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不肯贍養父母怎麼辦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版精神上慰藉的義務,權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老人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又是一項法律義務。對於子女無能力贍養老人的情形,並不能因此而要求國家來養.對於子女無力贍養老人的,可以讓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盡贍養的義務.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依據進行核實確定.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義不容辭,毋庸置疑。盡贍養義務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經濟的,也有體力的,還有精神的。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無贍養能力,只限於無責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說缺乏經濟實力,或自己體弱多病,或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就是無贍養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⑵ 家庭中有多子女如有人不願照顧老人其它子女能起訴嗎
你好,個人認為,贍養父母是每一個做子女的應該做的,孝敬父母不在與貧富,在於良心,如果其他子女不願意養,只要我願意,我會養,我不會跟其他兄弟姐妹講條件,我有一口給父母一口,我沒有,我要飯也養著父母,只要父母的其他子女看的過去,只要他們的親戚朋友看的過去,隨他們,起訴的話感覺不太好,看你自己了
⑶ 什麼情況下,子女可以不贍養父母
敬老養老,是我國人民的傳統美德,被視為中國優秀文化遺產的精華回。老人為 國家、民答族、社會和家庭貢獻了畢生的精力,創造了巨大的財富,為民族培養了後代。當他們年老體衰、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有權獲得來處國家和社會的物質幫助以及來家庭的贍養扶助。子女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一種義務,也是一種道德,更是一種法律責任。但是近幾年來。出現了一些子女置倫理與道德和法律責任於不顧,把自己的父母、公公和公婆看成「包袱」而不願贍養,或者把他們當「奴僕」而施加種種折磨。這些行為都有是不道德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將受到社會的譴責和法律上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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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子女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贍養父母
敬老養老,是我國人民的傳統美德,被視為中國優秀文化遺產的精華。老人為 國家、民族、社會和家庭貢獻了畢生的精力,創造了巨大的財富,為民族培養了後代。當他們年老體衰、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有權獲得來處國家和社會的物質幫助以及來家庭的贍養扶助。子女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一種義務,也是一種道德,更是一種法律責任。但是近幾年來。出現了一些子女置倫理與道德和法律責任於不顧,把自己的父母、公公和公婆看成「包袱」而不願贍養,或者把他們當「奴僕」而施加種種折磨。這些行為都有是不道德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將受到社會的譴責和法律上的制裁。
實踐中,子女對父母不盡贍養義務的情況有多種,主要有以下幾種:
1、是以「分家析產」為條件,這一說法毫無根據。老人為家庭作一輩子的貢獻,在他們年老體衰時,他們理應得子女在精神上的尊敬和生活上的照顧,這是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律的必然要求。而且作為一項法定義務,它不得免除,以「分家析產」作為贍養老人的條件,是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認的。
2、有些子女在幼年時,他們的父母因無經濟能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對子女盡撫養教育的義務,這些子女成年後,以此為由拒不贍養老人,這也是不對的。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撫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對應的,子女也不能將父母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而且,父母因客觀困難而不能扶養子女時,他們在主觀上並沒在過錯,只要條件許可,他們還是會盡撫養教育其子女的義務的。所以,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變不得以此為由解除。
3、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關系。他們之間不存在血緣聯系,他們之間的民事責任不是天然嘏生,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婚姻法第21條第1 款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第2款是「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扶養教育的繼子女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父母 在扶養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可見,形成撫育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是完全等到同於生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的。
4、父母在撫養子女的過程中,他們的一些錯誤行為給子女曾造成心靈上的傷害,子女成年後,國為這一原因也不願意贍養其父母。對於這些子女,應當對他們進行教育,即使父母有過錯,也不能作為免除贍養義務的原因。子女應當贍養需要贍養的父母。但父母對子女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 犯有殺害子女地罪行的;父親姦汙女兒的,及父母犯虐待、遺棄子女罪的,由於父母這些重大過錯,事實上已徹底割裂了子女與父母和情感聯系。違背了父母子女關系人倫理要求,外國法上將為這些行為作為喪失親權的確原因。我國法律沒有親權的有關規定,但是對這類行為,司法實踐中認為足以構成父母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
⑸ 不贍養父母犯法嗎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如果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則應按刑法的規定構成遺棄罪。如果老人有獨立生活的能力,不需要子女的贍養或子女本身並無贍養父母的能力,則不會構成此罪。構成此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⑹ 為什麼有些子女,等父母老了以後卻不照顧父母呢
有可能被寵壞了,也有可能因為某些原因而對父母寒心了,也有可能是他們自己的經濟能力也不太好,照顧不了,也有可能是因為讓兒媳婦/女婿寒心,所以兒媳/女婿不讓照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