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国家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具我所知除我国外,没有任何国家,将赡养义务写进法律中!
2. 外国子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法律分析:有。我国从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等多个法律规定了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 在欧洲,子女真的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在欧洲一些国家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子女需要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欧洲的子女可以不需要赡养老人。
不过欧洲法律上虽然没有规定赡养父母,但是子女长大后,也会有一部分会去照顾自己的父母。
当子女看望父母的时候,为了让老人高兴连子女与父母谈话的忌语都受到限制,从而最大限度上保证老人晚年的幸福生活。
4. 赡养老人有哪些义务
(1)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包括:对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的老年人,赡养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费用;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和护理;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的承包田,赡养人有义务耕种,并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2)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主要指:当老年人因患病卧床,年高行动不便等原因,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需要照顾老年人的日常起居。
(3)精神上的慰藉,主要指赡养人应尽力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过得愉快、舒畅。这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老年人精神上慰藉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将成为对于老年人赡养的主要内容。
5. 多少个国家规定子女必须赡养老人
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的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家庭赡养与服务、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和法律责任这几个主要方面对老年人的保护作出了规定。
(l)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在家庭关系中,赡养人对老年人主要有如下义务:
①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③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④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畜生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⑤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和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⑥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
(2)在社会关系中,各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对老年人负有如下义务:
①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救济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或扶养人无赡养能力和抚养能力的老人。对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病老人,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提倡社会救助。
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农村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或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和抚养能力的老人的吃、穿、住、医、葬的五保供养。
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兴办老年福利没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老年生活用品,适应老年人的需要。
(3)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中,行为人损害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①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抚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劫、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西方发达国家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
古罗马时,虐待尊亲属、遗弃患精神病的卑亲属,分别构成剥夺卑、尊亲属继承权的法定理由。甚至还有一种惩罚“精神遗弃”之不作为的规定“直系尊亲属下狱时,卑亲属能保释而不为保释者,丧失继承权;卑亲属为俘虏时尊亲属有资力救赎而不为者,丧失继承权。”
瑞典、芬兰等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有有关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以保证老人们晚年的幸福。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具体规定了子女与父母的居住距离,每年、每月、每周甚至每日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时间和次数;连子女与父母谈话的忌语都受到限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从立法上保证赡养行为的质量。
有些国家虽未采用专门条文规定精神赡养的问题,但在法律条文中均体现有这一精神。
《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规定“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应赡养其无劳动能力需要帮助的父母,并关心他们。”《法国民法典》第206条规定“女婿与儿媳也应当并且在相当的情形下对公、婆或岳父、母负相同义务,但是,在产生姻亲关系的夫妻一方及其与另一方配偶的婚姻所生子女均已死亡时,此种义务即告停止。”第210条规定“如应当给予赡养费的人证明其不能支付的(1993年1曰8日93-22号法律),家事法官得在查明情形后,命令该人将其应负担抚养的人接至家中,给予衣食、心灵感应。”
有些法律条文还加重了亲属间遗弃的惩罚力度。1994年《法国刑法典》第223-3条、227-1条、227-15条规定“常人抛弃因年龄、健康状况或精神状态无自救力之人于任何场合者,分别处五年监禁和七年监禁。”1968年《意大利刑法》第591条亦规定“对未满十四岁或因精神身体疾病无自救力之人负有保护教养义务而遗弃者处六月至五年徒刑;如父母、子女、监护人、配偶或养父母子女犯之者加重其刑。”
巴西也是人口老龄化国家。各级政府和社会一直重视保障老年人权益。巴西宪法明确规定“家庭、社会和国家有义务赡养老年人,保障他们参与社会,捍卫他们的尊严和福祉,保证他们的生活权利。”1994年和1996年,巴西先后以法律形式颁布了《国家老年人政策》,对政府和公共部门应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和老年人应享有的权利作出了规定。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规定政府应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各级法院优先审理65岁以上老人提出的诉讼。每个公民都有义务投诉任何忽视和损害老年人权益的现象。
7. 西方哪些国家的法律中,子女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西方国家子女都不需赡养老人,没有出具相关法律。
西方老年人精神上强调独立,不愿意依版靠子女,生病权靠医疗保险和医护人员,养老靠国家优厚的福利待遇,不需子女插手。老人和子女经济上来往不多,父母不供养成年子女,反之子女也不需赡养老人。
西方老人一般住养老院或在家中养老,作为子女前去探望,大多数情况下,也仅限于节假日、生日等。
西方人养老,能享受到丰厚的物质待遇,而晚景凄凉者并不鲜见,不是指物质上短缺,而是在精神上匮乏。孤卧病榻,虽有护士小姐看护,但儿女却常常不在眼前,对亲情的渴望,对子女的思念,始终难以摆脱。
我国老人多数是居家养老,依靠子女照料,养老条件和护理水平当然比西方养老院差些,但是儿女亲情无处不在,照顾得更周到,老人生活得更踏实,更有利于老人的健康长寿,优越性是明显的。
我国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适合我国国情,虽然加重了子女负担,但是老人喜欢,子女情愿。
8. 赡养老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主要包括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要进行生活上的照料和经济上的供养从精神上慰藉父母,保护父母的人身、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
四十九条第三款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9. 国外法律有没有规定赡养老人
法律分析:西方国家子女都不需赡养老人,没有出具相关法律。
西方老年人精神上强调独立,不愿意依靠子女,生病靠医疗保险和医护人员,养老靠国家优厚的福利待遇,不需子女插手。老人和子女经济上来往不多,父母不供养成年子女,反之子女也不需赡养老人。西方老人一般住养老院或在家中养老,作为子女前去探望,大多数情况下,也仅限于节假日、生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10. 哪些国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社会主义国家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