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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养老有什么弊端

发布时间:2022-06-14 09:00:57

A. 在中国”以房养老”可行吗

当然不可行,因为房子本来就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投资的,这一点是大家一直强调的问题,所以如果这个时候你还装着用房子来养老,我觉得是一个不现实的想法。

一直以来,很多人都非常关注房子的问题,有房子的人会关注自己的房子是否升值,没有房子的人会特别留意房子的价格,因为房价会影响到一个人的生活品质,更会影响到一个人的居住,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点是我们必须明确的基本思路。

很多人会觉得房子是用来养老的,这是一个误区。

在中国社会,很多中老年人都会觉着房子是用来养老的,他们会觉得房子特别保值,同时房子也可以代表安全感,我觉得这种想法没有错,但是我们现在在看待房子的问题,不能再用以前的眼光来看了,因为房子现在已经没有了那么多的商品属性,同时作为一个硬通货也产生了一些歧义。以前的房子基本上每年都会变一个价格,甚至有些地方的涨幅能够达到每年10%以上,但是随着最近几年的房价政策的调控,我们可以看到房子会越来越回归到它本身的价值当中。

B. 以房养老存在哪些问题

以房养老存在问题:
法律制度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
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
养老观念
“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养老院,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养儿就是防老,我认为主要是社会的大环境的重压,每个人可能都不能应付这个社会,但是我们的专家学者总是让新一代适应社会,没有办法。
金融机构
“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较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一位保险从业者说,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倒按揭与正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养老机构
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
产权制约
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
适用人群
按照现有情况分析,符合条件的最有可能是独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无子女、子女定居国外的老人,这些老人没有继承等问题。但即使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境况。

C. 以房养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以房养老存在问题: 法律制度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 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 养老观念 “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养老院,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养儿就是防老,我认为主要是社会的大环境的重压,每个人可能都不能应付这个社会,但是我们的专家学者总是让新一代适应社会,没有办法。 金融机构 “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较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一位保险从业者说,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倒按揭与正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养老机构 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 产权制约 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 适用人群 按照现有情况分析,符合条件的最有可能是独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无子女、子女定居国外的老人,这些老人没有继承等问题。但即使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境况

D. 目前以房养老民众存在哪些理解误区

误区一:以房养老就是“倒按揭”

日常谈到以房养老,进入大家视野的首先就是倒按揭这一舶来品,正式名称为反向抵押贷款,但如就此认为以房养老只有倒按揭这一种方式,显然是个极大的误读。难道以房养老就是“自古华山一条路”,除了倒按揭这种美国来的舶来品,就没有其他可行之路吗?显然不是这样。

以房养老是我们凝结了若干理论之后创建的一种新的养老理论,是我们今天正在大力倡导,并努力促使其早日得以实现的一种新的养老理念,是一种将房产与养老通过金融保险机制相结合,实现功能自主创新的新思想,这就是如何运用大家都拥有的住房中蕴含的巨大价值,尤其是运用每个人最终死亡后仍然会遗留房产的巨大余值,将其在自己生前就提前变现套现,就能作为养老金使用。以房养老的理念之下则聚集了众多的具体操办模式,据我们大致归纳可包容30种,倒按揭只是其中最为典型也最为复杂的一种,并非一定要将以房养老等同于倒按揭。

以房养老应当如何搞,有着较多选择,需要给予积极关注。从广义的角度看待以房养老,根据我们的广泛调研和深入研讨,各种以房养老模式可简单地分为金融保险模式和非金融保险模式,前者如倒按揭、房产养老寿险或售房养老等,必须要金融保险机构参与其间才可能真正实施、顺利运营;后者如我们还将要谈到的售房入院养老、租房入院养老、遗赠扶养、房产置换、房产租换、投房养老、售后回租、招徕房客、异地养老、基地养老等,则都属于非金融保险领域,它并不需要保险公司和银行的介入,只要政府大力倡导,构筑平台,老年人自己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就可以实地操作,将会遇到的风险也要小得多。这些看上去大相径庭的做法,其实都可以实现以房养老的大目标,也都可以称之为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的实质,是要通过种种的金融与非金融的运营机制与手段,将老年人身故后将会遗留房产的巨大价值,提前变现套现到生前使用,是要将广大家庭普遍拥有的住房资源给予价值上的变现盘活,空间场所的充分运用,权属功能层面的有益转换,使得它能在养老保障问题上派上更大用场,以切实可行地达到用房子养老的目标,都是我们这里谈到的以房养老。简单而言,就是“以房换钱养老”,这就解决了目前国家、社会乃至家庭个人,最为头痛的养老资金筹措的大问题。

误区五:重观念改变轻操作难度

长城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焦益宽表示,国内从未有过“倒按揭”先例,它需要在专业人士评估后进行专门开发,并不可能短时间内完成。最令人头疼的还是政策层面的问题,国内不允许金融混业,因此保险公司不被允许做反向按揭业务。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柴效武教授更倾向于让银行成为“反向抵押贷款”的介入者。柴教授认为,这种养老模式包括售房和养老两个步骤,合并在一起,直接由银行来办理。银行信用度相对较高,可以增加业务量,降低交易费用。银行如果愿意接受这项业务,一方面屋主将获得银行分期返还的房款,另一方面,银行的利润可能来自房屋未来的增值、原价和房屋未来价值之间的差额等等。

但国内银行机构同样也有困惑。光大银行私人业务部个人信贷处处长肖英男认为,这项业务要求银行主动地去经营房产。银行通过反向按揭,即使拿到了房产,但如何处置仍是个大问题。以往国内银行处置房产都是被动的,都是处理的抵债房等不良资产,而不是主动地去买卖房产。

E. 以房养老弊端

我们先了解下什么是以房养老,简单来说就是你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给你钱,等你身故后,保险公司对房子拥有优先处置权,说白了就是房子不是你的了。怎么给钱呢?保险公司是这么算了,假如你的房子值100万,而你今年60岁,你需要继续交钱至86岁,每年2544元,但你每月能得到2514元,看清楚啊,给保险公司的是年,保险公司是按月给我们,然后抛去各种税,你大概每年能得到25000元,86岁后,你一共拿回了大概65万元,你活到98岁,恭喜你,你可以拿回成本了100万。等你身故后,你的房子也就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一下,假如你现在把房子卖了,用这100万理财,按市场上的无风险收益来算,5%,当然有的人说我不会理财,那你就买余额宝,或微信理财,按3%算,一年也有3万,也比保险公司给的多吧,最主要的是等你身故后你手上最起码也有100万,和那个什么都没有要好的多了

F. 火爆全网的“以房养老”有什么利弊

”以房养老“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对于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来说的确是一种福利,老年人到了万年即使没有养老金凭借着”以房养老”也能够过上很好的生活。但是这个政策实施起来非常困难,因为无二无女的老人的数量不是很多,如果老人有继承人的话,那么他们子女们一般是不会同意“以房养老”这样的事的。

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其实就是一种针对老人的养老保险,老人如果有一套证件齐全,并且还是自己名下的房子就可以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就按月给老人发养老金,并且老人还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内。等到老人身故后,那这套房子就归保险公司所有。

“以房养老”这个保险看起来很不错,但是真正参与的人非常少。

G. 以房养老面临问题有哪些

以房养老存在问题:

法律制度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

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

H. 以房养老的五大误区

误区一:以房养老就是“倒按揭”
日常谈到以房养老,进入大家视野的首先就是倒按揭这一舶来品,正式名称为反向抵押贷款,但如就此认为以房养老只有倒按揭这一种方式,显然是个极大的误读。难道以房养老就是“自古华山一条路”,除了倒按揭这种美国来的舶来品,就没有其他可行之路吗?显然不是这样。
以房养老是我们凝结了若干理论之后创建的一种新的养老理论,是我们今天正在大力倡导,并努力促使其早日得以实现的一种新的养老理念,是一种将房产与养老通过金融保险机制相结合,实现功能自主创新的新思想,这就是如何运用大家都拥有的住房中蕴含的巨大价值,尤其是运用每个人最终死亡后仍然会遗留房产的巨大余值,将其在自己生前就提前变现套现,就能作为养老金使用。以房养老的理念之下则聚集了众多的具体操办模式,据我们大致归纳可包容30种,倒按揭只是其中最为典型也最为复杂的一种,并非一定要将以房养老等同于倒按揭。
以房养老应当如何搞,有着较多选择,需要给予积极关注。从广义的角度看待以房养老,根据我们的广泛调研和深入研讨,各种以房养老模式可简单地分为金融保险模式和非金融保险模式,前者如倒按揭、房产养老寿险或售房养老等,必须要金融保险机构参与其间才可能真正实施、顺利运营;后者如我们还将要谈到的售房入院养老、租房入院养老、遗赠扶养、房产置换、房产租换、投房养老、售后回租、招徕房客、异地养老、基地养老等,则都属于非金融保险领域,它并不需要保险公司和银行的介入,只要政府大力倡导,构筑平台,老年人自己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就可以实地操作,将会遇到的风险也要小得多。这些看上去大相径庭的做法,其实都可以实现以房养老的大目标,也都可以称之为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的实质,是要通过种种的金融与非金融的运营机制与手段,将老年人身故后将会遗留房产的巨大价值,提前变现套现到生前使用,是要将广大家庭普遍拥有的住房资源给予价值上的变现盘活,空间场所的充分运用,权属功能层面的有益转换,使得它能在养老保障问题上派上更大用场,以切实可行地达到用房子养老的目标,都是我们这里谈到的以房养老。简单而言,就是“以房换钱养老”,这就解决了目前国家、社会乃至家庭个人,最为头痛的养老资金筹措的大问题。
误区二:“倒按揭”是养老金全部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杜鹏所长认为,已步入老年的人,大部分并没有购买商品房,而多是单位分房,真正有条件以房养老的人,是四五十岁、购有商品房的中年人。其次从北京、上海、南京、重庆等城市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倒按揭”都要求房屋在60平方米以上,老人年龄在60岁以上,这两个条件其实已经将适用这种养老模式的老人限制在一个相对数量并不大的圈子里。
事实上,对于这个范围内的老人来说,“倒按揭”补偿的资金并不是养老金的最主要来源。房屋提供的倒按揭资金只是他们养老金的补偿,不是支柱。
误区三:“倒按揭”能免除赡养义务
以房养老模式解决的只是谁给付养老金的问题,而不是谁来照顾老人的问题。老人在哪里养老,如何度过晚年时光,谁来照顾他们的起居,谁为他们排遣孤独,这些困扰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核心问题并不能因为“倒按揭”而得到妥善解决。“倒按揭”至多能补偿养老金,却无法免除儿女的赡养义务。
一些社会学专家曾评价,对“以房养老”模式过度抬高的隐患之一就是,将养老的概念等同于给付养老金,以为让老人生活、医疗的费用有着落就解决了养老问题。这无疑夸大了赡养义务中经济扶助的成分,而忽视了儿女在赡养义务中还应履行的照顾义务。
误区四:“以房养老”改变“养儿防老”
中国老人通常的做法是将房产传给子女。这种做法缘于一种家庭功能的观念,几千年流传下来的观念不可能轻易被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颠覆。
“以房养老”本是个舶来品,从它在西方国家、新加坡到我国的变身过程中就可以看到,中国固有的家庭功能观念发挥了强大作用。在美国,“以房养老”有这样一种模式,退休人员可将自己的房屋做抵押,每年从银行取得一定的贷款作为生活补贴。夫妇去世后,房屋首先被用来弥补银行借款及其利息,有剩余时再留做儿女继承。虽然这也牵涉到儿女的继承问题,但与中国父母将房屋无偿“留给”子女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况。
误区五:重观念改变轻操作难度
长城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焦益宽表示,国内从未有过“倒按揭”先例,它需要在专业人士评估后进行专门开发,并不可能短时间内完成。最令人头疼的还是政策层面的问题,国内不允许金融混业,因此保险公司不被允许做反向按揭业务。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柴效武教授更倾向于让银行成为“反向抵押贷款”的介入者。柴教授认为,这种养老模式包括售房和养老两个步骤,合并在一起,直接由银行来办理。银行信用度相对较高,可以增加业务量,降低交易费用。银行如果愿意接受这项业务,一方面屋主将获得银行分期返还的房款,另一方面,银行的利润可能来自房屋未来的增值、原价和房屋未来价值之间的差额等等。
但国内银行机构同样也有困惑。光大银行私人业务部个人信贷处处长肖英男认为,这项业务要求银行主动地去经营房产。银行通过反向按揭,即使拿到了房产,但如何处置仍是个大问题。以往国内银行处置房产都是被动的,都是处理的抵债房等不良资产,而不是主动地去买卖房产。

I. 目前我国以房养老存在的问题

近日,一则30户以房养老的被骗的消息刷爆网络。目前我国以房养老还是试点,那么以房养老目前仍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

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

适用人群偏窄

按照现有情况分析,符合条件的最有可能是独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无子女、子女定居国外的老人,这些老人没有继承等问题。但即使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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