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父母對子女真正的愛
父母對孩子的感情肯定都是愛的,但是在新聞上也會有很多那種虎媽狼爸的新聞,讓人懷疑是不是連父母的愛都是不純潔的了。但是對於我自己而言,我一直覺得我父母很愛我,是真的愛我,把我當成他們的命的感覺。
其實我每天和父母相處,我都覺得父母是很愛我的。以下這一些事例,讓我更加覺得我父母是真正愛我的。
之前,他們非常不願意讓我自己一個人去陌生的城市去開始陌生的,沒有他們的生活。但是我一再堅持我要鍛煉自己,不讓他們跟著一起去。去火車站的路上,我爸爸一直幫我提著很重的行李,路上一直在囑咐我一些生活的小事,就連多吃水果,不要跟同學吵架這樣的小事都要囑咐我,完全忘記了我已經是個成年人了,還是把我當成他們的小寶貝女兒的樣子。
在火車站即將要分別的時候,我爸一個五大三粗的大老們竟然哭了。我本來想很堅強我不哭的看到他哭,我也忍不住落下淚來。我爸是真的不捨得她的寶貝女兒。
就是這兩件小事,就可以充分體現父母的愛,父母永遠是可以委屈自己,只要自己的孩子過得好就行。父母也永遠替孩子著想,希望孩子永遠待在自己身邊的。
㈡ 婚姻法子女對父母有什麼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㈢ 有關子女對父母的愛的成語
1、寸草春暉:意思是小草微薄的心意報答不了春日陽光的深情,比喻父母的恩情沉重,難以報答。
2、綵衣娛親:傳說春秋時有個老萊子,很孝順,七十歲了有時還穿著彩色衣服,扮成幼兒,引父母發笑。後作為孝順父母的典故。
改成與出自劉向《列女傳》:「老萊子孝養二親,行年七十,嬰兒自娛,著五色綵衣,嘗取漿上堂,跌仆,因卧地為小兒蹄,或美鳥鳥於親側。」
3、慈烏反哺:慈烏:烏鴉的一種,相傳能反哺其母;返哺:烏雛長大,銜食哺其母。比喻子女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出自無名氏《薛苞認母》第二折:「常言道馬有垂韁,犬有那展草,踹踏街心,慈烏反哺。」
4、菽水承歡:即使吃豆子喝清水,也要盡量使父母歡樂,這才是孝道。形容家境雖貧困,卻不忘孝敬父母。
5、卧冰求鯉:講述晉人王祥冬天為繼母在冰上捕魚的事情,被後世奉為孝道經典故事。
㈣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我國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條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4)子女對父母擴展閱讀: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但子女的配偶是沒有贍養義務,只有協助的義務,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㈤ 父母對子女的好,有哪些
子女是父母生養,從出生開始,喂養撫育,洗漿補訂,生病時不眠不休的照料,若是難治專之病屬,情願捨命換兒安;稍長,教給基本生活能力,供給讀書,關心其成長,永不停歇。父母對子女付出的愛,是一生一世,可謂:親情無價,骨肉情深。而為子女者,在父母面前,永遠是負著債的。子女對父母盡孝道,是一種基本道德,是社會道德的基礎。孝是天經地義的人類本性。孝道就是感恩。感恩是一種力量,感恩是一種責任,感恩是一種義務!
㈥ 表達子女對父母的愛的古詩有哪些
表達對贊美父母之愛的詩句有:
一尺三寸嬰,十又八載功。——《勸孝歌》
無父何怙,無母何恃?——《詩經》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詩經》
老母一百歲,常念八十兒。——《勸孝歌》
父母所欲為者,我繼述之;父母所重念者,我親厚之。——《格言聯璧》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遊子吟》
《母別子》【唐】白居易
母別子,子別母,白日無光哭聲苦.
關西驃騎大將軍,去年破虜新策勛.
敕賜金錢二百萬,洛陽迎得如花人.
新人迎來舊人棄,掌上蓮花眼中刺.
迎新棄舊未足悲,悲在君家留兩兒.
一始扶行一初坐,坐啼行哭牽人衣.
以汝夫婦新燕婉,使我母子生別離.
不如林中烏與鵲,母不失雛雄伴雌.
應似園中桃李樹,花落隨風子在枝.
新人新人聽我語,洛陽無限紅樓女.
但願將軍重立功,更有新人勝於汝.
㈦ 子女對父母有什麼義務和權利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回父母有保護和教答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㈧ 父母對子女有哪些責任
養育到成年(16-18)歲,如不缺骼膊不少腿大腦身體正常的就該撒手。義務和責任已終結。人的生存能力和動物一樣都是逼出來的,不要讓天生的依賴性無限發展下去而毀了孩子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