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身份还有区别吗
当然有了。。。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区别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简单来讲,我们看到的学校、医院等这些带有固定编制,和具备公益性质的社会机构,就是属于事业单位范畴。
很多同学比较关注的是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之间的区别,这需要从二者的整体特点上来看。首先,看二者的定位: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事业单位考试目前尚无全国招考,多为全省市和县级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务员考试国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个别单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单独举办。
简单来讲,公务员算是嫡系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而事业单位则是辅助政府工作的一些单位部门,但都有国家指定的编制,享受国家的财政拨款下发工资或者补贴。在这里还要补充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单位,也就是参公单位。
全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政府委托或受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一种,单位的管理制度参照公务员管理,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而不是公务员编制。
参照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勤除外)与公务员的区别,我们认为主要是人员使用的编制不同,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参照管理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现在公务员编制少,但是需要公务员编制的工作却多,所以就有了参照公务员编制,其他的如工资福利待遇、日常管理等,都是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由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和差额拨款单位,各政府委办局都是财政全额拨款。
一般而言,就行政职能和福利待遇来讲,整体上时公务员单位>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但是也并不是意味着所有的单位部门都是这样,其实和当地的财政状况以及各单位的性质、事业单位的收益等多方面共同决定的。所有,不能片面的认为公务员单位一定会比参公或者事业单位更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复习请参考《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B.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由什么部门直接管理
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由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责,仅供参考:
1、贯彻落实关于退伍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我县退伍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保障和安置工作的具体措施,赞扬和展示退伍军人献身于党、国家和人民的精神和价值取向。
2、负责转业安置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复员军人、离退休军人和转业职工,以及对自谋职业的复员军人的服务管理。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5、组织和协调交接地区退休军人和其他合格退役军人、非军人退休人员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
6、组织对伤病员、伤残退伍军人的服务和养老金管理,制定退伍军人医疗、疗养、养老机构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合继续服役的伤病员、伤残军人的工作;组织和指导军队物资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和退伍军人的荣誉和奖励,管理和维护军队墓地、纪念活动等;依法承担与保护英雄、烈士有关的工作;审核列入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馆名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及其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爱军、崇尚士兵、尊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伍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集中统一、责任明确的退伍军人管理制度,协调努力,更好地为军人家属服务,保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职业的力量,为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提供更好的组织保障。
(2)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2018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北京正式挂牌。
2018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上线运行。
2018年9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网上信访”等互动栏目已建设完成,并上线试运行。
C. 蚌埠养老保险科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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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个很详细的:
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二、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上报并监督检查;
三、负责局文电处理,做好公文的收文、发文、审核、拟办、催办、督办工作;
四、负责机要文档、保卫保密、会议组织工作;
五、负责汇集提供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局办公大楼管理工作;
七、负责局机动车辆管理,做好日常公务用车派发工作。
政策法规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定我市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意见,开展综合性调研;
二、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处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负责处理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案件;
四、负责劳动保障领域政策法规与社会经济其他领域政策法规综合协调工作;
五、负责依法行政的执法监督、普法工作及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咨询工作;
六、负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建议与提案答复工作;
七、负责受理、协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审批事项.
电话:2051779
劳动保障监察科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
二、制定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监督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查处;
四、做好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劳动保障年审工作;
五、对全市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备案;
六、负责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时制度及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七、参与市级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的评定工作。
电话:2044344
劳动争议仲裁科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政策,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二、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和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依法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全市企业与企业工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审查及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处理工作;
四、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做好立案、审理、裁决等项工作。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指导县、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对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和管理。
电话:2043087
劳动工资与基金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
二、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政策和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
三、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监督实施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制度,指导企业内部工资分配;
四、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研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政策,审核和清算市属企业工效挂钩工资;
五、调查、采集、分析和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企业人工成本预警预测信息;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七、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统计分析及预、决算意见的审核;
八、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方面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违规违纪案件;
九、对有关机构承办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进行资格认定,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电话:2044510
职业技能培训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
二、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资格审定和监督检查,审核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
三、拟定社会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合格证书的核发;
五、组织实施职业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六、指导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等技能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
电话:2043172
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审核、办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的退休手续及核定养老金标准;
三、负责审核、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退休、政策性破产提前退休手续及核定养老金标准,审核职工遗属补助;
四、负责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及其他补助的审核工作;
五、研究拟定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电话:2054261
失业保险与就业科工作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和失业保险稽核办法;
三、负责对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研究拟定促进全市城乡就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拟定全市各级就业经费筹集和管理的办法,并对就业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六、贯彻落实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七、负责政策性安置职工和调配工作;
八、按照规定为本市劳动力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来蚌就业办理相关手续。
电话:2051699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具体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基金管理的政策、办法及配套措施;
三、负责全市职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职工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四、对申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资格进行审查以及对已获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资格的单位进行年审工作;
五、负责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电话:2046165
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人事管理、干部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选拔、考核、奖惩、晋升、工资、编制、职称、教育培训等项工作;
三、对局系统内人员、机构编制进行计划管理,对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提出意见,对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职工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工作办法,及时总结交流经验;
四、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退休申报、审批及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整理和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
七、负责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的档案。
电话:2045485
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对局系统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受理对管辖范围内国家公务员和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
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四、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国家公务员和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五、受理管辖范围内国家公务员和其他人员不服给予行政
处分决定的申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室履行的其他职责。
电话:204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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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特殊工种名录
一、如果你是特殊工种,单位不为你申报,你可进行特殊工种劳动仲裁。目前至少有40多个行业有特殊工种,有近千个工种。
二、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特种工种名录中关于煤矿是以下工种:
1、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2、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3、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4、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5、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4)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E. 个人想开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结《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5)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F. 如何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中心创建之初就把规范化建设放在首位,设立了行政部、财务部、护理部、餐饮部、后勤部五个内设机构,把每个部门的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个流程都制定了规范,形成了《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员工守则》、《奖罚制度》、《考勤制度》等60余个十万余字的规章制度。每个员工、每名管理人员都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使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中有序有效运行。2009年,中心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了使制度适应工作发展需要,我们每年都对各项制度进行审查,发现有与实际工作不适应或需要增加的内容,都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使各项规章制度与时俱进,确实起到规范管理的作用。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中心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岗位目标逐条细化分解到部门、班组和个人,使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并要求工作期间个人有记录,楼层及老人有认定,考核小组有审查核对,做到岗位有记录,服务有认定,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为便于老人和家属监督,每个公寓楼内都设有意见箱,中心还将有关制度、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上墙,公布于众,使老人入住中心后,都清楚应该享受哪些服务,要求是什么,达到什么效果。同时每月召开老人生活委员会议,征求老人对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确保入住中心老人的安全,中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部门与科室责任人签订,科室落实到个人,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中心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轮流值夜班,处理突发事件,各个楼都安排班长以上的人员负责各个楼的安全值班,要求手机24小时开机。夜间园区保安每小时进行一次巡查,门卫24小时轮流值班,负责外来人员的询问登记,随时注意观察园区的动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每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利用半天的时间,带队对对各楼电梯、消防栓、电源、安全通道、自动消防控制系统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中心每年还与公安、消防、120急救、电力抢修等部门联合举行消防演练,人员疏散,高空救援,电力抢修,伤员救治等项目,提高员工及入住老人的消防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
三、真情服务,创树品牌
为了打造响亮的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中心的服务品质,中心提出了“天地人合,快乐养老”的理念,并围绕叫响这一服务品牌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护理服务重细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视老人为亲人,一切从老人的需要出发,以让老人快乐,让家属满意为目标,坚持真情服务,周到服务。除按照工作流程和分级护理流程做好面上护理工作外,工作人员还必须根据老人的身体条件、生活习惯等情况,区别对待,掌握规律,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对待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在照顾好他们日常起居的同时,重点引导他们参加一些文体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对待半自理的老人,既要帮助他们进行适当的康复训练,又要确保他们独立活动时不出问题;对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24小时跟踪监护,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在员工中广泛开展微笑服务活动,做到“热情主动、细致周到”,并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使老人的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解决好少数老人心理上的一些障碍,中心设立了社工科,单设了办公室,增配了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辅导和小组活动。社工工作的开展,对缓解老人的心理压力,调节老人的情绪,融洽老年人之间的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心设计的“七彩阳光,七彩生活”老年人小组活动案例,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举办的2012年“首届全国老年社工案例征集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案例奖”,中心获得“首届全国老年社工案例征集活动单位组织奖”。
二是餐饮服务重创新。吃得可口、吃得营养、吃得安全是老人们最关心的事情。中心餐饮部门有26名三级以上厨师和4名营养师,他们在定期走访老人的基础上,不断推出新菜品、新花样,满足老人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中心严格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使食品安全等级达到最高级——A级,中心食堂被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成为全市三家获此殊荣的单位之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还将中心食堂确定为观摩现场,并且受到了入会领导的一致好评。
三是精神服务重实效。为丰富、充实老人的晚年生活,让他们在快乐中度过每一天,中心建有老年大学,从社会上聘请专业人士任教,并尽可能多地吸引老人们参加到老年大学开设的课程中来。先后开设了手工制作、书画、电脑课、太极健身、英语等二十多门课程,截止目前,共有2万余人次参加老年大学学习。为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养生观念,中心经常组织养生保健及心理健康讲座,受到了老人们的好评。节假日中心还邀请文艺组织到中心义务演出,使得中心月月有演出,天天有活动。
四是保健服务重质量。中心设有社区医疗服务站,与医保网络联网,聘请3执业医师和多名护士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老人医疗方便快捷。中心还设有580多平方米的康复中心,分设300平方米的运动训练室和280多平方米的理疗康复室,配备专业的理疗康复师,专门为失能老人提供康复和训练。 2012年中心创树的“天地人合,快乐养老”的品牌,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服务品牌。
四、加大投入,提升能力
虽然中心建设之初就坚持高档次、高标准的要求,设施配套比较齐全,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内容不断增加,服务需求在不断增长,因此,中心在开业的几年里不断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各种服务设施。几年来,先后投资110万元,招标采购了48台套康复设备和40台套运动训练器材;投资64万元,招标采购了5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投资30余万元采购了电动移位机、沐浴床等17种196台件服务器材;采购了价值26万元的洗衣设备,扩大了洗衣房;采购近10万元的电脑,设立了能容纳20位老人学习的电脑教室。服务设施的投入,极大地增强了中心的服务能力。
五、注重公平,有效激励
为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中心在分配制度上下功夫,确保多劳多得。一是以岗定酬。经过认真调研和核算,中心将不同的岗位,确定为不同的岗位工资,在什么岗位拿什么钱。二是以优定酬。出台了《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星级员工评选暂行办法》。通过服务对象投票、员工投票及专业考试,结合工龄长短,评选出一至三星级员工。星级员工拿星级工资,实行动态管理,佩戴星级标志上岗。同时在各公寓楼内醒目位置将所有员工的照片、姓名、职务、星级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监督。三是以责定酬。班长、楼长、部长,都担负着不同的责任,按照他们的责任的大小,确定他们的职务津贴。四是以绩定奖。中心出台了《奖励制度》,区别做出的成绩大小,适时给予员工物质奖励。科学的分配和激励机制,达到了“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目的。
六、提升素养,打造队伍
中心非常重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招收员工主要面向大中专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的学生,实行招考录用制度,应聘人员考试合格后,中心聘请专家教授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三个月的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他们才能正式上岗。对在岗员工,中心经常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鼓励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岗位练兵、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从而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服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中心提出一切为了老人,为了老人一切的服务理念。在员工中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和大讨论、演讲比赛等;在员工中开展“对老人是管理还是服务”、“不知道能否从我们的口中说出”、“把微笑留给老人,把委屈留给自己”、“创新发展,树中心形象”等主题活动,中心还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慈善公益活动,成立了慈善义工站,号召员工加入慈善义工,组织站内义工为中心及周边老人提供陪老人聊天、读报、为老人洗脚、剪指甲、理发、协助老人做康复训练、为老人演出、清扫卫生、到社区进行护理知识宣传等无偿服务。
中心在人员管理上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严格执行《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想职工所想,解职工所忧,从细微处给员工以关怀,让职工感受到家的温暖。为解决哺乳期职工的困难,中心专门为职工设立了哺乳期临时用房,职工可免费用至哺乳期满。为减轻特护职工工作强度,经多方考察了解,采购了辅助护理器具,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减轻了职工的劳动强度;开通了单位班车,方便职工上下班;建立了困难职工救助制度,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帮扶。为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社工科在特护楼开设了社工聊天室,为职工提供一个倾诉心事和苦恼的场所,减轻大家的思想压力,释放负面情绪。同时,为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用品,中心每年三八节、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日都举办各种活动,并组织员工外出旅游,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陶冶了情操,增强了单位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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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开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个体开办养老院需要的条件:
1、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2、如果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3、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7)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2、筹办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置机构理由、规范的机构名称;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床位数量、内部设置、机构性质、资金来源及证明、房屋场地使用证明以及规划设计的总体设计方案图纸;租用房屋场地、设施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赁证明;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6、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双方签约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7、符合筹办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筹办批准书。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可与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批准证书)。
H. 国家对办养老院有哪些补贴
国家对复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制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1.设立方面:
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经营方面:
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8)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1.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
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2.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I. 养老机构一般会为长者做什么
养老机复构主要是为老制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养老机构的工作一般有两部份:
一,基本生活需要的解决,主要是衣食宿等,如整理房间和搞好卫生,让长者们有一个舒适的休息空间。
二,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和充实老年人的生活,如为长者们排忧解难,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组织老年人活动或是聊天等,让老年人感到心理的温暖。
是楼主家里长辈有想去养老机构的想法吗?个人推荐共享之家,他们家上面两部分做得都还可以,有时间可以去实地考察一番,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J. 公务员2月29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谁知道详细内容
没有具体文件,有一个征求意见稿,内容不会相差太多。
关于征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财政厅(局):
今年一月,人事部.财政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遵照国务院领导关于进一步研究论证的指示精神,我们在吸收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越来越紧迫。一些地区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先行开展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并不断来函来电询问改革的有关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改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特点,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目标的要求进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则。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养老保险费用筹集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应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
三、养老保险待遇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涉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地区应审慎对待,在国家统一方案出台前,养老金暂按国家现行退休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和增加给付项目。
四、切实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已经开展改革试点的地区,要逐步将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准备开展改革试点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要直接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五、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费用标准,应根据实际支付需要和可能合理确定,其管理费用的来源渠道,待国家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出具体规定后,再按统一规定执行。
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密切协作,重要问题及时报告,确保这项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
各地人事、财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听取有关部门对改革意见稿的意见,并将形成的意见报请当地政府领导审定,于今年10月15日前报送人事部、财政部。
附件:<<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人 事 部
财 政 部
附件:
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现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改革的目标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逐步建立与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体现机关和事业单位特点,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管理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原则是:养老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待遇给付与企业相衔接并体现自身特点,实行基本养老金与退休津贴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设;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财政预算内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改革的范围和对象
改革的范围和对象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负担的养老保险费用,根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实际支付需要,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负担的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单位负担的在单位经费中列支。具体筹集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过测算后确定,一般不得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确需超过20%的,报财政部、人事部审批。
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以本人上月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计算)为基数缴纳,改革起步当年不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个人缴费由单位代为扣缴。
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一)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97),为每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二)个人帐户包括工作人员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帐户储存额的利息,为实际储存帐户。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的实际收益计息。
(三)工作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个人帐户余额不间断计息。
(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本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不能提前支取;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可以继承。
(五)工作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完毕时,其按个人帐户计发的养老金,在财政预算安排和统筹的基金中支付,直至死亡。
五、养老金计发
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养老金。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退休津贴构成。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还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一)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
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退休前2年平均缴费工资的38%,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38%+个人帐户
储存额*1/120
(二)退休津贴
本办法实施后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本办法实施前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6%计发退休津贴。计算退休津贴的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35年。计算公式为:
月退休津贴=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0、6%*工作年限
(三) 过渡性养老金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在享受上
述基本养老金和退休津贴的基础上,以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不超过35年)与缴费年限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增加1%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未缴费
年限*1%
(四) 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养老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
养老保险费的收缴、个人养老保险帐户 的管理以及养老金的发放等管理工作。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以及必要的专项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拨款。
各级经办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水平和服务的社会化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由单位发放养老金改为银行发放,逐步减轻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社会事务负担。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财政预算内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的办法。经办机构按年度编制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基金结余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全部购买国债。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监督机制,设立由政府领导.人事、财政、审计、银行、投保单位及职工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七、养老保险改革的相关政策
(一)符合离休条件的工作人员,个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仍按国家干部离休政策的规定享受应有的待遇;本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原来的办法执行,同时按新的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工作人员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个人帐户按企业职工个人帐户规模转移。
(三)机关和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已经参加劳动部门养老保险统筹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及养老保险基金的本金和利息,一并划归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
(四)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管理;其所属事业单位,在京的与中央国家机关一起管理,京外的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