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軍人父母有什麼待遇
1掛光榮牌。1978年12月,民政部《關於為烈軍屬掛光榮牌的答復》指出:「對革命烈士(包括病故、失蹤軍人)、革命軍人有直系親屬的和革命殘廢軍人應繼續掛光榮牌。」
2走訪慰問。每逢元旦、春節和建軍節,多數民政部門都要走訪慰問現役軍人家屬、殘疾軍人等優撫對象,送去慰問金、慰問品,了解並盡力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
3享受有關福利待遇。2004年8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31條第2款規定,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另外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如果是士官級別的軍人,其家屬可以享受一些優待,具體規定如下:
1士官家屬的隨軍、就業、工作調動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國家和社會的優待。
2高級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士官,經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是農村戶口的轉為城鎮戶口,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准予落戶。部隊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調動的,隨軍家屬可以隨調。
3士官家屬符合隨軍條件未隨軍的,由軍隊發給分居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1)在職軍官的父母有什麼待遇擴展閱讀:
軍人,是對在國家軍隊中服役的軍職人員的稱呼,包括戰斗人員和非戰斗人員,類似古代的武士,騎士。其職責是保衛國家安全,保衛及守護國家邊境,政府政權穩定,社會安定,有時亦參與非戰斗性的包括救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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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軍人父母享受哪些軍屬待遇
軍人父母享受以下軍屬待遇:
1、軍隊幹部家屬來隊探親待遇:已婚幹部與愛人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愛人每年可來隊探望一次,往返車船費由單位報銷,愛人單位不能報銷的,由部隊報銷。未婚幹部的未婚妻(夫)來部隊結婚的,來隊結婚的車船費如地方不能報銷的,由部隊報銷,但當年不再報銷來隊探親的車船費;
2、軍隊幹部家屬差旅費待遇:隨同幹部、職工調動工作、轉業、復員、離休、退休、退職的家屬,其差旅費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報銷;
3、醫療補助費待遇:
(1)無固定工資收入的軍官、文職幹部的配偶(不論是否符合隨軍條件或是否隨軍)及其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且未在軍隊醫療單位辦理醫療包干者,可享受家屬醫療補助費待遇;
(2)女軍官或軍官妻子生育第一胎是雙胞胎或多胞胎者,符合領取醫療補助費條件的,按子女人數發給醫療補助費;
(3)夫妻均為軍官,其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未在部隊辦理醫療包乾的,由女軍官所在的單位發給子女醫療補助費;
(4)符合領取家屬醫療補助費條件的軍官,在軍隊或地方院校學習期間其家屬醫療補助費由軍官供給關系所在單位發給醫療補助費;等等。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十五條 一次性撫恤金發給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第十六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給定期撫恤金:
(一)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或者殘疾無生活費來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
對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給《定期撫恤金領取證》。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依靠定期撫恤金生活仍有困難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可以增發撫恤金或者採取其他方式予以補助,保障其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3. 現役軍人父母有什麼補貼
軍人的父母有年滿60歲的,每個月就可以拿到600元的補助,還有軍人的配偶每個月也能擁有500元的補助。除此之外還有撫恤金,就是因為公事而造成傷害或去世的軍人,家屬都能得到豐厚的撫恤金補助,最高的地市已經達到37112元了,另外烈士60歲以上的父母和18歲以下孩子也會有補助,補助按年發放,具體根據各市地實際情況。
一、軍人配偶免費醫療政策
《軍人及軍隊相關人員醫療待遇保障暫行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規定內容具體如下:
在這一文件中就明確了,軍人及軍隊相關人員在軍隊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待遇,界定軍人跨軍地就醫的具體情形,打通遠離軍隊醫療機構單位軍人及其家屬就近就便到駐地醫療機構就醫渠道,實現軍人配偶免費醫療、軍官軍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優惠醫療,繼續實行軍人、軍人未成年子女免費醫療。
二、現役軍官家屬補貼政策
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軍官家屬的優待和補貼如下:
1、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①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
②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2、軍人配偶榮譽金:軍人配偶每人每月可領取榮譽補助金500元。
3、搬家補助費:因工作調動、移防等原因,需搬家的,按本人基礎工資發放3一5千元。
4、現役軍人配偶兩地分居費:1000元/月。調整同一地級市的兩地分居費,且臨時到部隊駐地外學習工作6個月以上的,夫妻分居兩地生活的,享受兩地分居費。駐地或執行任務地在國外的,每人每月增發500元。
5、物業補助費:按級別發放連排軍官與中士至四級軍士長(兵齡5-16年)每月160元;營職軍官與三級軍士長每月180元;副團軍官、二級軍士長每月200元;正團職軍官與軍齡26年以上一級軍士長為每月230元。由於物業費是按照住房面積收取,隨著住房面積上漲、物業費下一步也將有可能會現有住房標准上調,若上調,平均增長應在30%以上。
6、軍人子女保教補助費:標准為每月500元,自2021年9月1日起,逐月隨軍人工資發放。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十三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承包合同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免除其他負擔。
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4. 現役軍官父母待遇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以享受定期撫恤金,個別城市可以享受公共交通免費的政策。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十五條一次性撫恤金發給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
第十六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給定期撫恤金:
(一)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或者殘疾無生活費來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
對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給《定期撫恤金領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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