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換衣服時,要「規避」,有哪些影響要重視呢
在家庭生活中,孩子經常會看到父母換衣服,尤其是在夏天,經常看到自己的爸爸光著膀子在家裡,在父母想法看來這都很正常的事情,畢竟孩子還那麼小,她什麼都不懂,所以毫無避諱,長期以往下去,孩子們也都覺得非常的正常。
也許對於一兩歲的孩子來說,他們確實不懂,也不會在意那麼多,但是隨著孩子的成長,他們對隱私,男女之分有了自我意識會逐漸形成,如果這時候家長們還是肆無忌憚的在孩子面前更換衣服,或者光著膀子,後果可不堪設想.
㈡ 父母與子女相處的禮儀有哪些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感情是人類的天性。家庭之所以得以穩定,這兩代人之間的血緣關系是極其重要的因素。歷史上一般把這兩代人之間的禮儀稱為「父子之禮」。父子之禮又可分成兩層。子女對父母,主要是「孝」;父母對子女,則是「慈嚴」「教」這些內容。這兩層之中,歷來更強調的是「孝」。
先說「孝」。父母養育了子女,子女長大之後要報答父母的恩惠,對父母尊重並且在父母年邁時擔負起贍養父母的責任來,這就是「孝」。顯然,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然面傳統家禮所強調的「孝」,也有許多過頭的地方。我們知道,歷來在」孝」的後面一般總還要連著一個「順」字的。何謂「順」?《論語,為政)雲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學而》雲:「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也就是說,要一切按照父母的意願去辦而不管這些意願是對是錯;甚至父親死了三年,做兒子的也還不可違背父親的意願。父親犯了罪,兒子要替他隱瞞。這就是「順」。用今天的觀念去評判,這顯然是行不通的。
傳統家禮對做子女的行為有種種約束,大致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
尊重父母,順從父母。傳統家庭有家長,一般由父親或祖父擔任。家長在,家中小輩凡事均不可擅自作主,一概要請示家長。小輩還不可有私有財產,不可私設小灶等等。不過這一條後世也多有突破,比如在近代的江南農村,小輩不可有私有的房產、田產,但可以有私房錢。一些大家庭,雖然同住一個大宅,卻各房分灶;村 中一些公共事務,不以家宅為戶,而以灶為戶,稱為「灶戶」。這正是大家庭向小家變遷的一種過渡形式。家中卧室分配,父母住最好的,小輩不可僭越。座位,同樣有尊卑高下之分。
走路,小輩不可擋道,要自覺靠邊、落後。小輩出門要稟告,回家也要稟告。父母吩附辦的事要用心記下,不時檢查是否辦妥。辦不了的要婉言解釋,一般情況下即使父母的吩咐有所不妥,也得曲從,一概照辦。父母有過錯,小輩不可指責,要勸說也得低聲下氣。反過來,父母發怒要打罵子女,那是家常便飯,做小輩的自然不可頂撞。有個民間故事說,舜小時候,他的後娘常打他,他從不喊痛,也不哭。有一次,舜卻哭了。後娘問他為什麼哭?他說:「娘平常打我都很痛,今天打上去一點也不痛。我哭娘年紀大了,打不動了,都是兒子不孝之故。」所以傳統社會里就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母有過錯,子女要幫著隱瞞,更不可在外人面前非議父母。
在子女的婚姻大事上,歷來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成規。不是自由戀愛,而是父母包辦。父母喜歡的子女就得喜歡,父母不喜歡的子女就得不喜歡。漢樂府民歌《孔雀東南飛》中焦仲卿和他的妻子劉氏的悲劇,南宋大詩人陸游和他的妻子唐豌的悲劇,都不是他們自己造成的。他們夫妻相愛,就是因為父母不喜歡這個媳婦,才把他們拆散了。這樣的例子在傳統社會里是舉不勝舉的。
昏定晨省,也是一種重要的傳統家禮。天剛亮,小輩要先起床,穿戴整齊,到父母卧室去問安。有時還得為父母按摩搔癢,並幫助老人起床,侍候他們洗、飲食然後才可以退下來自己吃早飯。傍晚,又要為父母安頓好床鋪。
父母生了病,又有侍疾之禮。做子女的在父母生病期間要少喝酒吃肉,不可彈琴唱歌,更不可放聲大笑,一舉一動都得有憂心仲的樣子。子女要把別的事都暫時擱在一邊,自己一直陪在父母病榻邊上,為之請醫生治病,做到衣不解帶,親嘗湯葯盡可能滿足病人的要求。「二十四孝」中就說到了許多這樣的故事,諸如王樣卧冰「孟宗哭竹都是說孝子為了給病中的父母弄吃的,而居然感動上,出現了奇跡,發展到後來,亞有孝子為了給父母治病面割下自己身上的肉來給父母當葯吃的,就更加有些荒唐了。
父仇子報,是傳統家禮中的特殊內容。《禮記·曲禮上》雲:「父之仇,弗與共載天、」通常所說的不共藏天之仇,起初指的就是殺父之仇。春秋戰國時候,子報父 仇的事例特別多。著名的元雜劇《趙氏孤兒》就說了這樣一個故事:晉國權臣屠岸賈殘殺趙盾全家,還要斬草除根,四處搜捕孤兒趙武。趙家門客程要和公孫杵日冒死定計救出趙武,撫養成人。後來由趙武報了這殺父之仇。又如,伍子胥的父親被楚平王殺死,伍子背逃到吳國,帶兵伐楚,佔領了楚國都城。這時楚平王已死,伍子背還要挖開墳墓,鞭屍三百,這又是一個子報父仇的故事。歷代統治者為了提倡拳道,在法律上也開了口子,認為孝子殺死了殺父的仇人,應該表揚而可以不定罪,這就更加助長了這種風氣。傳統社會里宗族之間的械鬥,也常是與此有關的冤冤相報,世代不絕,又成為一種弊端。此外,禮書上對父子之道還有許多繁綢的要求,比如說:父母在,為子的不可遠游,外出不可登高,不可臨淵,不可走小路,乘小舟,不能在暗處辦事,更不能為朋友賣命。之所以有這些要求,據說是出於這樣的考慮:一則,子女的身體是父母給的不可輕易受傷,受傷了就對不起父母;二則,如果做了醜事,會給父母丟臉;三則,自己有了三長兩短,今後誰來侍候父母?古代,父母把家族香火的延續寄託在兒子身上,做兒子如果不生男孩,就等於絕了種,斷了根。所以不生男孩就是最大的不孝,比損毀自己的身體還要嚴重,孟子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孫綽也說:「三千之責,莫大無後。總面言之,那時候的孝道一切都是為父母這一方考慮的。發展到極端,父母殺死了子女,居然也不算犯法;而如果子女殺死父母,那當然是大逆不道,非但要判以極刑,社會論也是會大加撻伐的。父母恩深,兒女情長。正確處理與父母的關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處理欠當,就有可能留下終生的遺憾與父母相處,有一些基本禮儀是必須遵循的
㈢ 孩子從小看慣父母「當面換衣」會有怎樣的影響
父母和子女之間,有一些親密的互動是正常的,但是一定要建立在“性別”的基礎上,但是很多父母不明白這個道理,還打著“孩子是我生的,從小到大是我養的”的旗號,和孩子之間相處失了分寸。
就拿我的一位遠房親戚來說吧,上個月我去她家做客,親眼看見她因為衣服上沾了污漬,去房間換衣服,但是絲毫不迴避跟在她身邊的5歲兒子。她在房間里換衣服,她兒子就在房間里看,兩個人好像還親密地互動了一下,從房間里傳來幾聲笑聲。
①給孩子穿開襠褲出門。
有的家長為了讓孩子方便上廁所,在孩子小的時候,會給他穿開襠褲。但是給孩子穿開襠褲最好限於家裡,出門前家長也最好幫孩子換掉,或者開襠褲裡面讓孩子穿上紙尿褲,避免隱私部位的暴露。而且等到孩子長到3歲以後,建議家長不要讓孩子穿開襠褲了。
②過晚跟孩子分房睡。
父母和孩子在同一個房間睡覺,雖然能夠給孩子安全感,但是孩子長到三歲以後,父母就可以嘗試和孩子分床、分房睡了,避免父母同床偶爾做出的一些親密互動被孩子看見,而且也能讓孩子更加獨立。
㈣ 女兒在父母面前穿著暴露
這要看女兒有多大了.如果成人了我認為不太妥當,給人一種隨便輕浮的感覺,雖然時尚,但終歸不成體統.
㈤ 風水上講父母可以穿子女穿過的衣身嗎
沒聽說過,其實現在的大部分女人都不會穿衣服,太露了,不僅對自身風水不好,對身體也不好。
㈥ 父母可以在孩子面前不穿衣服嗎
兒童性教育是父母較關注的話題。每個家庭幾乎都會遇到有關裸體的問題。例如父親帶男孩去洗澡或游泳,母親帶女孩去洗澡或游泳……同時,孩子們自然地也會見到其他人的裸體。這有何好處和壞處?可以在孩子面前不穿衣服嗎? 該不該光著身體在孩子面前走來走去?這個問題,答案恐怕見仁見智。 我們隨意請教了四個人: 「噢,不,絕對……絕對不可以。孩子絕不可以看到雙親沒穿衣服,至少不能脫得光光。」 「我覺得,父母『應該』光著身體在屋裡走。當然嘍,沒必要時常這么做……」 「荒謬……只有糟老頭子和嬉皮士之流才會光身露體。我是個健全的成年人,寧可服裝整齊出現在他們面前,同時也希望他們在我面前能穿上衣服。」 「有什麼值得爭議的呢?重點在於你要認清自己的身份,以及認定該怎麼做。我父母都是很高傲的人,老弟沒穿戴整齊也從不走出浴室或卧室。所以我們都曉得無論到哪裡,記住——得先敲門。」 第四種說法比較接近專家觀點,即決定權在你。假如你認為父母不該在孩子面前光身露體,就穿上衣服吧。如果你覺得在自己家裡、在孩子面前,脫光了是很自然的事,也盡管去做。重點在於,自在就好;否則,根本別去傷這個腦筋。盡量順其自然,其次才考慮該不該做。 順其自然 孩子看到了你沒穿衣服,並不會對他造成任何傷害。孩子天生就對自己和別人的身體感到好奇,他好奇的對象包括父母在內。因此他們看到後,除了能增進對人體的認識外,也能由於看見父母的身體,預知自己日後發育情形。 也就是說,若父母覺得,偶爾讓孩子在浴室或卧室中看到自己裸體是件很自然的事,同時這也已經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那麼孩子就確實能經此不矯柔造作的方式得到「人體是美好的」信息。如果你從來沒有在孩子面前裸露的習慣,可別為了「或許會對孩子有好處」的想法而勉強自己。 李門·吉摩博士說:「有些父母通過書籍或是因懷有罪惡感,覺得在家裡該讓身體顯露更為「解放」,於是勉強裸露自己。遺憾的是,結果只會讓孩子因而覺得,自己若是這么做也將是不自然的。」 裸體本身沒有傷害 孩子在無意間瞥見你裸露身體時,你的反應對孩子的影響尤其深遠。如果他平常很少看到你裸體,無意中撞見時,你愈生氣,他們對你當時的反應愈難以忘懷。於是他們將會認定,自己一定做錯了事,同時也認為裸露自己是件壞事——如此一來,可能造成他們日後對性持猶豫不決的態度。 為防止父母有過於強烈的反應,也避免使從未見過雙親裸體的孩子產生困惑,大部分的性教育學家認為:一般家庭在平時最好別太注重服裝是否整齊。因為假如孩子常能看到成人的軀體,屆時比較不會引起觀念上的偏差或過度驚訝。 至於平常就習慣於穿得比較少的家庭,也不必擔心所謂的「過於暴露」。如果超出了孩子所能容忍的極限,他們自然會明白地表現出來。 孩子到了青春期,會特別在意自己發育中的身體,逐漸把自己隱藏到門後,同時也要求你這么做,當孩子說:「爸,把門關上!」或者是「媽,請你出去!」時,教育學家及精神學家一致主張,父母應該注重這些訊息。 專家建議,在家中,你不妨對性採取「開明」而「自在」的態度——但是得特別記住一點,千萬別勉強自己。你自己對裸體的感覺,或許也正是孩子所持有的感覺。 父母和孩子裸體相向的利與弊 孩子們能看到父母的裸體的好處是在他們成長過程中能更好地、自然地接受他們自己身體的發育和性特徵。 小時候的肉體接觸則能促使他們與成人之間的情感交流和培養、這樣他們會具有更強的安全感。 如果孩子從小就能和父母共浴,一直有機會裸體相向的話,他們完全能自然地接受這一點,而且不會產生任何消極影響。 相反,如果過去在家庭中並沒有這樣的習慣,父母突然裸體出現在他們面前時,會令孩子感到震驚、不安、羞怯,特別是孩子年齡已經比較大時。讓孩子們從小獲得有關兩性身體結構的知識並不是一件壞事,這些知識對確定他們的心理性別、即性認同很有關系。這樣身體的形態和性器官大小的區別就會得到認可,並將向他們提供有關自身或對立性別在成年後會是何種形象的准確的想像。 所以,如果從小習慣於這樣做的孩子將是幸運的。等孩子快到青春期發動時,他們也會自然而然地開始注意保持自己的隱私,這時無論是誰的隱私都應該得到尊重,不論大人或孩子都應該如此。 總之,父母能否和孩子裸體相向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但不能否認的是它在兒童早期生活的性別自認過程中的積極意義。 當然,隨著年齡的增長,就應逐漸教給孩子們注意保持隱私,尊重他的隱私。到了這一時期,父母的行為尤其應該注意,不應作出違背上述注意事項的、令大人和孩子都感到尷尬、不自然的舉動。
㈦ 媽媽在我面前老是不注意自己的穿著,怎麼辦
直接委婉要求媽媽不要隨便穿。
媽媽的穿著不僅僅代表自己的形象,也代表了孩子的家庭面貌,如果媽媽穿衣太邋遢,就會給人一種不講究的印象,別的媽媽看到自己之後也會刻意避而遠之,很可能也會叮囑自己的孩子不要和他玩,這樣孩子的朋友就會變少,性格也會變差,對孩子來說比較不利。
俗話說人靠衣裳馬靠鞍,不管媽媽長相如何、社會地位如何,只要穿衣得體,做到不浮誇、不張揚,穿衣干凈整潔,給人一種清新的氣質即可,這樣孩子和家長站在一起才會顯得更加和諧,家長會的氣氛才能更加融洽,如果每位媽媽都是有目的的穿衣打扮,那麼家長會也就失去了它的意義,孩子也會因為媽媽不得當的穿衣而抬不起頭。
如果在孩子面前穿的衣服過於暴露或者花哨,孩子很有可能被這樣的衣服吸引而想要去穿這類型的衣服。這就會導致孩子心理早熟,慢慢的她的重心就會轉移,變得越來越看重穿衣打扮,以此來吸引別人的眼球。
除此之外,她還有可能為了獵奇而去選擇一些非常怪異的衣服,到時候顯得和周邊的孩子格格不入,不僅會招來嘲笑,還會讓孩子自尊心受挫,也不利於心理健康。
因此,家長要注意不要穿過於誇張的衣服。尤其是在孩子面前,一定要打扮的大方得體,給孩子樹立一個整潔干練的形象,孩子自然也能意識到整潔大方的形象才是讓人賞心悅目的,這也有利於以後孩子審美觀的培養。
㈧ 父母在孩子的婚禮上穿什麼顏色的衣服
多做父母的在子女們結婚前若干星期就在准備自已的衣服,弄得精神壓力很大,畢竟回子女們答的婚禮對雙方家庭來說都是非常重大的事情。在這個時刻,穿著大方得體,不僅可以為各自家庭增添光彩,也是尊重他人的表現。
一、母親的著裝重點:挑衣原則:如果新娘選擇西式婚紗,母親們著裝也應盡量挑選西式禮服,上下兩件套的女士西服裙裝或連衣裙。如果新娘選擇中式服裝,母親們的衣服也要相應有所變化。
顏色的選擇:
顏色的選擇可以多樣化,黑色、紫色等高貴的色彩均可選擇。但一定不要選擇過於鮮艷的顏色或者大圖案的衣服。鞋的選擇最好是半高跟皮鞋,配絲襪。
兼容修養:母親的妝容要簡潔大方,只略施淡淡妝即可。
二、父親的著裝重點挑衣原則:根據婚禮地點的不同,父親應當選擇深色西服或中山裝,系領帶,配深色鞋襪;領帶應為深紫、橘黃色來體現穩重。如果在奢華酒店裡舉行婚禮,還可以用與領帶同色的胸袋巾。
挑衣原則:男人的配飾相對簡單有些人甚至不會選用。
兼容修養:男人胡須的打理是重中之重。如有蓄鬍須的習慣,請保持它們干凈整潔。
很高興問你解答,望採納
㈨ 孩子還沒成年,父母可以在孩子面前不穿衣服嗎
孩子超過7歲開始,父母就應該開始規范自身,給孩子做好榜樣,因為7歲開始孩子就會漸漸的形成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而孩子會從最親近的人身上開始學習。
父母是孩子的榜樣,應當教會孩子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
㈩ 父母可以穿子女穿過的衣身嗎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