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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發布時間:2020-12-03 14:07:47

❶ 請問養老保險的社會統籌和個人統籌有什麼區別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會統籌是指你專是由哪裡進行社會保險的管理與經營,比屬如是縣,還是市,還是省里。社會保險就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你所繳納的統籌就是社會公共賬戶。既基礎養老金的來源。是社會保險的一部分

❷ 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社會統籌的區別

區別一、兩者的含義不相同。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養老保險統籌就是在一定的范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

區別二、兩者養老保險轉移影響不相同。

養老保險統籌要求參保人員要在不同統籌區之間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就有可能影響到這兩個統籌區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使用,因此,大多數統籌區都不支持養老保險關系的「無障礙」轉移,而是要附加一些條件,減少可能的損失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轉移,要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進行。

區別三、政府補貼情況不相同。

養老保險統籌中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余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

區別四、兩者的現狀不相同。

養老保險統籌實行現收現付制,特別是對於流動非常頻繁的農民工,可以將其所有的養老保險權益全部體現在個人賬戶上,隨時可以將自己的這部分權益取出或轉移。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區別五、兩者的現狀不相同。

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參保人員和企業為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並不用於為個人進行積累,而是主要用於為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發放養老金。

同樣,參保人員退休之後所領取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不是來源於自己以前繳納的保費,而是來源於在職年輕人所繳納的保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統籌

網路-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❸ 什麼是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為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明確,本次改革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3)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擴展閱讀:

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相關要求規定:

1、確定為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掛鉤,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城鄉老年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統籌考慮。這也是一個重大變革,有利於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調整機制。

3、規定參保人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內同一統籌范圍轉移,只轉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統籌基金;在同一制度內跨統籌范圍轉移,或者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要在轉移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同時轉移部分統籌基金。

❹ 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

養老保險中的社會統籌是指根據國家規定‍,由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單位,內按照國容家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以及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來源的收入,包括:單位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會統籌基金支出: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個人的養老金、喪葬撫恤補助,以及由於保險關系轉移、上下級之間調劑資金等原因而發生的支出。包括:基礎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喪葬撫恤補助、其他支出。
二、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❺ 什麼是社會統籌,都包括什麼

1、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勞動者在年老、版患病、工傷、權失業、生育等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能夠獲得國家和社會補償和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是國家根據憲法所制定的基本社會政策,社會保險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濟性、福利性、社會性。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2、社會保險包括以下五項內容(五險):
——養老保險:即勞動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在養老期間發給生活費,以及生活方面給以照顧。
——失業保險:即勞動者在失業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的給付以及轉業培訓、生產自救及職業介紹等保障措施。
——工傷保險:即勞動者因工負傷,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後的工資收入補償,也是對因工負傷勞動者的醫療護理和生活照顧措施。
——醫療保險:即勞動者在患病期間的收入補助和在醫療護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生育保險:即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收入補助和保障措施。
3、統籌是社會保險基金收繳的方式或調劑范圍,通常是市級統籌,即全市的社保基金全部受到市社保機構,由社保機構統一籌劃和調劑使用,也有實行省級統籌,也就是全省的基金統一籌劃和調劑使用,將來按照《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實施將實現全國統籌。

❻ 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是指經法定程序確立,是政府強制執行的,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退休人員按在職期間繳納和積累養老保險費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制度。以下簡稱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城鎮各類企業及職工和臨時工。其中,城鎮各類企業指國有、集體、外商和港澳台投資企業、股份制企業、城鎮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城鎮企業。職工和臨時工是指上述企業錄用的固定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工(含農民合同工)等一切與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用工人員、外商投資企業職工中的中方職工,及城鎮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失業人員。 不參加養老保險的范圍 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港澳、台和外籍人員、企業離退休返聘人員。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基本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並且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❼ 養老保險中的社會統籌是什麼意思啊

養老保險中的社會統籌,就是在一定的范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余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

拓展資料

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

參保人員和企業為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並不用於為個人進行積累,而是主要用於為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發放養老金;同樣,參保人員退休之後所領取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不是來源於自己以前繳納的保費,而是來源於在職年輕人所繳納的保費。

也就是說,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屬於參保人員個人所有,而社會統籌部分的資金屬於統籌區的所有參保人員。因此,在養老保險關系跨統籌區轉移時,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可以順利轉移或者一次性取出,而社會統籌部分則不能轉移。

現收現付制的優點在於,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與當前的平均工資掛鉤,經常進行調整,使之能夠適應當前的生活所需,為退休人員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基金積累制的養老保險,則因未來通貨膨脹、投資收益等風險,不如現收現付制那樣穩定。

個人賬戶部分體現差異,社會統籌部分體現平均;社會統籌部分針對現實需要,個人賬戶部分針對歷史積累。只有這兩部分結合起來,養老保險才能完整。

參考資料 網路 養老保險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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