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與已到退休年齡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用人單位通知員工在最後工作日按照公司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鑒於二者的法律位階,後一規定應是對前一規定的補充。即在《勞動合同法》的基礎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對於未辦理養老保險卻已達到退休年齡員工的勞動關系終止問題作出了補充規定,員工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用人單位與員工的勞動合同終止。
(1)解除退休人員擴展閱讀:
《廣東省高院、勞裁委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粵高法(2012)284號)第11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勞動者,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按勞務關系處理。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二)>的通知》第12條規定,勞動合同因勞動者退休而終止的,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雙方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國人大網-勞動合同法
墊江人大常委-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大律師網-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
常熟市人民政府網-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
江蘇人社-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
2. 退休人員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怎麼打
職工滿法定退休年齡,公司和勞動者是「終止」,不是「解除」,勞動版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權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聘用的退休人員提前解除合同需要賠償嗎
單方面終止或解除退休返聘人員的勞動合同,企業均不需支付補償金。在職人員被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因沒有了收入,國家規定企業要支付補償金,退休返聘人員終止勞動合同,其本來就有退休金,因此不需要。
4. 五年內即將退休的人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在單位連續工作十五年,且離法定退休日期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職工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 與退休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怎樣寫
按照勞動法規定,已經辦理了退休退休手續的人員,就從法律上退出了勞動法版規定的勞動關權系。如果退休人員繼續工作,與單位不再屬於勞動關系,而屬於勞務僱傭關系,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解除勞務合同,沒有補償規定。
6. 退休返聘人員患重病解除聘用協議
1 提出解聘則需要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完了以後才可以提出。
2 規定的醫療期限並不是單位方約定的,而是根據醫院以病人的情況定的期限,如果病人情況不好,期限也不好定,可以以雙方協商的形式來解決,但單一進行三個月病假待遇就解聘確有不妥。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 退休人員是屬解除合同還是終止合同
退休後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8. 退休人員是屬解除合同還是終止合同
退休後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明確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9. 退休人員需要簽解除勞動合同嗎
不需要,自然終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