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寧夏2016年退休職工上調退休工資嗎
2016年退休人員按來6.5%增加源基本養老金。
據李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部《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從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寧夏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請耐心等待。
財政部
《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一)2016年財政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Ⅱ 寧夏回族自治區離退休死亡人員遺屬有撫恤金發放多少
寧夏回族自治區退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寧夏職工平均工資3個月,撫恤金為2007年自治區平均工資20個月計43683.33元。
寧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費及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寧人社發〔2014〕58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社會保險法》及自治區現行政策規定,經請示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區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問題通知如下。
一、喪葬費發放標准
(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喪葬費仍按原自治區勞動人事廳、財政廳《關於變更企業職工因工(因病)死亡後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的通知》(寧勞人險字〔1993〕084號)執行,發放標准為死亡時上一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個月。
(二)2010年1月1日以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含補繳費的人員)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喪葬費按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寧政發〔2010〕10號)執行,發放標准為死亡時上一年度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2個月。
二、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仍按原自治區勞動保障廳《關於調整我區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寧勞社發〔2008〕163號)執行,發放標准為43683.33元(即2007年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184.16元的20個月)。
(二)2010年1月1日以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含補繳費的人員)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按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寧政發〔2010〕10號)執行,發放標准為死亡時上一年度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20個月。
三、資金渠道
上述費用由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四、執行時間
以上規定從2011年7月1日起執行。期間遇國家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自 治 區 財 政 廳
2014年6月4
Ⅲ 寧夏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什麼時間發
2018年寧夏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出台。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寧夏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還在制定報批中,可能在7月份前後具體實施,請耐心等待。
Ⅳ 寧夏70歲退休人員7月份漲多少
2016年養老金在實際調整中,將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從多省往年調整實施方案來看,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統一標准增加同等金額;掛鉤調整主要根據繳費年限相應增加養老金;適當傾斜則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因此至少三類退休職工群體將在此次調整中明顯受益:
--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多省2015出台的調整方案均明確,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比如廣西等省區市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別增加養老金5元,湖北省相應增加3元。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湖南省在去年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桑植、新晃等14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增加10元;廣西對在58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職工每月增加4元。
業內人士介紹,長期以來艱苦邊遠地區經濟欠發達,工資水平相對較低,因此養老保險整體繳費水平不高,養老金待遇水平相對偏低,同樣的增幅金額相對較少。對這些退休職工在調整中予以傾斜,有助於養老保險發揮二次分配的調節作用,更公平合理。
--高齡退休職工。各地對高齡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如廣東省2015年對年滿75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湖北省對年滿70歲不到80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歲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Ⅳ 寧夏回族自治區對獨生子女戶退休後有何補償
在回答該問題前,特意查閱了《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無論是「提倡一內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容或是「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時期,「寧夏回族自治區對獨生子女戶退休後」沒有任何的補償政策。
如果你不信,可以通過兩個渠道獲得信息,以證明以上的回答是否有誤:一是自行在網上查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獎勵和保障」部分,確認一下目前尚在執行獎勵和優先優惠政策;二是通過當地縣級計生部門(現在應該叫衛健局或衛健委)進行政策咨詢,他們肯定會給你一個說法。
至於你們當地政府是否還有什麼計劃生育方面的優先優惠政策,你可直接向當地縣級信訪局咨詢。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Ⅵ 寧夏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有何新規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11月3日發布,其中提到,將出台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那麼,寧夏目前實行的退休政策又是怎樣的?
11月4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獲悉,目前寧夏實行的退休政策仍是1978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其中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此外,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可以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10年的。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根據上述暫行辦法中的其他條款《公務員法》以及自治區制定的有關政策,一些符合條件的特殊群體仍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從事特殊工種的女性45歲即可退休
貝佳(化名)18歲時進入青銅峽化肥廠工作,擔任化驗員十幾年後離職,成為靈活就業人員。2012年,在貝佳45歲時,她向社保部門提出退休申請,因為連續在化驗員崗位上工作超過10年,她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
貝佳告訴記者,在辦理退休手續前,家人曾勸她,由於核算養老金要參照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及工齡,過早退休會影響養老金的數額。但貝佳算了筆賬,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她每年要繳納幾千元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如果辦理退休手續,不但不用繼續繳社保費,每月還可以拿到穩定的養老金。
2012年辦理退休手續後,貝佳每月可以領到1700多元養老金,經過連續3年養老金上調後,貝佳的養老金已經超過2200元。退休後閑不住的她還在一家公司兼職,每個月也有2000元的收入。
記者了解到,按照相關規定,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等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辦理特殊工種退休。
自治區人社廳養老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區辦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種主要集中在煤礦企業的井下作業者,部分行業承壓鍋爐的操作工、焊接工、地面工程爆破工、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等。按照原勞動部和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工種范圍,只要符合相關條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自治區人社廳和地級市的人社部門就會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在提前退休者中還有一部分屬於病退者,即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因公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也應辦理退休手續。
公務員工作滿30周年可辦理退休手續
記者從自治區公務員局獲悉,根據《公務員法》中的規定,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自治區人社廳工資福利處負責人介紹,盡管《公務員法》規定工作滿30年的公務員可以自願提出退休申請,但是從寧夏實際看,提出申請的人並不多,「每年也就有兩三個人,而且大多是因為身體原因難以勝任工作」該人士告訴記者。
為什麼機關單位提出提前退休申請的人較少呢?知情人士分析,一方面,因為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臨近退休時,工作任務相對新入職者輕松。另一方面,一旦提前退休,待遇也會受影響,僅以公積金為例,在職時其所在單位要為其繳納公積金,而退休後,則沒有這部分福利。
高校、科研院所專技人員可提前退休去創業
自治區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相關人士介紹,根據今年我區出台的《關於融入「一帶一路」加快開放寧夏建設的意見》,為深化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自主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批准,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在改革期間,對工作年限滿30年,距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經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同意後,可以辦理提前退休進行創業。
Ⅶ 寧夏社保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的怎麼叫預發金額
當年6月份之前退休的,實行預發基本養老金制度。
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其中一個關鍵因素,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一般在次年6月份發布,之前退休的人員,發布前是參照上上年的數據進行計算的,需要在發布之後重新計算,因此,是預發基本養老金,待重新計算之後修正。
寧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做好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福利待遇計發有關工作的通知》
寧人社發〔2016〕85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統計局分別發布的2015年度全國、全區統計數據,2015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1195 元,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2482元。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6年度我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福利待遇計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參保單位職工及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以下標准執行
(一)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統一按上年度發放的工資總額,在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核定。職工工資總額高於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00%的按300%核定繳費基數,低於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
對2015年度職工工資總額低於2014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0%的企業,其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2014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0%核定。
(二)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由本人根據經濟承受能力,在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100%之間自主選擇;確有困難的可選擇按2014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0%或50%繳費。參考繳費數額如下:選擇40%,年繳費4545元;選擇50%,年繳費5681元;選擇60%,年繳費7498元;選擇70%,年繳費8748元;選擇80%,年繳費9997元;選擇90%,年繳費11247元;選擇100%,年繳費12496元。具體以繳費信息系統計算的數額為准。
二、有關福利待遇計發標准
(一)以2015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和2015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為基數計發的喪葬費、撫恤金、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護理費、一次性輔助器具配置費、一次性異地安家費及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等(不含參保企業職工喪葬費、撫恤金標准),均按公布的標准執行。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2009年12月31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費標准暫按2014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發放;2010年1月1日以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含補繳費的人員)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標准今後統一暫按2014年度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2個月和20個月發放,待國家出台相關政策後再行調整。
Ⅷ 寧夏回族自治區退休後工人有地區津貼嗎
一般看當地的政策,寧夏回族自治區一般會有地區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