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孩子知道自己是領養的,而且不聽養父母話,孩很判逆,可怎麼辦
和孩子面對面好好談談心,一定不能高姿態覺得自己是父母就用訓斥的語言和孩子說話,要用平等的姿態和孩子談談,平時沒什麼事和孩子聊聊學校的事情,或者不開心的和開心的事情,孩子最希望的是有人關心有人疼,和理解他們。
2. 被拐的小孩剛找回來在親生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小孩自願,又被養父母接走,養父母犯罪嗎
當然算犯罪,因為法律規定孩子歸親生父母的,而養父母在親生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孩子接走了,即便是孩子願意,也不能代表不觸犯法律。所以算犯罪,而親生父母如果拋棄自己的孩子算是遺棄罪!!!
3. 我是收養的,因為去見了我親生父母,養父母不高興了,怎麼辦
偷偷看親身父母,太傷養父母的心了!都上了大學,也算是有文化的人了。可即便有文化,懂道理。首先想到的報答卻是生而不養的人。如果他的養父母窮,如果他的生父母條件好。你猜他會怎麼做。
養父母最大的錯就是不該收養他,有那錢和功夫再生一個不得了,又不是不能生,實在喜歡孩子,將來看孫子好不好,還是自己的後代,幹嘛去照顧別人孩子,最後有點兒不高興還錯了。
每個人知道了,都會這么做,只是養父母沒有站在你的角度想,至於女朋友實話實說,養父母你最好不提,看情況等他們說。在見你親生父母前,你應該先告訴你養母,先做好養父母的思想工作,掙的養父母同意後再去見生父母。你這樣的做法,是對你養父母的一種傷害!
做人要明事理,認親生父母沒錯,但事前應和養父母溝通,徵求意見,還大學生呢,小學生也明白這個道理,你這樣做,分明視養父母為多餘,也違背了做人的起碼道德底線,既然你不能一視了同仁雙方父母,那麼受傷害一方有理由不再管你,喬的意見是在把你引進道德的邪坑,做人不要太自私,親親難舍,養恩難報,望你獨立思考,好自為之吧!
第一,看望親生父母沒錯,給點錢也沒錯,背著養父母就是錯。第二,養父母辛辛苦苦養了他那麼多年,絕不會因為看了一下親生父母就如此對待他,肯定他做了什麼事傷了養父母的心,他沒說。第三,你看他的重點是在關心養父母上嗎?他是快結婚了,沒有房子和沒人出錢而著急,養父母看透了他的本質不打算出這個錢了,他才害怕了,想繼續得到養父母的信任,從而得到房子和財產。既然窮就不要生那麼多,既然生了就應該負起所有的責任,什麼迫不得已送人,就是不想成擔自己的責任,我父親家姊妹兄弟7個,想想四五十年代能有什麼吃的,不餓死都不錯啦,也沒見我奶奶和爺爺送走一個孩子!看您是武協會員,應該是見過世面的啊?難道沒見過生孩子賣著賺錢的嗎?
4. 梅姨案找回的被拐兒童已跟父母回家,孩子的養父母怎麼辦
養父母接受法律的制裁啊!難不成孩子的親生父母還給養父母磕兩個響頭再包個大紅包,感謝他們把自己的孩子買走並且讓他們分別這么多年?雖說他們沒苛待孩子但觸犯了法律就必須承擔相應的後果。
這世上做錯什麼事兒都可以被原諒,但是拐賣兒童的人在接受法律懲罰的同時必須遭受人們的唾棄,因為這根本不是人能夠干出來的事兒!
5. 獨生子不孝,養父母怎麼辦
如果獨生子對自己不孝,那就嚴加管教,對他進行心理開導,讓他認識到自己的一輩子所做的都是為了他,如果你要是不孝順,我們也不強求,放你離開,讓你去尋求自己的天空
6. 子女不善養父母怎麼辦
建議多交流,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動用法律武器,畢竟是自己子女,血濃於專水
《憲法》規屬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
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7. 哎想找親生父母,可是養母不告訴實話我該怎麼辦啊
我也是養父母大的,我周圍有朋友去找親父母了,結果親父母是認了,只是圓了她的念頭,親父母與她沒有多少感情,親父母還是繼續疼愛自己養的孩子,沒有多管她。而她的養父母卻不開心了,並且親戚都知道她去找親父母。最終,親父母家進不去,養父母間又有了隔閡。
我沒想找自己的親父母,更感謝現在的父母養育了我。實話實說,我養父待我如親生,可惜他去年過世了,我沒能報答他的養育之恩,才是我這輩子最大的遺憾。而養母一直對我很普通,覺得我什麼都不好,有些嫌棄我。
可是,不論養父母對你好不好,希望你都不要去找親父母,會傷養父母的心。人,都是有佔有欲的,看得越重,佔有欲越強。別人愛你的人傷心,如果親父母真想找你,自然會來找你的。
8. 兒子不養父母怎麼辦
尊老是我國公民的傳統美德。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憲法等法律法規給予了保障。不贍養老人是一種違法行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養父母子女之間都互有扶養義務;繼父母子女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在一定條件下,也互有扶養義務。另外,根據立法精神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的要求,對於事實上已形成的扶養關系,也應給予確認和保護。對於負有扶養義務的人,不得拒絕扶養。但扶養人因天災人禍,自己收入過低等原因,無能力扶養,而未盡扶養義務的,不屬拒絕扶養。對於自已年老的父母,沒有或喪失了勞動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因而無法獨立生活的,作為子女負有扶養義務,有能力扶養卻不扶養,致使父母因遺棄被迫自殺的;因生活無著而流落失所的等等,就構成犯罪,要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規定,以遺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9. 生父母和養父母之間鬧矛盾了,我該怎麼辦化解
生父母和養父母之間鬧矛盾,作為晚輩只能就事論事,兩邊勸說,求同存異,大事化小,以情說理,你只能作潤滑劑,互相都心懷關愛和理解,多些諒解和包容,換位思考,有些事情,時間會慢慢地化解。
10. 在孩子養父母不知道的情況下,孩子的親生父母認孩子違法嗎
根據抄我國收養法規定,生父母與子女的關系隨收養關系成立而解除。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如果沒有上述情形,你父母不能認回你妹。除非他養母同意解除收養關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如果你妹已經成年,可以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為由解除收養關系。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同時我這里說的認回是法律意義上的,而不是世俗上道德上的認回。如果是世俗的認回不會產生任何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