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勞動法關於內退規定出台
關於內退的法律規定
"內退"是"在企業內部退出崗位休養"的簡稱。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內退",無論是條件還是程序,都是由相應的法規規定的。如不符合規定的條件,不履行規定的程序,用人單位無權擅自決定安排職工"內退"。因內退問題在現實中產生的許多法律糾紛,很多內退的職工或企業都很關心內退的一些法律上的規定,筆者作為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律師,經常會接觸相關的案例,現結合辦理過案件所適用的相關法律規定,對內退問題的法律依據及規定作以總結。
1、國務院1993年《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國發[1993]111號令)》第九條明確規定:「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可見,「內退「有三個條件即男到達55周歲、女到達50周歲以上,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
2、 勞動部對於企業職工內退同樣有明確的規定。勞部發[1994]259號《勞動部關於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辦理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對距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職工...方可辦理退出工作崗位休養。...堅決制止企業超出國務院規定辦理「內退」的做法。今後對企業的此類行為要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勞動部的規定是對《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的再次重申,嚴禁剝奪勞動者正當權利。勞動社會保障部(勞社發[1999]8號文)《勞動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有同樣的規定。
3、 1992年7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這一條例名義上為「工業企業「實質上其原則適用於所有全民性質的企業,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和企業化改制的原國有事業單位。因此,現在國企改革中發生的所有「內退「糾紛均應使用該條例。
從以上的法律規定及政策規章可知,執行國務院法規中的「內退「是有嚴格條件的,違反了上述法律政策規章辦理的「內退「不會受到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
企業職工內退相關政策法規解析: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企業職工內退必須同時達到以下幾個法律要件方可辦理,缺一不可
1、企業富餘職工
所謂富餘職工是指企業因生產經營發生困難不能正常生產,而無法安置工作崗位的這部分職工
2、法定的內退條件
國務院1993年第111號令規定法定的內退條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55歲。法定內退條件即男55歲、女50歲
3、職工本人自願
4、企業領導同意
5、勞動部門備案
在內退程序上,除了當事人雙方的認可和協商一致,辦理大面積內退期間,應當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應當在工會的監督下進行。
解讀:國家出台內退政策的目的是,達到內退條件的職工因大部分存在年老、體弱、多病的情況,考慮到這部分職工的具體情況,結合到企業減員增效發展生產的目的,針對有富餘人員情況的企業,經職工本人自願,可以辦理內退。因此國家出台了有關企業職工內退的政策規定,並強調嚴禁企業超出國務院規定辦理內退的行為。
在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中,任何涉及員工安置、分流富餘人員等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都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國有企業的改制前提是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職工內退達5年後應該辦理正式退休結束企業內退狀態,
距法定退休5年以內或工齡滿30年以上的職工,經與企業協商一致,可實行內部退養辦法。內退期間由企業逐月為其發放生活費,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生活費標准根據企業支付能力由企業與內退人員協商確定,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下崗職工第一年的生活費標准,即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20%。
在企業改制時,內退人員也可一次性領取生活費,企業為其一次性預繳應繳社會保險費,解除勞動關系。對改為非國有企業的,經改制前後企業協商一致,可將內退人員所需資金一次性劃撥給改制後企業,由改制後企業按月為其發生活費,繳納社會保險費。
Ⅱ 病退條件最新規定2017
病退條件2017最新規定如下:
(一)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國有改制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或者殘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本人自願申請提前退休;
(二)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申請病退年度內、以檔案最早記載為准)。申請退職的,不受年齡限制;
(三)繳納養老保險費(含視同繳費)滿15年(未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機關事業單位依據有關規定);
(四)有醫療機構的有效醫療資料(原件或加蓋封章的復印件)。
(2)企業單位職工因病提前退休擴展閱讀:
有關要求:
(一)病退鑒定工作直接關系傷病人員切身利益,關繫到社會穩定,各級人社部門要給予足夠重視,採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勞動能力鑒定、檔案管理、養老保險經辦、殘疾人管理等機構要密切配合,進一步簡化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三)要認真落實各項工作制度,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廉政風險防範,著力抵制不正之風影響,排除干擾,確保鑒定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四)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宣傳病退的申請條件、申報程序、鑒定標准等政策,及時解答群眾咨詢,保證群眾充分理解相關政策。
(五)要妥善化解矛盾,防止出現矛盾簡單上交等不負責任做法。要及時反饋病退鑒定工作方面遇到的傾向性問題,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
Ⅲ 企業買斷職工如何辦理提前退休
一、來大齡下崗失業職工現行自政策1、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2、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3、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二、下崗失業職工「提前」或「正常」退休政策規定1、男、年滿50歲,工齡30年以上的,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2、男、年滿55歲,工齡15年以上的,為「正常提前退休」年齡段;3、女、工齡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三、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發放規定1、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准退休」年齡段後,本人可以自行選擇退休,或選擇不退休;2、若本人選擇提前退休的,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按其退休工資發放。3、若本人願意拿基本生活費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費自行停止。
Ⅳ 企業單位滿30年工齡可以提前退休嗎
企事業單位沒有工齡30年可以退休的規定,都是達到法定年齡辦理退休並且現在已經取消了工齡,用繳費年限替代工齡
退休條件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企業單位職工因病提前退休擴展閱讀:
一、退休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1、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2、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3、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二、申請養老保險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4、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5、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Ⅳ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滿足以下條件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
3、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女性工人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二、特殊工種
1、在高溫,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種工作10年以上,經過勞動部門審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齡前5年退休。
2、患有某些疾病,經過審批可以在一定規定年齡辦理病退。
3、某些特殊情況(如企業破產),政府為了安置職工,規定的特殊政策,可以提前幾年退休。
4、有些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經過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辦理退休還需要符合的條件
1、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退休手續。
2、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二、申請病退要符合的條件
因病喪失勞動能力不得不提前退休,一般稱之為病退。因病提前退休必須作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鑒定申請,而且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1)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和1993年1月以後的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者。
(2)因病連續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崗人員離開工作崗位一年以上者。
2、職工由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1)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患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
(3)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預付,如經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
(4)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Ⅵ 企業單位病退和因病退職待遇有什麼不同!100分!
因病辦理退職的規定:
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務勞動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個人繳費滿15年,本人申請,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退職待遇:符合退職條件的,可按月享受退職生活待遇,退職生活費=(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儲存額÷120)。其中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增發調節金120元。退職生活費以後按當地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80%進行調整。
與年滿45周歲的正常病退差距就是一個是按當地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80%進行調整,一個是按100%來進行調整的.還是有差別的.
Ⅶ 國務院關於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有關規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業單位標准核定養老金。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在法定退休年齡內,領取離崗時的基本工資,檔案工資享受在職人員的增資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齡,一並計算工齡,計發退休費,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醫療保險享受原單位待遇,住房公積金以離崗時的標准工資為基數進行交納。
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女性工人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統一由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負責醫療診斷,並出具證明。非指定醫院出具的證明一律無效。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負責定期審核指定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作出鑒定結論。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暫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1~4)級執行。
提前退休是指員工在沒有達到國家或企業規定的年齡或服務期限時就退休的行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業提出來的,以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這是當今許多企業在面臨市場激烈競爭時,使自身重現活力而採取的用於管理員工流出的一種很流行的方法。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總局已經公布了「關於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今後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網路-提前退休
Ⅷ 因病退職和病退在退休待遇上有什麼區別
按照我國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因病退休與退職,在養老金(病退職或稱病殘津貼、生活費)的計算方法上並無區別,
但病退職職工往往繳費年限較短,個人賬戶儲存額較少,實際領取的養老金一般較病退休職工少。
並且,病退職較病退休的養老金最低保障數額要低,國家統一調整養老金的時候定額增長標准一般也要低檔次。
(8)企業單位職工因病提前退休擴展閱讀:
因職業病而提前退休,退休待遇與正常退休一樣。
以前病退的條件很簡單:根據國家相關政策,
一、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二、交費年限(含視同交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殘,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符合以上三條的人員,可辦理病退,否則,不能按因病辦理退休。
目前為止更具體些: 企業職工申請病退鑒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養老保險繳費原則上滿15周年,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
一般類疾病住院出院後滿1年;
惡性腫瘤、尿毒症、肢體癱等難以康復的嚴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後醫療期滿;
精神類疾病住院出院後年滿5年,且有5年系統治療診斷記錄。
職工在申請病退鑒定報名時須提交《病退鑒定申請表》、《病退鑒定須知》、本人簽字的申請書、正規住院病歷和住院醫療費報銷憑證以及市、縣兩級醫保中心醫療保險費支付單。
需要注意的是,如個人存根丟失,可提供醫保中心存根復印件並加蓋醫保中心印鑒,未參加醫保的單位可提供單位財務醫療費報銷憑證。
Ⅸ 病退和內退有什麼區別
病退與內退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病退:因病退休,因職業病而提前退休,退休待遇與正常退休一樣。
2、內退:指「內部退休」,並不是真正的辦理了退休手續,只是在單位內部的一種近似退休待遇的辦法,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
二、辦理條件不同:
1、病退: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交費年限(含視同交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因病或外因致殘,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符合以上三條的人員,可辦理。
2、內退:企業富餘職工;法定的內退條件 ;職工本人自願;企業領導同意;勞動部門備案。
綜上所述,辦理病退條件需要達到繳養老保險費用15年及以上,其已經達到正常退休的標准,企業不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內退企業會繼續購買保險。
(9)企業單位職工因病提前退休擴展閱讀:
關於內退的待遇:
1、改制時內退的人員,生活費由原企業移交新企業,由新企業按月發放,並且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
2、生活費標准: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工資水平,由企業和內退職工協商,按職工本人內退前12個月;
3、社保金的繳納,無論原有內退人員,還是改制時的內退人員,均應將養老金和醫保金落到實處;
4、養老和醫保費按規定的繳費比例和內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以及一定的年遞增率計算預繳額,職工到齡退休或患病時按相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5、改制後的企業無特殊原因,均應與內退人員續簽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