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留下的房子,现在拆迁了,拆迁补偿一般是归谁所有啊,子女有权签订补偿协议吗
父母留下的房子现在拆迁了,拆迁补偿一般就是归子女所有,所有子女平分以及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所有的人基本上都是平等的继承这套财产,即便拆迁了,归属权也是属于所有人的。
Ⅱ 父母房屋拆迁子女怎么分配
父母的房子拆迁子女分配方式如下:
1、房屋拆迁子女财产分配,原则上是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于分配动迁的房产,子女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分配份额,不一定需要平均与按照上述方式分配。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Ⅲ 农村过世老人房屋拆迁补偿
其房屋份额对应的安置补偿,作为遗产,由继携清承人继承分割。老人去世后,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可以按照其所留的遗嘱或遗赠协议进行继承,如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老人没有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可以继承遗产的,则该遗产归村集体所有。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老人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要查明老人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若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要严格区分老人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辩改前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歼渗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房屋继承要进行公证程序吗?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