立」之前要空一格位置,子孫名字前省略寫姓氏,但外孫若是異姓,則要寫上其姓氏。
(4)父母去世碑文刻哪些親屬擴展閱讀
墓碑碑文的基本組成。
1、抬頭:
抬頭主要寫逝者的生前職務、職業、誕辰與隕日(就是出生和去世的日子,通常用農歷,代表傳統,也有用公歷的,由立碑人決定)和籍貫。
2、正文:
一般一個墓地是夫妻同穴,是寫兩位墓主姓名,老式墳墓只寫丈夫姓名,妻子只寫姓氏,且大都不居中寫,僅靠左旁寫;現代墳墓,墓碑上夫妻是並排列,男居右女居左。
一般是這樣書寫:「慈父某公某某,德配某氏某某壽域(或之墓)」12字排成兩列,「壽域」兩字須比其它字大一倍,且居左右兩列的中間。
⑤ 清明節快到了,為去世的老人刻碑,請問需要刻上那些親屬的名字0
清明節要為去世的老人刻碑,上面可以寫上至親的名字 ,就是他的親生子女 ,也可以在賣碑的地方看一下他們那裡都是怎麼寫的 ,因為每個地區的習俗都是不一樣的
⑥ 給父母立墓碑的寫法是什麼
給父母立墓碑的寫法:
1、格式、內容齊全
墓碑碑文由抬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而內容基本上包括墓主的基本信息(如姓名、籍貫等),立碑人以及立碑時間。
2、碑文須簡潔明了
碑文用來記述父母親的生平,看似簡單卻也不簡單。碑文忌繁瑣,宜簡潔。為自己的父母寫碑文,最好省去細節。縱然父母親的一生有很多值得銘記的地方,但能夠讓後人紀念的最好方式是記住他們的生平。
3、立碑人的信息一定要完整
墓碑上有立碑人的信息,目的是為了讓後代在看墓碑信息時能夠了解逝者及其後代,這一點在很多地區特別的重要。
父母合葬碑文的樣式
父母合葬碑文的樣式及寫法會與單人墓碑碑文寫法略有不同。合葬墓碑碑文主要有碑名、逝者的生卒日期、立碑人、立碑時間等,這都是比較基礎的,需要注意的是碑文上名字的寫法。
父母合葬碑文一般會遇到一方在世,但是又想百年後給合葬,碑會先立著,這種時候,在世一方的名字可以選擇刻上去,或者不刻上去。刻上去的話,名字的顏色要區分開,生者的名字需要描黑。
大部分區域的習慣是,如果是生者一般名字不上色或者上紅色,過世的人名一般塗金色或者黑色為主,不刻名字則需要預留位置,方便後面雕刻上名字。
⑦ 母親墓碑碑文堂兄弟妹怎麼排序
先排男的,按照年齡,從大到小,從右到左。再排女的,也是按照年齡從大到小,從右到左。
⑧ 立碑人一般寫哪些人
墓碑的書寫,其內容比較豐富。包括風水情況、籍貫、姓名、身分、生卒年月日、子孫、立碑人、安葬或重葬的日期。
1.風水情況,墓碑的左邊稱為龍邊,是碑體重要的部位。這里要書寫山向及山向線度、分金線。如「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其目的,為告示後人,即或遇到自然災害的洪水沖刷,或戰爭破壞,後人仍可依碑上的風水情況文字,找到原來風水方向,重新立碑。
2.籍貫,在移民較多的公墓里,尤其客死他鄉的人,在墓碑的左、右角最顯眼的部位,都要刻上原籍的省、市、縣名,也有的只刻地區和村名。這是對故鄉的眷戀,也為後人及親友掃祭時,尋找墓位提供了方便
3.姓名,寫在墓碑中心部位。這里稱「中榜」。在書寫墓主名字時,其字數多少,與風水吉兆相關聯。為尊敬長輩,過去加了許多尊敬的詞,如父親稱考、顯考,母親稱妣、顯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而且字數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個字循環應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則不吉利。所以擬中榜之字時,盡力用吉兆格式的數字。如:「澄新江社十九世浩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長達21字,正合「生」格,最為吉利。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寫在碑上,則按左尊右卑來排列,男左女右。
4.生卒年月日,寫在中榜兩旁,仍依男左女右,年月日能寫齊全最好。因為日久年深,戶口注銷,傳來傳去,隔幾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則十分困難。
5.立碑人,包括子女、親友、團體,都應寫在碑的虎邊,即右邊。其子女應全部寫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邊加框。仍是依輩份長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願流露姓名者,可寫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
6.造墓或重建墓時間,刻寫在碑的虎邊。中國記載時間的文字很多,有公元、農歷,時節寫冬至、清明者居多。年代日期亦多用干支。天干中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與地支中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結合起來,用以表示歷法上的日子或月份。如甲子、乙丑……。
⑨ 墓碑上需要刻幾代人的名字
墓碑是傳統文化,現代墓碑的大小有限制,所以盡可能寫少一點,具體立碑刻幾代子孫要家族的人一起商量,這樣會讓墓碑不那麼雜亂。子女,孫輩通常會寫,女婿,媳婦,曾孫和玄孫輩分依據墓碑大小而定。常見的有:「孝男某某、某某、某某,孫某某、某某、某某,敬立」。
墓碑的立碑人主要有3種:
一是有關陰宅主人的直系子孫,由子孫或親人立碑。
二是如果有關人物沒有子孫而其功績超常,則由組織立碑。
三是由親屬立碑。
(9)父母去世碑文刻哪些親屬擴展閱讀
墓碑碑文的基本組成。
1、抬頭:
抬頭主要寫逝者的生前職務、職業、誕辰與隕日(就是出生和去世的日子,通常用農歷,代表傳統,也有用公歷的,由立碑人決定)和籍貫。
2、正文:
一般一個墓地是夫妻同穴,是寫兩位墓主姓名,老式墳墓只寫丈夫姓名,妻子只寫姓氏,且大都不居中寫,僅靠左旁寫;現代墳墓,墓碑上夫妻是並排列,男居右女居左。
一般是這樣書寫:「慈父某公某某,德配某氏某某壽域(或之墓)」12字排成兩列,「壽域」兩字須比其它字大一倍,且居左右兩列的中間。
⑩ 請教碑文落款的格式怎麼樣的子女輩、孫輩、曾孫輩,兒、女、媳、婿、孫等該怎樣排列謝謝
落款在碑面的左邊,第一豎寫立碑人,如,子的下邊依次從右至左寫子女的姓名,接下來寫孫輩,同子一樣豎寫。第二也是最後從上往下寫立碑的年日。
講究寫男不寫女,因為古代重男輕女思想非常嚴重,特別是女兒,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所以女兒的名字是絕對不可以刻在父母碑上的,更別說祖父母的墓碑。兒媳婦因為是外姓人,在古人看來,地府有判官,判官判斷一個人的品德,是要通過死者自己最親的子孫思念之情的濃厚程度來判斷的,所以古人也就有了守孝三年的做法,這是一種孝順的做法,也是一種迷信的說辭,也就因為這個,異姓之人很少上墓碑(比如女婿,外甥,外孫等)。
回到現代,上面的這種陋習已經慢慢的被摒除,除了少數地區,立碑人的講究沒有想之前那麼重男輕女,只要是送老人最後一程的直系和旁系親人,都是可以加上去的。但是墓碑畢竟是傳統文化,現代墓碑的大小有限制,所以盡可能寫少一點,會讓墓碑不那麼雜亂,子女,孫輩一定要寫,女婿,媳婦,曾孫和玄孫輩分依據墓碑大小而定。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一旦寫媳婦,那麼所有的媳婦都要寫上,不可只寫一部分,這樣會出現兄弟蕭牆的情況。
清明節是我們中國傳統節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之一,修墳立碑都匯集在清明期間,從「清明立碑一般寫幾代人」,可以看出立碑的講究和忌諱還是有很多的,生者對逝者的美好祝福都體現在墓碑碑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