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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村补充养老保险多少岁交

发布时间:2022-06-21 06:44:48

❶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乡居民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税务机关负责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第四条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五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代其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和领取待遇予以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参保人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第七条对无子女或者子女无赡养能力,且未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范围的六十五周岁以上的低收入参保人,省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其待遇补贴,保障年收入在政府发布的低收入标准之上。第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从村集体经营性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的补助。第九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第十条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义务。
鼓励赡养人对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提供资助。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居民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无缴费能力的参保人要求赡养人提供资助,赡养人拒绝提供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应当劝导、督促赡养人为参保人提供资助。第十二条赡养人经劝导、督促,仍然拒绝为参保人提供资助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养老保险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第十四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提供资助。
提供资助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十五条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待遇补贴等。
参保人达到规定的享受保险待遇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参保人距离领取待遇年龄不足十五年的,应当逐年缴费至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已达到规定领取待遇年龄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待遇。第十六条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不间断计息。对中断缴费期间进行补缴的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均累计计算。第十七条参保人在领取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保险待遇从次月起停止支付。
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第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建立终生记录的个人账户,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入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及其赡养人免费提供查询、核对其缴费和领取待遇记录等相关服务。第十九条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规定投资运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进行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❷ 山西省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山西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12个档次,每年100元、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山西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缴费分12个档次可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一直以来,山西农村户口居民养老待遇低于城市户口居民养老待遇,抑制了农村居民养老缴费的积极性。对此,2012年起,山西省在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探索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意在通过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之间的互联互通,对居民基本养老需求进行兜底设计,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文件,要求各地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山西省已有灵石、山阴等46个县(市、区)整合资源,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标准分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这46个县(市、区)建立了统一的政策衔接、经办规程,制定一级经办、二级操作、三级管理的经办模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和养老金待遇水平全部统一。
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山西省于6月24日出台《意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政策即日起在全省统一施行。今后,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部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以后将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新政策在个人缴费部分的设定上体现三个“亮点”: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普遍原则,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履行缴费义务是其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多缴可以多得;把原来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设置的100元至500元5个缴费档次和100元至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给予城乡居民平等的自主选择权;增设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更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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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山西农村个人养老保险

农村的人可以在60岁以前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具体政策是:
一、保基本:保证老百姓基本生活费,中央政策每人(60周岁后)每月补贴55元。
广覆盖:低缴费标准(按农民年纯收入6%计算)每年缴费205。
有弹性: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每月的55补贴逐年提高(随中央政策,有可能二三年一提高,有可能年年提)
可持续:一是让老百姓缴费能持续,二是政策的补贴可持续。也就是说在收益与缴费找一个平衡点。让老百姓交的起(每年205),政策也补的起(60周岁每人每年660)
二、机构:人劳局下设的副局级单位农保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三、缴费:每人每年205元,每月十几元。分三个阶段:
60周岁以上,一次交够15年3075,年长一岁免一年,61--14年,67岁以上--8年(按你在2009年7月1的时间的年龄,7月1日为基准日)
45--59周岁,按205补缴后,逐年交纳(46先补交2年,--59要补交15年)
16-44周岁,逐年按2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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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农村补充养老保险交几年

农村养老保险至少要交15年,
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年缴费标准分为5个不同的档次,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另外,农村养老保险对年满16周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政府可补贴30元,该补贴是直接存入到个人账户中的,不能抵扣缴费。

拓展资料: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保险对象的权益有: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 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
即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各地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的不同适时、适当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
只有当地区经济的总体实力能够提供剩余积累,而且从积累中提取的资金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当前的生活消费没有影响时,建立社会保险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时就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是不现实的。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其他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原则。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自我保障层次:家庭保障,体现为成年子女对老年人"反哺";个人储蓄,以青壮年时的个人储蓄养老;土地保障还可以发挥其有益补充作用。
政府负责层次:财政与政策支持;集体保障层次,传统的或新型的经济组织给予补助。
3、区别对待原则。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不同的管理。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应该灵活对待,能够纳入到城镇中参加养老保险的尽量纳入城镇的养老保险体系,提前与城镇的养老保险体系衔接;不能纳入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4、循序渐进原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逐渐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第二,资金的筹集在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集体和国家支持的份额逐渐减少。
第三,逐渐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衔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第四,现阶段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与家庭养老等保障制度相结合,今后慢慢过渡到完全的以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

❺ 山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必须交吗

法律分析:山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不是必须交。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山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每人每月20元至3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❻ 农村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交费人今年才30岁可以到50岁后交么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选择45岁在交比较合适。到50岁在交有点晚,因为到60岁就能领养老金。缴费年现必须够15年。

❼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多大年龄开始交

按照民政部1992年制定发下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领取养老金回的年龄一般规定在答60周岁。个别地方因保险对象有特殊情况申请提前领取的,经当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将年龄提前到55周岁或50周岁。

按照民政部1992年制定发下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规定在60周岁。个别地方因保险对象有特殊情况申请提前领取的,经当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将年龄提前到55周岁或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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