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多少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法律分析:法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第二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
❷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讓不滿()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❸ 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不得讓不滿多少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獨自居住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❹ 我國未成年保護是16還是18歲
相關法律規定,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所以未成年保護人是不滿十八周歲的所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專門保護未滿18周歲的公民的合法權益的法律。
相關法律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現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
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八周歲或者由於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交由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適宜的人員臨時照護。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生活。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一)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
❺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多少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第二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
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六條中小學生曠課的,學校應當及時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歸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學校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學校或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發現未成年人組織或者參加實施不良行為的團伙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發現該團伙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八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發現有人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依法查處,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其人身安全。
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多少周歲或者由於身體心理原因需要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八周歲或者由於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交由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適宜的人員臨時照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一)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
❼ 父母臨時外出辦事能否把七歲的孩子單獨留在家裡
不可以。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八周歲或者由於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交由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適宜的人員臨時照護。
近些年來,一些父母外出購物、臨時到單位加班時會將八歲以下的孩子「反鎖」在家裡或者汽車里。
這些父母有的是出於對於未成年人照料的疏忽,有的是存在僥幸心理,高估了未成年人獨處的能力。
年齡較小的未成年人獨處時,容易造成情緒上的煩躁不安,加之缺乏對危險的認識和自我保護的意識。
就可能作出一些危險的舉動。
因此,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能使兩類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的狀態:一是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
以八周歲來劃界主要是考慮到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身體、心理發育尚不成熟,生活方面不能完全自理,離不開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看護。
二是因心理、身體原因需要特殊照顧的未成年人。
有的未成年人雖然年齡超過了八歲,但是由於心理或者身體方面有殘疾,離開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看護無法正常生活,也不能讓他們處於無人看護的狀態。
因此,父母臨時外出時,應當把子女交給符合條件的人短時間照料和看護。
❽ 不得讓多少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法律分析】
監護是指對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監督和保護職責的人,稱為監護人;被監督、保護的人,稱為被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為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未成年人的外祖父母、祖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進行監護,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而監護人也要做好自己的監護職責,不能對未成年人放任不管,讓未成年人脫離監護,自己單獨居住,如果監護人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八周歲或者由於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交由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適宜的人員臨時照護。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生活。
❾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這句話是正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第二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
(9)父母不得使未滿多少歲無人看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
第五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立即改正。
❿ 未成年保護的法主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保護的未成年人指的是沒有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規定了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權、受保護權、受教育權等權利,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優先的保護。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基層組織等社會團體的共同責任,面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行為公民都有權阻止。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觸電、燙傷、跌落等傷害的安全隱患;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提高戶外安全保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發生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八周歲或者由於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交由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適宜的人員臨時照護。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學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國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勞動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教育,培養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抵制資本主義、封建主義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蝕,引導未成年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